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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什么叫期货保险服务于三农

发布时间: 2021-06-17 05:42:51

期货市场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

引言三农问题是关系国家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在中国,如果没有2/3以上的农民人口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稳定。如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六年出台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通过强化支农政策,创新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中央在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精神,更加重视对市场机制的利用,并指出要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引导生产、稳定市场、规避风险的功能,对期货市场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期货市场的功能 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基础是它具有发展价格和套期保值的功能。一方面,期货价格通过买卖双方充分竞争形成,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现货市场未来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具有前瞻性、透明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定价的基准价格。另一方面,在期货市场建立与未来现货市场相反、数量相等的头寸,无论之后期货和现货价格如何变动,期货合约到期时,期货和现货的损益均可抵消,市场参与者达到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 以棉花的期现货数据分析为例(数据来源于中国棉花信息网),验证棉花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引导关系,以期检验两个变量在时间上的先导、滞后关系。具体检验结果为:

Ⅱ 什么是三农金融服务

有重点就没有战略,没有重点就难以突破,就只能保持低水平、低层次的重复发展、无序发展,乃至徘徊不前。农业银行正是在基于战略的高度,从“三农”客户需要和自身实际出发,确定了服务“三农”的职能、区域和行业重点。职能方面,确定在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等规模化融资领域发挥骨干和主导作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确定在农户、中小企业、粮棉大县、贫困县等“贷款难”问题上取得突破,起到支柱和稳定职能,不断扩大服务“三农”的覆盖面。区域方面,粮棉大县以促进粮棉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11.43 2.51%]转化增值为重点;贫困县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培育县域支柱产业为重点;经济强县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重点;边远、高寒、沙漠化、石漠化、生态条件恶劣地区,主要通过内外部政策扶持,努力改善经营条件,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务职能,促进边疆安定、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行业方面,确定了农业产业化、农村商品流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特色资源开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生产生活和公共金融服务等八个领域,作为服务“三农”的重点领域。

