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某上市公司被借壳上市,那么这个上市公司之前买它的股票怎么办怎么兑换成新的公司的股票是等值兑换吗
借壳的公司老股份会换成新公司股份。兑换比例大家都一样,到公司去查询就可以了。
❷ 我就问一个问题,别复制,就是我买了上市公司股票,结果这家公司被借壳上市了,那我原来的股票怎么办它
你真幸运,等着数钱吧!一旦被借壳上市后面就是不停的涨停板
❸ 持股人怎样应对借壳上市公司
1,你持有的A公司的股份不完全你持有B或C公司的股份,这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管理层对B进行运营管理。
2.如果你觉得B与C公司资产置换后,B注入C的资产,前景很好,未来成长空间大,获利会逐步提升的情况下,建议大量长期大量吸纳C的股份。
3,价格由市场决定,但资产置换,这种属利好,按照以往经验来说会高于C的股价。
❹ 上市公司被借壳
第一 你说的不清不楚,被借壳是好事情,什么增发数量和发行价, 你是说重组之后 公司扩大盘子,增发了股数 然后改了发行价 是这个意思吗。 这个对你原有持有市市值并不影响 ,股数 价格可能会变 ,但市值不会变,而且短期一般都是利好 ,后续具体 炒过之后 怎样看消息了 xqz1225
❺ 上市公司破产后怎么被人借壳呢
就是充分地使用它是上市公司的优势咯,就是有一些公司,想上市融资但是,上市一般是要花很长的时间,为了走捷径就是干脆收购一些经营不好的上市公司这样是最快的。
❻ 被借壳的公司,以前的业务怎么办是取消了还是仍然保留呢
一楼所说的并不完全正确,被借壳上市的公司,过去从事的业务一般是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在借壳时就已经被从原来的上市公司的资产中置换出来,也就是说把原来的业务转让出来,正常情况下被借壳的公司过去从事的业务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剥离上市公司。
简单举一个例子,这是600173被借壳时的相关的重组方案:
根据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与本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协议》,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包括下属公司股权)置换本公司所有资产及负债。
以2006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置出资产的账面原值为33,045.55万元、评估价值为33,304.44万元;拟置入资产卧龙置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787.57万元、评估价值为74,452.24万元。
本次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之间的差额,作为本公司向卧龙置业发行股份的对价以及作为对本公司的债权。其中: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之间的价格差额的不超过25,700万元作为卧龙置业认购本公司新增不超过10,000万股股份的对价,其余差额作为本公司对卧龙置业的负债。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将由水泥制造业转变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显著提高,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根据大华天诚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假设本次资产置换于2007年3月31日完成,公司的2007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71,642.55万元,净利润10,114.20万元,其中1-3月份净利润为-2,312.41万元,4-12月份净利润为12,426.62万元。
❼ 公司借壳上市以后,会改变被借壳公司原有的业务吗
当然,一般借壳上市的公司,其目的往往不是要经营上市公司原有的业务,而是需要把自己的业务注入。借壳上市经典流程如下:
1、借壳公司与被借公司做资产置换 借壳公司将自己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资产不够的部分向借壳公司定向增发股权。
2、借壳公司用换来的元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与元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置换大股东的股权。
3、这样原股东退出上市公司,新股东进入并将自己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草鸡变凤凰,借壳上市完成。
经典的借壳上市:国兴地产借壳S蓝石化上市
❽ 一家上市公司被别的公司借壳上市后,为什么股价会好几个涨停比如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持有30%的股权
不对,借壳上市是目前中国审批制下的奇葩现象。被借壳公司一般已经连续亏损面临退市,一家好企业想要上市又没有指标只能借壳,就相当于这个上市公司收购了未上市公司,把优良资产注入了壳里。这样股民对该公司的期望就高了,就会去追捧,就会出现接连涨停的局面
❾ 我是一名上市公司的员工,公司被借壳上市了,要改公司名称,并解除合同,我合同没到期,应给那些陪偿
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不马上工作的,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按失业保险缴纳年限领取一定期限失业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