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产投资方式包括那些
房地产投资形式多种多样,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是人们最熟悉的. 为了出租经营而购买住宅或办公楼也是相当普遍的房地产投资类型;将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用以购买或开发房地产也是房地产投资。
⑵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定义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一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开发商),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住宅、别墅、商铺、写字楼等等、现市场上提到的所谓商住两用的物业其实是指开发商以住宅为目的进行立项,但在设计以及建设阶段将其建设成为可作为写字楼出售的一种类型的物业。房地产开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 前期的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所说的五证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不同,取得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现阶段,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划拨给使用人使用,划拨出让的土地由于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作开发利用。一般都是划拨给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使用。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经济适用房外,都属于这种方式。同样,如果要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开发,也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出让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等。
2、 建筑施工阶段
建筑施工阶段是开发商委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该阶段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阶段。在本阶段,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笼资金,实现赢利,开发商通常在建筑阶段采用项目预售的方式对物业进行销售。
3、 销售阶段
销售阶段是开发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资金实现赢利的阶段。一个项目销售的成败决定着开发商的根本利益。销售分为预售和现房销售两个阶段,预售即通常所说的期房销售,是指开发商在建设工程竣工之前进行销售,现房销售即开发商在取得《竣工证》或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后进行销售。由于预售可以提前回收资金,目前开发商大多采用此种销售方式。
预售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⑶ 房地产投资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类。其中主要的几种分类如下:
1按用途(功能)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两大类。居住房地产市场可进一步分为普通住宅市场、高档公寓市场、别墅市场等。非居住房地产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写字楼市场、商铺市场、工业用房市场等。
2.按档次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高档房地产市场、中档房地产市场和低档房地产市场。
3.按区域范围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整体房产市场和区域房地产市场两大类。
4.按交易方式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买卖市场和房地产租赁市场两大类。
5.按交易目的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使用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市场两大类。房地产使用市场是买卖或租赁房地产的目的是自用的市场。房地产投资市场是买卖或租赁房地产的目的是投资(再卖、出租或转租)的市场。从购买房地产的目的来看,具体还可分为自用、出租、消极性保值、准备积极转手。
6.按流转次数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具体为开发的商品房的初次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三级市场(具体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公有住房等的再次交易市场)。相关的分类还有新房市场和旧房市场。其中的旧房市场又称为二手房市场、住房二级市场、存量房市场等。
7. 按达成交易与入住的时间划分,可分为现房市场和期房市场
8.按时间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过去的房地产市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和未来的房地产市场。
⑷ 房地产投资的方式
从一般意义上讲,投资者投资房地产,主要有两条途径、四种方式。 是指:基本建设途径中的基本建设式;房地产开发途径中的楼宇购买式、合作开发式和股权购买式。
当然,对于基本建设途径中进行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也可以采取购买、合作或股权收购的方式,只是对这类性质的房地产项目或楼宇采取这些方式不具有典型意义,而且如果这样做,多数情况是改变了这些房地产项目或楼宇的性质,即转向房地产开发或使其进入房地产市场。故综合比较,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房地产投资的一般方式有如下四种: 这里所称的基本建设,是指按基建程序进行报建的方式,建设自用的房地产项目。方案评价:这种建设方式是在房地产开发市场化之前,房地产项目建设的主要方式。房产地开发市场化之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对基本建设方式进行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主体的限制。
一般应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二是项目性质和用途的限制。
一般应是不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自用、公益性质的房地产项目。如国家投资的公用事业项目等,前述机关、事业单位纯粹自用公益性质的楼宇建设项目;
三是各地已停止办理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下称“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
除非符合特定条件或经政府特批,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经营性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不可能。 具体做法是:投资人审查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该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楼宇的法律状态,并考查该写字楼的地理位置、建筑风格等状况,如认为符合投资人的意图,则投资人与该房地产开发商建立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程序获得楼宇的全部权利。
