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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投资企业年金

发布时间: 2021-06-16 18:24:42

1. 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投资收益归谁呢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投资收益归个人。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自主建立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投资收益归个人,职工退休后,除了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外,还可以领取一份企业年金。据悉,《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还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 企业年金的三个划分标准分别是什么

建立企业年金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 )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 )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 )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确定企业缴费和职工缴费的规模。这种规模可以是工资的某个固定比例、某个固定金额,还可以是逐步变化的比例或金额。其中企业缴纳的部分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通过信托化运作模式由受托人委托具备资格的账户管理人进行账户管理,积累形成的企业年金基金也由受托人委托具备资格的托管人负责托管,具备资格的投资管理人进行专业化投资来获得保值增值。 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才可以从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领取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定期领取。职工所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新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可以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企业年金这种个人账户管理、信托化经营的专为养老积累资金的制度安排构成了我国社会养老体系的第二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个人自愿储蓄及保险安排的第三支柱一起共同形成了我国多支柱养老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企业年金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资金积累方式。为参与企业年金的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份新的养老支持。一般来说,要保证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能维持在退休前的状态,各种退休金的替代率需要保持在70%至80%之间的水平,考虑到转轨时期职工的名义工资与实际收入的巨大差别,现有依据名义工资建立起来的基本养老远无法满足职工未来的养老需求,企业年金的建立可以有效弥补这部分养老金缺口。 其次,相对于养老体系中的第一支柱来说,企业年金除了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筹资方式,还提供了一种促进社会效率的工具。与社会基本养老的强制性、统一性相比、建立企业年金所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企业和职工完全可以根据公司自身的经济实力、经济状况以及职工的需求建立符合自己需要的企业年金计划。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企业缴费可以设计的更多些,在职期间服务时间越长,对企业的贡献越大,所获得的保障水平也可以设计得更高些。这种不同企业,因人而宜的灵活、自主设计方式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对管理层的激励,提高社会效率。 最后,相对于完全个人自愿的第三支柱来说,企业年金又为参与的职工提供了一种更为快速、有效的养老资金积累方式。一般情况下,参与企业年金的成员只有在退休以后才能领取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这种领取的限制相对于个人自愿储蓄及保险安排的第三支柱来说为更能保证养老资金累积的连续性。此外,企业年金基金在缴费、投资运作、收益分配过程中一般会享有各种税收优惠以。

3. 如何确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的范围和比例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的范围和比例如下:(1)每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应当由一个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A、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40%。B、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C、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2)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3)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单期发行的同一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单只证券投资基金,单个万能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分别不得超过该企业上述证券发行量、该基金份额或者该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的5%;按照公允价值计算,也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
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经备案的符合第四十八条投资比例规定的单只养老金产品,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不受上述10%规定的限制。

4. 企业年金每年都发吗

开玩笑,不会拿五险一金去做投资的,五险一金根本不在企业,交到劳动保险处和社保机构去了。企业年金,是另一回事,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重要形式,可以在网上查查看,有的。可按年分,也可一次提出来,看约定了。

5. 什么是企业年金,是干什么用的可以投资吗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规定企业年金必须采用信托模式对资金进行管理,是可以投资的,但必须委托一个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人再委托投资管理人来对企业年金进行投资。其具体的资金运作,企业是不参与的

6. 企业年金听说是要拿来搞投资的,为了得到更高的收益,那要是投资失败呢

还是可以拿到的。。。当然没有原来的那么多。打个比方,退休后你得企业年金账户中个人+企业缴费共有10万元。但是,由于投资亏损了0.5%导致你实际上能拿到的只有9500元。
一般来说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都是有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比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来运作,他们的投资都是偏向于追求绝对收益的,就算是资本市场行情不好,也不会亏的特别的多。就好比今年的企业年金计划80%以上都是亏损的,但是都不是特别大。可你想想,换成你手上几千万或者上亿资金,投资国债或者股票却不亏损,这难度也很大吧?
楼上的前半部分是正确的,你可以根据你得年龄选择你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是快退休的最好选择权益类占比少的投资组合。当然保本是不可能的,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是不能做出保本承诺的。但是通过选择投资组合,可以变相形成保本,稳定收益,以获得你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性。

7. 企业年金一个月220,35年拿多少

企业年金,不论是企业缴费还是个人缴费,都记入个人账户,自开始之日起就属于个人的权益。但是企业缴费部分,也可以规定一定年限,也可以规定比例,交两年归属50%,交三年归属60%,交四年归属70%,可以是陆续的。但参加企业年金八年的时候,这个权益就应当属于职工所有了,是一个封顶线。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岗位和贡献不同,在企业缴费量上有所区别,体现年金的激励作用;同时也应兼顾公平、控制差距,企业当期缴费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所以每个人的企业年金缴纳情况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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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企业年金一般投向哪里

就我国的现状来看,企业年金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社会公众对企业年金的关注度还不够,一些政策、法规的缺位阻滞了企业和职工积极发展和参与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在这其中,企业年金的风险识别及管理是我们要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风险管理技术导入企业年金的管理流程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范围
年金缴款可以交给信托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年金在IFRS中有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大类,其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处理基本与补充养老保险一致。设定受益计划在国内的法规中未作规定,实务上国内目前也没有,所以准则中对此未作规定。
参考资料
1 工资4%以内列支成本 财政部放行金融企业年金

http://www.cnfstar.com/news/2006/20060213/2006021310897.shtml
2 相关书籍

http://www.chinavalue.net/wiki/showcontent.aspx?titleid=176136
3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投资股票比例不超30%

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102/24/t20110224_16545924.shtml

9. 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

以下是11号令,最全的回答,今年颁布的~
第六章 基金投资
第四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第四十八条 每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应当由 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 基金财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40%。
(二)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
(三)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第四十九条 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
第五十条 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单期发行的同一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单只证券投资基金,单个万能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分别不得超过该企业上述证券发行量、该基金份额或者该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的5%;按照公允价值计算,也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
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经备案的符合第四十八条投资比例规定的单只养老金产品,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不受上述10%规定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自己管理的金融产品须经受托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投资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比例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投资管理人应当在可上市交易之日起1 o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第五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
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