Ⅲ 保险公司如何开展三农

我区是农牧业大区,又属干旱地区。十年九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如何撬动农业保险这个“支点”,让农业保险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仍是当前面临的重大研究课题。
目前,我区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等主要种植作物均已纳入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范围。其中,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险覆盖面已经达到92%。
一般灾害的起赔点为损失率20%以上,旱灾的起赔点为损失率30%以上。赔付的最高限额为承保作物的保险金额。
养殖业与草业保险缺失
梳理全区农业保险的发展脉络不难发现,种植业农业保险在逐年推广,而养殖业和草业保险才刚刚试水。
2005年,我区作为全国首批9个农业保险试点地区之一,开始试点奶牛保险。当年6月29日,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在呼和浩特赛罕区舍必崖村签订了全区首份奶牛保险保单,10头奶牛入保。
2007年,我区又被列为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6个试点省份之一。承保公司由人保财险1家发展为3家,即中华联合和安华保险公司也相继加入承办农业保险队列。同时小麦、玉米、大豆3大类农作物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在我区问世。当年3大类农作物承保面积占实际播种面积的40%。
2008年,农险补贴品种增加,油菜籽、葵花籽等农作物被纳入农险范畴,而且5个品种农作物承保面积占到实际播种面积的90%。同时,能繁母猪和奶牛被列入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
2009年以来我区又增加了一些地区性的补贴品种。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开展了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11年,通辽市、赤峰市、包头市开展了温室大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目前我区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等主要种植作物均已纳入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范围。其中,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险覆盖面已经达到92%。
“虽然我区农业保险的发展规模、承保面积、参保农牧户数量、财政补贴资金额度等指标在全国均处于前列,但在现有保费补贴品种中,养殖业的保费补贴品种偏少,并且没有将自治区畜牧业主要饲养品种—肉羊纳入全区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自治区社科院有关专家坦言。
这位专家指出,肉羊是我区牧民家庭饲养的主要牲畜,占总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但在广大牧区季节性的自然灾害频发,而牧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一旦灾害发生,受损面很大,许多牧民家庭由此致贫。因此,肉羊等饲养品种亟需被列入我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畴。
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也指出,我区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承保率偏低。目前,我区已经连续10年牲畜存栏超过1亿头(只),但2013年我区承保牲畜124.29万头(只),仅占当年牲畜存栏1.2亿头(只)的1%。如果实现应保尽保,仅养殖业保险就有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潜在保费规模。如何提高承保比例是今后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必须解决的难题。
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正在尝试开展肉羊养殖保险。今年6月份,中国人保财险赤峰市林西县支公司签出全区首张商业性羊养殖保险单,为赤峰市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大营子乡、林西镇2156头基础母羊提供了172万元的保险保障。这无疑为肉羊保险推广开了一个好头!
去年,中华联合与锡林浩特草都农牧业公司合作试点开展国内首份草业保险,今年又在乌兰察布丰镇试点苜蓿保险。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自治区草原面积为7880.4万公顷,如果苜蓿、草业保险试点成功,将成为自治区农业保险的又一发展亮点。”
业内人士指出,推广养殖业保险,需要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将当地具有产业支撑作用的养殖品种纳入政策性保险补贴范围;搭建保险公司与当地规模化养殖龙头企业的对接平台,将规模化养殖企业牲畜的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的重要指标;发挥兽医部门的积极作用,在疫病防治、耳标佩戴、无害化处理上制定相关奖惩政策。
保险企业承保积极性不高
在遭遇了2012年底那场雪灾后,付静华等10多户大棚种植户筹齐了保费,但却在保险公司遭冷遇。原来,这些大棚户在整个棚区所占的比例过小,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坦言,农业保险利润低、风险高,是个“不挣钱的买卖”,企业承保的积极性并不高。
纵观近年来养殖业保险,发展困难,且出现下滑趋势,归根结底为养殖业保险处于亏损阶段,保险公司无利可图。相较于其他保险业务,农业保险的盈利率远远低于其他保险品,因而对于综合性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农业保险利润低,承保的积极性不高,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则急于拓展其他险种以分散农业保险所带来的风险。
“目前,自治区已经有6家公司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格,而近几年实际承办的保险公司只有3家,并一直沿用2008年的区域划分,缺乏竞争,制约了农业保险服务水平的提升。”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我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当前,各级政府把推动开展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完成的效果如何,主要是看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保险费率、争取尽可能多的保险赔付款等方面,这显然同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开展农业保险的公司都是商业性企业,盈利是其开展业务的根本目的。因此,由于目标的不完全一致,政府的意愿同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存在较多差异。另外,有些地区政府部门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不到位,拨付拖延等打击了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
自治区社科院有关专家指出,今后,应为农业保险公司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与氛围,明确界定相关政府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和农业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范畴,从而避免政府部门对农业保险公司产生不合理干预行为。同时,探索建立合理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转移分摊机制。设立农业再保险公司,引导经营农业保险的企业,向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对农业保险的风险进行转移,分散经营风险,消除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
农户参保意识有待加强
我区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实行中央、省级、盟市及旗县四级财政补贴90%保费,农户自缴10%;奶牛保险由财政部补贴50%,农户与龙头企业共同承担15%,其余部分由自治区级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级财政补贴20%,盟市、旗县财政各补贴10%,其余10%由农户承担;育肥猪保险由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0%,盟市、旗县区财政各补贴10%,农户承担10%。
就农民自筹部分,一些农户不愿意承担。中国人保内蒙古分公司农险事业部兼三农保险部总经理王蒙宁告诉记者:“从2007年,国家实施财政补贴性农业保险政策以来,今年已经是该项政策实行的第8个年头,对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是世贸组织认可的一项绿箱政策,以保险代替直接补贴,无论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保险生产带来的影响、稳定农民增收,还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从我区情况看,广大农牧民群众对主要粮棉油作物的种植业保险认识程度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也高。但是对养殖业保险由于受个人缴费能力限制,参保意愿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业内人士指出,农业保险培训的缺失和保险公司乡镇网点少、使广大农民对农业保险只知皮毛、造成其投保意识差分不开。记者了解到,在一些乡村,由于保险公司的网点还未普及,造成农民投保无门。
作为我区最大的财险公司,目前,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已经在全区中心乡镇设立了273家具有展业和出单功能的“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周边乡镇设立了326家具有保险咨询与服务功能的“三农”保险服务站,行政村设立3156家“三农”保险服务点。今年,该公司又向自治区保监局申请新建乡镇级“三农”营销服务部178家,力求通过2到3年时间,将其服务机构覆盖到我区所有乡镇。
据王蒙宁介绍,农民买农业保险大有益处。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造成保险农作物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且损失程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起赔点,农户都可以得到理赔。一般灾害的起赔点为损失率20%以上,旱灾的起赔点为损失率30%以上。赔付的最高限额为承保作物的保险金额。各品种的保险金额不等,是由农户实际投入的物化成本决定的。例如水地玉米为400元,旱地玉米为220元,油菜为170元,葵花籽为250元等。
而在国内已经有多个省区的保险公司在探索试点指数型农险产品,如安徽推出水稻种植天气指数保险、成都推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北京推出全国首个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江苏推出国内首个指数型水产品保险。这些指数型保险产品,有效简化了繁杂的查勘定损工作,提高了风险可控程度。我区也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蔬菜种植成本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试点。下一步,我区农险经办公司将借鉴先进地区指数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发展特色,开发适合本地区的指数保险,如肉牛、肉羊指数保险、马铃薯产值保险等。
面对灾情,我们会扼腕痛惜,但是否应有未雨绸缪的意识?
专家建议应建立农业保险信息查询平台,参保农户(养殖户)可自主、自由查询参保、理赔等相关信息,鼓励农户(养殖户)自主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应建立农业保险多元化投入机制。目前所有的自然风险都是由农业生产经营者承担,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保险的投入能力又有限,因此,应该破除“谁种田谁担风险”的旧观念,建立谁享有农业产品,谁就有义务分担一部分农业风险的新体制,即建立政府、企业、保户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那么,农业保险的新天地将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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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服务“三农”这三农是指什么

