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债是怎么玩的
您好,据我所知
国债
又称公债,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政府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式的国家债务,国债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定义:
所谓国债就是国家借的债,即国家债券,它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帐式三种。
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财政收入。国家发行债券或借款实际上是筹集资金,从而,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三大功能。
国债的发行要遵循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己决定。
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国债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国家举债的形式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国家借款和发行债券。以筹措和发行的期限为标准,国债可分为长期国债、短期国债和中期国债。所谓长短中期是比较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将一期以下的称为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长期国债,期限界于两者的称为中期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性质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
以筹措和发行的地域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所谓内债,是国家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所谓外债,是指国家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以债券的流动性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可出售国债和不可出售国债。国家的借款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债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中国的国债称为国库券,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相对其它债券,其信誉度非常高,一般属于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的债券。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帐式三种。
国债
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在国债二极市场上做多做空,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
国债种类
国债的种类繁多,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无记名式(实物)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帐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二)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主要面向老百姓,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对于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经办网点还可以二次卖出。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1.凭证式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
(三)记帐式国债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帐式国债这一品种。记帐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帐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 1.记帐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4.记帐式国债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从而可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5.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时也伴随有一定的风险。
可见,记帐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由于记帐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于流通交易,变现能力强,不易丢失,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高额利润。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帐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后两者中记帐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帐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国债发行的四种方式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时至今日,已演变为四种发行方式并存,它们分别是: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直接发行方式,指的是财政部面向全国,直接销售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共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或代理机构销售国债,单位和个人自行认购。第二种情况,也就是80年代的摊派方式,属带有强制性的认购。第三种是所谓的“私募定向方式”,财政部直接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国债。例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等,定向发行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
国债发行第四种方式,是招标拍卖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国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在拍卖场上投标竞价确定。在这里,招标有两种具体方式,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前者既然冠名为竞争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投标者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开标。决定中标的依据,就是发行价格的高低。投标者认购价格高,招标者受益就大,所以出价高者胜出。而非竞争性招标,乍一看与竞争性招标相似,实则差异巨大。说它们相似,是因为,非竞争性招标沿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开标;说它们不同,是指结果不同。实行竞争性投标,只有出价最高的投资者获得国债发行权。而采取非竞争性招标,却类似于吃大锅饭,参加投标的投资者人人有份。
通过非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在中标价格确定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招标规则:“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所谓“荷兰式”招标,指的是中标价格为单一价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自的国债发行份额。而“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举个例子,在一场招标中,有三个投标人A、B、C,他们投标价格分别是85元、80元、75元,那么按照“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75元。倘若按照“美国式”招标,则A、B、C三者的中标价分别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而且从2003年起,财政部对国债发行招标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原来单一“荷兰式”招标基础上,增加“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的标的确定为三种,依次是利率、利差和价格。
国债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深市国债现货佣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国债现货经手费为100万以下(含100万)每笔0.1元;100万以上每笔10元。其中佣金由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由交易所收取。
我国国债发展简史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帐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㈡ 我国的国债是如何使用的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
但是一般的国债是用来补充财政的 也就是不可能知道用到哪里去了。就像你存1块钱在银行也不知道贷给谁了。
另外有一些特殊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债券 比如说铁道债,严格上说不属于国债,但实质上具有国家信用。
另外就是特别国债,07年刚发过。这个是有特殊目的的。就是为了成立中投公司,用来和央行置换美元资产
㈢ 发债审计具体是做什么的
发债是指新发可转换债券。而转债是投资人购买的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资人可以将其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的权力,放弃债券的权力;但是如果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或者其他条件对投资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资人可以放弃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力,继续持有债券,直至到期。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发债审计是指针对发债可行性的审计。
1、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债券分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由于经济体制演变的原因,企业债是我国的特点,在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上,一般来说企业债就是公司债。但我们国家严格区分了企业债和公司债,所以我认为发债审计可以分为发行企业债审计和发行公司债审计。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从目前来看,企业债和公司债都要经过发改委。这是发行核准阶段。上市阶段一般要经过交易所或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机构的核准。
3、无论是企业债还是公司债发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目前发改委或证监会等部门没有专门针对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的披露要求。从监管角度看,可参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财务报表信息。
4、发债审计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净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等;
(2)近三年盈利数据(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润等数据)的详细核查;
(3)发行人的负债规模核查,有无隐匿债务;资产规模近三年有无虚增等;
(4)内控有效性调查。(注:内控有效性调查环节,从监管角度看,没有法定义务要提供相关调查报告,但从风险角度看,审计时还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5)审计数据及时与发行人及中介各方沟通。
