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持仓收益 » 上市公司追认披露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追认披露

发布时间: 2021-06-13 21:16:46

上市公司信息公告和披露有区别吗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而这些信息一般都是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来完成,有没有区别请自己理解。

㈡ 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哪里查啊

首先上市公司披露消息再分析软件商F10都能查到,如果要更仔细的可以考虑看一些专业的证券网,例如中财网,同花顺,等等,也可以去中国证券报网站看。
行业基本面主要看行业平均水平,各种财务数据,与过去的比较,以及对未来的预期。
很多公司是无法考察的,但对一些上市公司例如酒店,餐饮,等可以进行各方面的考察。对国家政策方面特别要关注

㈢ 上市公司中的重大诉讼披露有什么金额等方面的标准

你好,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㈣ 上市公司中的重大诉讼披露有什么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诉讼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有一个影响力的规定:“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至于什么样的诉讼才能产生较影响呢? ,该办法没有直接规定,而是规定了认定程序: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也就是说,公司应当自己制定应当披露的具体数额标准,报管理部门备案,如果发生已备案的事项,而没有披露,就是违法了。当然在备案时,管理部门会审核该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㈤ 我国已经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谢谢!

1、《公司法》 里面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2、《证券法》 里面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最权威最全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4、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施行后。其他的信息披露法规,如《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上字[1993]43号)、《关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研字[1993]19号)、《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审查的通知》(证监上字[1996]26号)、《关于上市公司发布澄清公告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上字[1996]28号)、《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电子存档事宜的通知》(证监信字[1998]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ST、PT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63号)、《关于拟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69号)、《关于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3]7号)等同时废止。

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有哪些

信息披露的方式在理论上有三种方式:
(1)经验证后正式签署;
(2)依规定程序公开刊登或送达;
(3)向有关部门履行注册备案手续。

㈦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时间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㈧ 中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具体要求

你好,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
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对履行以上基本义务以及本规则其他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向本所咨询。
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须作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现在社会对于很多的公司来说的话,他们在进行一个运营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面临着很多的事项,比如说拥有这样的一种信息披露的义务等等,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在市场上面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公司信息的披露,这样才能保持一个透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