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
实际上,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http://ke..com/view/610.htm

Ⅳ 服务三农是啥意思

以农商银行为例,服务三农意思是助力农村宜居、农业兴旺、农民富裕。

作为联系“三农”的金融桥梁和纽带,全南农商银行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专注“三农”服务主业,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精耕细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18年末,全南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21.9亿元,同比增幅达16.26%,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5亿元,比年初新增1.58亿元。

同时,该行制定了《全南农商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整村推进五年规划》,在辖区实施整村推进;通过深度四扫,对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户大户、私营业主等按照“网格化”分行业走访,规划实现上户调查、授信评级、贷款用信“三个全覆盖”。

截至2018年末,新增授信客户达到3486户,新增授信金额5.5588亿元。小额农贷评级授信整村推进完成121个村小组,新增授信农户2264户,授信金额达2.2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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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在全南县南迳镇中切村的香韵兰花产业扶贫基地,古家营村的贫困户刘观苟通过“扶贫信贷通”贷款5万元入股扶贫基地,预计年平均收益可达到8600元。

该基地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得田租、基地务工得报酬、资金入股得分红、托管经营得实惠、种植兰花得收益”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200余户。

其中合作社通过组织全镇贫困户使用“扶贫信贷通”贷款、自有资金或单位帮助贫困户出资等方式入股入社的贫困户达190余户,入股资金约150万元。

Ⅵ 保险+期货服务三农存在哪些问题

"“保险消费者”概念出炉 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005年我国的保险业全球排名第11,目前全球排名第2。追求做大做强的目标已经成为历史,提升品质,成熟稳健将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新方向。”针对保险法修改草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于海纯如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说,保险法的不断完善是我国保险业稳健发展的内在保障,此次保险法的修订将紧跟市场形势变化,对长期困扰保险市场的顽疾加大处治力度。另外,“犹豫期”“保险消费者”等不少新的提法也呈现在征求意见稿中。 10月14日上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修订原则上进一步放松管制,完善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管。对人身保险、财产险、资金运用、监管处罚等方面的法条进行了修改。 剑指市场主体违法成本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飞对记者说,此次修改是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第一次修改在2002年,当时是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做了一次小范围的修改,重点放在了与世贸规则不统一的保险事业条款上。第二次修改在2009年,修改力度较大,重点集中在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上,以保险合同为重点修改对象。“2015年这次,主要集中在保险事业监督条款的修改上,保险合同法律条文的修改也有亮点。” 长期从事保险业法律诉讼的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律协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滨认为,此次保险法的修订意义重大。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中国的保险事业近几年发展迅猛。目前我国保险资产规模已突破十万亿。全国保险业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已近200家。但长期以来,保险市场在做大做强思路的影响下,以保费论英雄,导致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的收入,在产品营销上不择手段,造成了保险行业发展中的销售误导、理赔难、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给保险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信用危机。 李滨所反映的问题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均有相应的体现。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修改。 有媒体评论指出,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于海纯看来,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也是中国保险市场积极与国际接轨的一个信号。在全球性的消费者保护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中国的保险立法也在不断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加大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一个备受关注的亮点是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法律制度。 在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中明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不得少于二十日。” 不少业内专家表示,犹豫期法条的增加,是保险法在保护消费者立法方面的进步,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详细了解之后做出更为理性的选择。 然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李滨却提出了相反意见。“我个人认为犹豫期入法之后,可能会对保险消费者造成不利的影响。”李滨对记者说,法律赋予保险消费者以犹豫期的前提是相信消费者应该能够“吃透”所购买保险产品,并且要求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将意味着消费者对保险合同完全认可”。然而在实践中,很多消费者拿到保险合同之后并不注意解读产品信息,或者受到销售误导,往往在搁置一两年后,到第二个缴费期时才发现问题,想反悔却为时已晚。 李滨说:“犹豫期的设定前提,不仅需要投保人及时了解合同内容,同时更需要市场主体讲规则、讲诚信。有待于整个保险市场的水平的提高。” “犹豫期的执行效果可能差一些,但是这个制度是必须有的。”