方案评价:这种方式最为简便。相当于对某特定地区正在进行开发尚未出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经济上和技术上进行分析和论证。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开发商开发的符合投资人意愿的项目,与其谈判达成购买合约。不足之处是:拟购房产所在项目已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的审批,其规划、建设等事项已很难更改。对于已建设完工的项目的状况,只能在现有市场中进行选择,不能以自己的意愿进行所需楼宇的设计和建设。对于未建设完成之房地产项目,则又存在着预购商品房的风险。 具体做法是:如投资人本身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相关经营范围,则选择一家有相应资质、实力和资源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资、合作的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资并获得其应得之利润,而投资人则取得双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楼宇的全部产权。双方各得其所。
方案评价:合作开发式的本质仍是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之楼宇的购买。这种方式区别于楼宇购买式的主要优点是投资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楼宇购买式是买成品,最多只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开发式中,投资人直接进入项目开发的过程之中,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依不同的合作开发方式,实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过合作开发,投资人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设计理念、建设风格、楼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创作。不足之处是: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涉及到与合作对方的合作,法律关系及协作配合比楼宇购买式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如果进行合作开发,投资人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外,合作开发房地产有两种方式,即不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和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如采用后一种合作开发方式,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将会构成一个障碍。 具体做法是:由投资人或投资人的关联公司对于一家已经存在或拟创设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全面收购。通过收购该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而实现对该公司开发建设或拥有的房地产项目或楼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方案评价:这种方式比较前两种方式而言,最大的好处在于,投资收购房地产公司的股权,投资人不发生直接购买或通过合作方式获得房地产权利而产生的购房置物业的税费。不足之处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人对购置股权而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比较间接;
二是对一家公司股权的收购,投资人需与另一家关联公司联手进行,投资人与该关联公司的关系将对投资人对间接购置的房地产的使用和处置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三,如不是对一个现成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而是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再去收购其股权,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也会构成一个障碍。
⑸ 教你如何投资房地产
房地产的投资价值,往往看的是物业的租赁产出效率如何。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段、不同的供求环境、不同的房地产项目以及不同的投资理念,各种房地产将体现不同的投资力与价值。 一位投资者这样形容房地产投资:住宅实现租赁的周期一般是“年”,写字楼实现租赁的周期往往是“月”,而酒店则是“天”,简单讲,如果把三者比喻成商品的话,住宅租赁是大批发,写字楼租赁是小批发,酒店租赁则是零售。 住宅投资 选择长线为佳 从投资角度看,一个大城市的近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近郊的住宅由于基础价格比较低,升值空间相对大一些,更具投资价值。而随着后期人们不断入住,周边配套逐渐增多,商业投资机会和价值就会慢慢体现出来。 沈阳千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伟认为:“近期政府所推出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是针对短期的投资行为,比如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征收房地产税等等,这对于正常行为的长期投资影响不大。但这意味着投资者在投资住宅前需要考虑到更多的因素。” 在投资门槛逐渐提高以及平抑房价的大方向下,房价上涨的速度会减慢。住宅投资前景可以选择长线为佳。 据了解,目前沈阳房地产住宅市场还是以自住为主,投资行为占的比例不到20%。 写字楼投资 选择区域最重要 写字楼的增值主要是市中心区及商贸区繁荣的商务气氛以及稀缺性。写字楼投资应该从区域的环境政策、人才、技术、商贸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去考虑,同时还应该关注区域基础设施配套以及周围现有的行业业态。 写字楼租金价格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特点,即越破旧、地段不好的租金越低,反之,越高档的、地理位置越好的写字楼租金比较高。 沈阳财富中心李志强经理认为:“写字楼的使用上大部分是自用,开发公司也很少对外出售。如果租用写字楼六七年,其租金足以买一个写字楼了,所以大多比较高档的,租金高的写字楼是不对外卖的,开发商不会放弃这部分利润。” 目前,沈阳写字楼比较集中的地区在沈阳CBD、五里河、三好街及和平大街。这些区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都很丰富,资源优越。是否位于城市的主中心区,是衡量一幢写字楼的档次和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首选要素。 酒店式公寓投资 关键看配套 酒店式公寓作为市场新宠,进入沈阳市场已有几年时间。作为近年来一种新兴的房地产投资品种,投资者把它作为新兴物业,开发商把它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酒店式服务公寓兼具传统酒店和公寓的长处。它们大多位于成熟商务中心,客商和公司人员流动地带,周围的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其服务也更家庭化,聘请专业的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或酒店式公寓管理公司入驻管理,提供普通公寓所没有的有偿商务服务。 由于它吸收了传统酒店与传统公寓的长处,并且月租和各种服务费加一起比传统酒店少得多。因此,备受商务人士青睐。 据德郡7号总经理何行知介绍:“酒店式的公寓相对于住宅和写字楼产出率最高,回报也是比较高的。沈阳CBD地区,临近沈阳北站、汽车站及未来地铁站,是沈阳中高端商务客流最集中的区域,客源充沛。在此的酒店,自然无论从客源的保障性、房价的保障性方面来说,都是具有相当优势的。沈阳人的房产投资范围刚刚开始形成,老百姓会偏重更为理性与稳定的投资。” 酒店式公寓是打着“商务”牌出现的,深切体现出为商务人员服务的特征。 简单来说,酒店式公寓就是为那些在商务区内的商务人员提供休息、休闲和小型办公的场所。 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一定要注意项目自身和周边的配套是否会给商务人士带来方便。这些配套包括交通、医疗、教育、购物、休闲等等。 酒店式公寓的流行,也导致了上市量过大以及同质化严重而出现的空置率高的现象。因此对投资者而言,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⑹ 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房地产置业投资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房地产开发投资是通过开发商买地建房出售从中赚取,土地买进和房屋销售的价格之间的利润,置业投资是通过购买房屋,等待升值之后在出售赚取其中的利润。