(6)如果是公司债,一般情况下,审计之前,还需要开展财务尽调工作,应当重视此工作,尽调可以给后面的审计工作提供铺垫和很多审计“引子”等。
5、发债审计和一般年度审计的区别主要在于发债审计可以理解为非标的详式审计,报告使用对象、报告格式、审计程序、审计人员的要求、审计底稿及其复核等方面都不一样。
㈣ 如何加强国债资金管理
国债资金不同于自有资金,它来之不易,且用起来应该更严格、更“抠门”引才对。因此,我国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个规定,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审计署,再到省市财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国债资金使用方向,严格使用纪律,严格监管措施。如今的国债资金管理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只要管理好国债资金就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建设。
管理对策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
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定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此,财政部、财政厅应对申报程序做出专门规定,彻底改变项目申报由计委单独运作的被动局面。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像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不可忽视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拨款程序。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法。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总概算范围内,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资;对个别由于设计不合理或非人为等原因必须调整概算投资的,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并经批准方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是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的重要保证。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将资金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资。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
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
㈤ 国债使用审计和其他审计有什么不同
国债审计即国债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国债转贷资金的使用是否用好、用活、按照规定的程序运转,是否提高了使用效率等进行审计。必须抓住国债项目报批程序、国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这三条主线。通过评价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㈥ 国债是干什么用的
1.弥补财政赤字
弥补财政赤字是国债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况而言,造成政府财政赤字的原因大体上有以下两点:一是经济衰退,二是自然灾害。
政府财政赤字一旦发生,就必须想办法予以弥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弥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措施:即增加税收、增发货币和举借国债。
第一种方式不仅不能 迅速筹集大量资金,而且重税会影响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会使国民经济趋于收缩,税基减少,赤字有可能会更大。
第二种方式则会大幅增加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因而会导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并打乱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
第三种方式则是最可行的办法,因为发行国债筹资仅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招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同时还可迅速、灵活和有效地弥补财政赤字,所以举借国债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对财政预算进行季节性资金余缺的调剂
利用国债,政府还可以灵活调剂财政收支过程中所发生的季节性资金余缺。政府财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国库的,而财政支出则往往以较为均 衡的速率进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从全年来说政府财政预算是平衡的,在个别月份也会发生相当的赤字。为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许多国家都会把发行期限在1年之内 (一般几个月,最长不超过52周)的短期国债,作为一种季节性的资金调剂手段,以求解决暂时的资金不平衡。
3.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一国的经济运行不可能都永远处在稳定和不断增长的状态之下。相反,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如宏观政策的失误、国际经济的影响等,经济运行常常会偏离人们期望 的理想轨道,从而出现经济过度膨胀(通货膨胀严重)和经济萎缩(通货紧缩)现象,这时候,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经济干预,以使经济运行重新回到较理想或预期的轨道。自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建立以来,运用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已成为普遍现象,其中国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也使得国债的宏观调控功能逐渐成为国债主要的功能。
㈦ 政府如何使用国债
国债是政府补充财政开销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政府没钱了,发欠条来借钱。
国债一般用于补足财政赤字,填补财政开销中的不足,也有专门为某项特殊用途发行的国债,如最近的日本复兴国债,专为地震后重建筹款
㈧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一、国债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用途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国债专项资金,并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财建〔1998〕89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利用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建〔1998〕1084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债转贷资金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建〔1998〕1085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为确保国债专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将资金分批拨付到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应立即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严禁滞留、挤占和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为便于了解和掌握国债转贷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列《国债转贷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附后),于199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三、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主管部门和区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督促项目概算中其它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它各种来源的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到位进度不得低于国债资金到位的比例。配套资金不落实或长期不能到位的,财政部门有权缓拨或停拨国债专项资金。四、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财务管理。国债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的标准开支。经批准的新建项目,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审查项目概算,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查工程预算、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款拨付和结算的依据;要按规定搞好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要按规定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协调项目的主管部门切实开展和搞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五、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项目前期准备情况、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不允许擅自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不允许用国债专项资金置换其它已投入的资金,不允许随意扩大工程规模、拖延工期、留下资金缺口。对违规、违纪,挤占、截留、挪用国债专项资金,或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六、统筹规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及用自有资金还款的项目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状况,认真做好国债转贷资金的还款规划,按照与北京市财政局签定的借款协议确定的贷款数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认真测算各项还款来源,定出切合实际的分年度还款计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年度填报《国债转贷资金还款计划表》(附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七、及时准确反馈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信息。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并按季度填列《国债专项资金汇总分析表》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分析表》(附后),于每季终了三日内报市财政局,同时着重反映下列情况:1.本地区、本部门申请国债专项资金总额; 2.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项目情况;3.国债专项资金到位情况;4.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5.项目工程进展情况;6.项目的财务及管理情况;7.国债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8.建议。八、认真做好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就国债专项资金对推动本行业或本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和效果做认真、科学的分析,每季度提交一份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选择一些项目,进行典型解剖,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