于海纯认为,犹豫期的入法顺应了保险业发展的大势,存在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 对于犹豫期法条,于海纯提出了一些建议。“签收保险单和合同成立还不是一回事。”于海纯指出,征求意见稿显示,“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然而实际应用中,签收保单的时间和合同成立时间并不等同。保险公司往往在保险条款里,约定一个合同成立的时间,例如“保费交足之日起,合同成立”。这会导致消费者因为拖欠一部分保费,致使合同无法成立。从而,犹豫期无从算起。 另外,“保险消费者概念的提出,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亮点。”于海纯对记者说,保险消费者的概念学术界已研究、讨论许久。2014国务院发布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以及保监会的很多文件对此概念都有过引用,现在将其列入保险法的条文,是“事理之当然”。 “但这并不代表当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法院可以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海纯说,“上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就提出了建议,明确把保险消费者列入消法的范围。但由于保险消费者并不是一般性的消费者,界定问题、细节问题比较复杂,因此立法机构并没有通过我们的意见。概念提出了,怎么保护还有待探讨。” 放松管制利好中小险企 记者注意到,此次保险法修改中,一个明显的趋向是对市场主体的管制放松。征求意见稿首条明确提出要“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其中,放松业务管制方面主要涉及两项新规,“首先,在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保险,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业务;其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 在李滨看来,放松管制,有助于推动整个保险业的发展。目前,对于大量涌入保险市场的中小企业而言,其商业信誉难以与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匹敌。从而需要转向保费较高,保障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作为主营业务,例如,年金保险。但制度上的樊篱给保险企业产品结构的转向带来很多阻碍。此次保险法的修改,从法律上认可了这种业务结构方面的变化,疏通了企业发展的渠道。 “保险企业还面临着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的问题。”李滨认为,当大量资金进入之后,保险公司将对投资需求愈加强烈,但保险法对于投资渠道的限制较多,一些企业因为繁琐的手续、过多的费用,导致运营不畅,利润减少。此次修法中明确提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将极大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促使保险企业运营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一些保险业专家对征求意见稿中放松管制的倾向表示担忧。于海纯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放松管制的修改方向,确实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留出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意味着在实践操作中,重大股权投资形式不再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不仅大大节省了审批程序,也体现了国家对保险市场主体的信任。 然而,一些重大的股权投资,例如海外投资,由于涉及金额巨大,一旦监管不到位,将会使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海纯说:“在这些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专门指出,重大股权投资时是否还需要国务院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 监管趋严 险企违法成本提高 在放松管制之外,此次保险法修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以财产险理赔难为例,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百二十四条中首次提出,“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行为”。对应第一百七十九条中明确,“如有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现行的处罚是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此项法条的增加,大大加强了处罚力度,有利于纠正乱象。”李滨说,针对财产险理赔难问题的治理,现行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给出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但仔细解读就能发现,在这则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授予监管部门处罚权。这就导致财产保险公司明明知道违反规定,却又往往利用拖赔的方式,迫使被保险人接受不合理的赔付,从中谋取暴力。另一方面,一些保险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有权利要求赔付,也不清楚由哪家监管机构应该对违规、违法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致使财产险理赔难问题长久难以解决。” “除非事故较大或者有媒体聚焦,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较好地履行先行赔付的义务。”李滨说,天津港(600717,股吧)爆炸事故后,中国人保天津分部在事发的第4天就支付了2000万元。但目前他代理的一宗木材加工厂的理赔案件,由于案件影响力较小,人保的先行支付金额迟迟不能到位。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在很多保险纠纷案件中,投保人往往会被迫接受保险公司开出的不公平的理赔额度。另一方面,投保人即便胜诉,保险公司的赔付也仅限于应该给付的理赔款。 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律师费和误工期间的经济损失很大。而保险公司自有专业的法务团队,保险理赔款诉前给付和诉后给付并没有什么差别。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很突出。”李滨说,“这次保险法就明确了,保险公司不依法履行法定的义务或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监管部门就可以进行处罚了,这对于众多保险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罚款几十万对于一些经营较好的保险企业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保险公司给消费者赔付两万块钱就是很大的事情。”于海纯认为,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主体侵权行为进行惩罚时,亦需对消费者加大救济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违规单位加以纠正并处罚金,金额从5万至20万增长到20万至100万,但却没有提到对于投保人的补偿措施。于海纯建议立法部门应该设立保险消费者保护法,作为保险法的有益补充。 "

