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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老婆搞股票期货

发布时间: 2021-06-15 13:37:22

⑴ 似乎有个说法是“嫁老公就是买股票,娶老婆就是买期货

嫁老公就是买股票,说明这是投资,有很大的风险的
娶老婆就是买期货,说明就是不管老婆好还是不好,都要你负责任到底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期待专业人士

⑵ 求好心人帮忙告诉一下,用自己老婆的帐号买卖股票违法吗

如果你是军人买不了股票,可以考虑用老婆帐户,反正网上操作的话没问题的
一般投资者的话用老婆的也没问题的~
但是证券从业的话,按规定不允许,但是现在对证券从业这一块没有那么严格的管理起来,好像期货的从业资格的用家人的帐户炒管得比较严格。
涉及到内幕交易的建议别做,证监会不查出来应该还好说,查出来的话你老婆的账户就被冻结了,还会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最好别有侥幸心理~~

⑶ 局长为供妻子炒股做了什么事

局长为供妻子炒股, 骗取民间资本上亿元。

日前,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局原局长方化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贿罪,二审获刑14年。

此人比较奇葩的是,为供妻子晏艳炒股,联合数人以做工程、开公司为由,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民间资本超过1亿元,至今仍有近9000万的款项未还上。

至于其妻晏艳,已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获刑9年。她供述称,自己在股市上投了4500余万,结果亏损了4000余万。

晏艳供述称,自己在股市上一共投入了4500余万,亏损了4000余万,亏损高达90%。她还投资了期货市场,投入500余万,亏损了100余万。

对于借钱炒股的行为,她表示,2009年,自己和方化结婚的时候就在炒股。自己“缺钱”,就向方化提出向民间借钱来炒股,方化同意了。一开始,只是方化和晏艳夫妻两人借钱,“把借来的钱都打入我的账户并由我来支配管理。后来我支付不了前期借款的利息了,就找了其他两人一起向民间借钱。”

另外俩人则各自用自己身边的关系去借钱,借来的钱都打到她的账户上由她支配,再按照三分以上的利息付钱给他们。

“我用这些资金进行炒股,但民间对炒股的认识不一样,如果给他们说是炒股,他们肯定不借,于是给他们说是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晏艳提到,丈夫方化曾主动给那两人做工作,叫他们大胆融资,并说自己会把关。

根据晏艳的供述,2010年至2014年期间,她平均每月大约支付150万元利息,总的支付大约6000余万。2015年3月,晏艳资金链断裂,无法再支付利息。

2017年11月3日,她被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万元。

⑷ 老婆在股票证券公司上班被抓了,现在已经刑拘了,公安局说涉嫌诈骗罪,现在在看守所。

2018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
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诈骗罪量刑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诈骗罪量刑标准: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数额: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诈骗罪量刑标准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地方具体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8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到一年六个月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根据超过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诈骗生产资料,影响生产的;
(2)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量刑指导规则
刑事案件数额标准,诈骗罪: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巨大;200000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望采纳

⑸ 你会让自己的女友或老婆玩期货吗

不会,风险太大了,身边有个朋友玩过期货都陪就去了。

⑹ 老婆股票不做了叫老公做怎么操作

直接外老婆的账号做就可以了。

⑺ 期货从业者的配偶可以炒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但对家属没有明确界定。
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所谓禁止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达到犯罪标准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问题,首先,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获取了有关消息;其次,这些信息是否构成证券法上的内幕(即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第三,这些信息是否尚未对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方面,那么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购买与内幕交易有关的证券的,同时也应当避免以家人的名义从事内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并未明文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及其家人不得购买股票。

⑻ 老婆现在怪我不挣钱,她说我期货股票基金这些理财的都不懂,说我不是男人,她说我只会看些没用的东西,她

1、正常现象啊。男人挣钱养家,以挣钱为主,由女人打理,分工不分家;
2、你老婆说的这些理财产品,你可以到书店、跟有经验的人学习研究后,开始少量的试试,做好了,能钱生钱的
3、减少闲暇时间玩游戏、看小说等,不能致富家庭的事,以致富为主,过好日子为重任,老婆渐渐没话了。
回答不周,请笑纳。

⑼ 老婆不同意我玩期货该怎么办啊,期友们给支个招说服她

投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世间大事,建议你可以把其中的风险和收益讲清楚两个人共同来决定是不是要做期货投资。

⑽ 我老婆不让我玩股票这东西 不是大投资 是小来小去的想透点钱进去 股票有那么危险吗

我觉得你的想法错了,股票也不是那么危险,
要是危险,那巴菲特怎么还炒股成了世界首富了。
要是危险,那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在玩股票,
股票是一种投资,做投资就会有风险,
像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出门被车撞死的风险也还是有的,
那人们就都不出门了。
准确地说,应该是股票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不是有危险,风险和危险是二个不同的概念。
另外你老婆的看法也不是完全对的,
她不让你玩股票,是怕你把家里的钱全部拿出去输掉,
这种顾忌是可以理解的,是为你这个家着想的。
但她的有些思想也是应该值得批判的,
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让他让股票,不让他买基金,不让他买外汇,不让它买期货,不让他买黄金。。。。。。只要是投资的,有风险的事情,你都不让他去干,那你让他去干什么?有了钱全部存银行?每天过自己的太平日子。
作为一个男人,是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也有自己的理想的,格外是在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把投资当作必修课的时候,从事投资无疑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另外投资也是有风险的,作为一个投资人必须清醒的意识到这一点。
你要是有能力,能够用手中的钱赚到更多的钱,那你就是一个成功人士。
但要是没有能力,钱被别人赚了,那能怪谁呢?
现在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以成败论英雄的时代,
这点希望你能明白。
要是你已经年纪比较大了,我赞成你老婆的做法,
要是你还年轻,我觉得你应该有自己的思想。
人这一辈子,就看你决定怎么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