2、特点不同:置业投资的对象可以是开发后新建成的物业,也可以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二手货。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对象则不是。
3、弊端不同:房地产投资的变现性差。主要是由房地产的空间位置的不可移动性和转让手续的烦琐造成的。房地产置业投资由于房地产开发涉及的程序和领域相当复杂,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就要求投资者具备专门的知识和经验,因此限制了参与房地产开发投资者的数量。
(6)房地产投资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买房投资是一门学问,欲真正获取投资回报,首先需要制定适合的投资策略,需要清楚了解经济能力,知道有多少钱可以投资房产,可以投资什么样的房产,这些可以投资的房产中哪一处的性价比是最好的。
投资级资产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稀缺性,这意味着将永远处于需求之中。有些东西的价值是稀缺的,而不是那些被不断重复的东西,越来越多的东西正在被制造出来。稀缺的房产通常是相当传统的,但在市场上是有限的,并且有更多的买家来购买这种类型的房产。
⑺ 房地产投资方式包括哪些
房地产投资方式:
两条途径:
基本建设途径和房地产开发途径。
四种方式:
基本建设途径中的基本建设式;房地产开发途径中的楼宇购买式、合作开发式和股权购买式。
基本建设式
是指按基建程序进行报建的方式,建设自用的房地产项目。这种建设方式是在房地产开发市场化之前,房地产项目建设的主要方式。房产地开发市场化之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对基本建设方式进行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主体的限制。一般应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二是项目性质和用途的限制。一般应是不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自用、公益性质的房地产项目。如国家投资的公用事业项目等,前述机关、事业单位纯粹自用公益性质的楼宇建设项目;
三是各地已停止办理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下称“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
除非符合特定条件或经政府特批,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经营性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不可能。
楼宇购买式
投资人审查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该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楼宇的法律状态,并考查该写字楼的地理位置、建筑风格等状况,如认为符合投资人的意图,则投资人与该房地产开发商建立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程序获得楼宇的全部权利。
这种方式最为简便。相当于对某特定地区正在进行开发尚未出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经济上和技术上进行分析和论证。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开发商开发的符合投资人意愿的项目,与其谈判达成购买合约。不足之处是:拟购房产所在项目已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的审批,其规划、建设等事项已很难更改。对于已建设完工的项目的状况,只能在现有市场中进行选择,不能以自己的意愿进行所需楼宇的设计和建设。对于未建设完成之房地产项目,则又存在着预购商品房的风险。
合作开发式
如投资人本身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相关经营范围,则选择一家有相应资质、实力和资源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资、合作的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资并获得其应得之利润,而投资人则取得双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楼宇的全部产权。双方各得其所。
合作开发式的本质仍是对双方合作开发项目之楼宇的购买。这种方式区别于楼宇购买式的主要优点是投资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楼宇购买式是买成品,最多只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开发式中,投资人直接进入项目开发的过程之中,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依不同的合作开发方式,实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过合作开发,投资人可以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设计理念、建设风格、楼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创作。不足之处是: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涉及到与合作对方的合作,法律关系及协作配合比楼宇购买式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如果进行合作开发,投资人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外,合作开发房地产有两种方式,即不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和成立项目公司的合作开发方式。如采用后一种合作开发方式,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将会构成一个障碍。
购买股权式
由投资人或投资人的关联公司对于一家已经存在或拟创设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全面收购。通过收购该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而实现对该公司开发建设或拥有的房地产项目或楼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种方式比较前两种方式而言,最大的好处在于,投资收购房地产公司的股权,投资人不发生直接购买或通过合作方式获得房地产权利而产生的购房置物业的税费。不足之处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人对购置股权而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比较间接;
二是对一家公司股权的收购,投资人需与另一家关联公司联手进行,投资人与该关联公司的关系将对投资人对间接购置的房地产的使用和处置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是如不是对一个现成的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而是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再去收购其股权,则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也会构成一个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