Ⅶ 期货+保险为什么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这一年里与“三农”相关的原则性文件
期货的作用之一就是让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利用期货这个工具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的。
保险就不解释了,地球人都知道。

合起来就是:让期货和保险这两个金融工具为咋农民更好的服务,减少农民的损失。

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三农保险是什么

三农保险:
指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使我国保险业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主要发展农业保险、县域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
1、农业保险:
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2、县域保险:
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
大力发展县域保险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Ⅸ 服务三农“三农”指的是什么

服务三农“三农”指的是 农村、农业和农民

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实际上,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

(9)什么叫期货保险服务于三农扩展阅读:

“三农”的弱质性

首先是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无论它是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还是现代农业阶段,与第二、三产业相比,它不仅要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还要面临很难预料的自然风险。其次是受土地收益递减规律的影响,农民的收入总是受到一个上限的制约,追加在农业上的投入与产出不一定成正比,即使农民增加再多的投入也无法突破这一上限,而第二、三产业却没有这样的上限,其投入与产出成正比。

虽然现代科技使农业获得惊人的发展,但依靠科技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产量与质量的空间越来越小。第三是由于我国现已基本实现了小康,一些大中城市甚至越过小康,进入相对富裕阶段,加上大多数农产品属于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小,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恩格尔系数的降低,居民对农产品的直接消费量不可能有很大的增加,有的甚至会减少。因此农业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收入低下。

参考资料:网络-三农

Ⅹ 什么是三农保险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三农”保险是农业保险(农作物保险)、农村保险(农村范围的商业财产保险)和农民保险(农民人身保险)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