❶ 股指期货撮合的原则是什么
中金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基本原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会采取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平仓单优先)。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例如,某交易者卖出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挂出价格为1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1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1399点,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1397点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读者可能会想到,优先的买方出价是1399点,而卖方出价是1397点,那么,实际成交价究竟是多少呢?1397、1398、1399点似乎都可以,对此,中金所系统是如何确定的呢?
❷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的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当bp≥sp≥cp时,最新成交价=sp当bp≥cp≥sp时,最新成交价=cp当cp≥bp≥sp时,最新成交价=bp
❸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的规则细节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规则。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交易规则》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交易时间与股市开盘时间同步,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
二、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假设沪深300指数为2300点,保证金比率为12%则交易一手需要保证金2300*300*12%=82800(元),费率调整后则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
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
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
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❹ 股指期货撮合成交的方法有几种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及撮合成交价的确定
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
❺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的竞价及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中金所在开盘后采用竞价交易。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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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
涨跌停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
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者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
❼ 如何确定股指期货撮合成交价
复式竞价原理其基本原理是: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每次撮合都包括以下过程:①排队排队规则如下:一是所有买盘按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排成一列,价格相同时,按期货交易所收到委托盘的时间先后排列,先收到的买盘排在前面;二是所有卖盘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排成一列,价格相同时,按期货交易所收到委托盘的时间先后排列,先收到的卖盘排在前面。②配对对买卖盘排队之后,就开始进行配对,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其具体办法如下:第一次配对:先进行配对尝试。如果买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大于或等于卖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则可进行配对。如果买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小于卖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则配对结束。可以进行配对时,委托数量较少的一方被完全配对,委托数量较多的一方仅有与数量较少的一方数量相等的部分获得配对,其余部分参与下—次配对。③确定成交价格在已经成交的期货交易中,成交价格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如果规定一次撮合成交只产生一个成交价格,即所有成功的配对都用一个价格成交,此时的复式竞价原理称为复式竞价单一成交原理。如果不同次的配对有不同的成交价格,则复式竞价原理称为复式竞价多成交原理。由于在配对过程中,买价是逐步下降的,而卖价是逐步上升的,因此,如果一个价格能够使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满意,则这个价格也能够使在这之前的所有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满意,在这种条件下,一次撮合的成交价格由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确定。当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相等时,该次撮合的成交价格只能是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当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不相等时,且买价大于卖价,设买价BP>卖价SP,从理论上讲,[SP,BP]区间中任何一价格都可以作为本次撮合的成交价格。问题在于这个价格是接近SP呢,还是接近BP,还是SP与BP的平均数?在现实生活中,期货交易所一般采用距离最近规则确定成交价格。即在可行价格区域内,与前次撮合成交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本次撮合成交价格。具体规定是:设前次撮合成交价格为CP,在这里:如果本次撮合为当天的第一次撮合,即所谓的集合竞价,则CP为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或者结算价格;如果CP≤SP≤BP,则在数域[SP,BP]中S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SP;如果SP≤BP≤CP,则在数域[SP,BP中B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BP;如果SP≤CP≤BP,则在数域[SP,BP]中C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CP。
❽ 什么叫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价,股指期货常用术语。
1、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就是买入价或卖出价,这一点大家是不会有疑义的。
2、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买入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
3、买方出价1399点,卖方出价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7或1397点以下,最新成交价就是1397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为1399或1399点以上,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9点;如果前一笔成交价是1398点,则最新成交价就是1398点。
(8)股指期货撮合成交规则扩展阅读:
撮合价格计算方法: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A)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B),即A>=B。
计算依据: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
假设:前一笔的成交价格为C,最新成交价为D;
则,当
A<=C时,D=A;(如果前一笔成交价高于 或等于买入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
B>=C时,D=B;(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
B<C<A时,D=C;(如果前一笔成交价在卖出价与买入价 之间,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前一笔的成交价)
撮合价的优点: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无规律跳跃。
❾ 沪深三百股指期货交易的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时,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时,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时,最新成交价=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