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应对上市公司的反收购
可参照H-P并购Compaq的案例,制出一个更有远景的企业策略和运作方案,游说目标公司的主要股东,争取他们的支持,再发起委托书争夺战来表。
要不然,就要从法律入手,查找出反收购行为的破绽,攻其漏洞,这可参照历年来日本企业的诉讼案。
最后,就是游说行政干预,能否行得通,就要看该国的政治形势。
『贰』 茅台一天蒸发700亿亏惨,上市公司该怎样面对这种巨额变动
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一个内部的调整,把问题的根源找出来,然后去解决它。因为出现这种重大的事故,最根本的根源肯定是内部出现了某些差错,有可能是茅台最近的某一个最重要的决策出现了差错,然后导致市值蒸发700多亿。
像其它的就是茅台内部的员工以及决策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沉得住气,并且同仇敌忾一起把这一关挺过去。
『叁』 急求》>》审计失败后事务所和上市公司该如何应对有哪位大神知道的,望帮帮忙,万分感谢!!!
事务所如果能够证明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关于赔偿顺位和最高限额的规定:(一)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损失;(二)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肆』 五部委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时间表,上市公司该如何积极应对
前一段刚刚发布的:“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给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控下达了“时间表”。 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实施;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型企业提前执行。”
近年来,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掀起了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建立集团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浪潮。针对目前大型企业均已实施ERP系统的信息化应用现状,为了强化内控管理为核心目标,满足企业提升内控水平的需求。智联腾华总结多年实施经验和对企业需求及对相关法规的研究,推出支持多种ERP系统的、符合集团型企业内控管理要求的智联腾华门户式协同平台(简称TSC),完美实现企业内功管理的要求,并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随需应变,确保业务流程与企业管理理念的一致性。
TSC体现了企业追求精益管理的过程,通过贯彻始终的业务流程,将持续改善,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内化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在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中,员工士气、企业文化、领导力、生产技术等都在实施中得到提升。
企业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企业内控,提升运营能力的主要途径之一,其目的之一就是促使企业将好的管理做法固化为信息化中的规则与流程,进而形成公司的管理习惯,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通过流程管理,企业的内部运作将更为透明顺畅,每个人都是内部管理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企业管理正在向着全面、全员、全过程的企业风险管理发展,最终促进企业价值的全面提升。
『伍』 如何做好上市公司负面舆情处理工作
事实证明,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多半会受到媒体报道和网民关注,相关部门的舆情应对及其处置行动都处在舆论聚光灯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普及应用,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发言人,媒体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信息传播和舆论生成的渠道之多、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更是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及其处置行动带来了严峻挑战。面对这种现状,政企部门做好舆论危机管理都有哪些关键点呢?
一:舆情信息收集
如今,网络成为舆论危机事件爆发的主阵地(舆情本身并不是负面的,是个中性词;可以说负面舆情,或者舆论危机事件)。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站数量为533万个(7月初应该发布最新统计了,更新一下)。面对如此纷繁的网络信息,要想从中收集与自身相关的舆情信息,就必须要使用到网络舆情监测软件。目前,国内许多公司开发出多种网络舆情监测软件,都可以对传统媒体网络版、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实时监测。不过,在软件的选择过程中,要注意信息抓取的全面性。以新浪舆情通为例,其除了对全网信息进行采集,还独家拥有新浪微博全量政务舆情数据。
『陆』 EVA考核 央企上市公司如何应对双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国资委直接考核对象的央企集团,其旗下上市公司(即“央企上市公司”)集中了集团内的核心业务与优质资产,并在管理模式、融资资源等方面亦具有其他成员企业无以比拟的先天优势。由于央企上市公司将不可避免地接受集团总部的EVA考核,同时受到资本市场以股价或市值为标志的“价值实现度”评价,这种二元评价体系或双重评价标准共同作用、相互并存的复杂格局,对央企上市公司提出了较其集团母公司、兄弟成员企业所面对的更为严峻的挑战。内涵迥异的EVA与利润总额 央企负责人的传统业绩考核(财务)指标为利润总额与净资产收益率(ROE),二者在本质上基本相同。因为作为ROE公式中的分子,不过是利润总额的税后部分而已,而在当作为分母的净资产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税后净利润越大则ROE越大。可以说,利润指标在央企传统考核指标体系中居统领性地位。随着EVA取代ROE,并作为与利润并行的指标引入(EVA因权重及计分标准而在新考核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央企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步入EVA考核或价值管理的新阶段。因此,认识EVA,发现EVA与利润的区别、理解以EVA考核为核心的价值管理及其作用,是央企企业管理模式成功转型的关键。EVA是反映一个时期内企业为股东创造的价值,或者说股东价值。有人会问,利润不也是为股东创造的收益和扣除一切成本费用后的剩余吗?至少,“税后可分配利润”不也是属于股东可以支配和获得的所得吗?利润与EVA二者究竟区别何在?为什么国资委在长期沿用传统利润及其派生考核指标的情况下,还要引入EVA这一所谓的价值指标呢? 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为赚取收入都离不开股东投入的权益性资本,可为什么人们在展现利润的形成过程中竟“忽略”了权益资本的存在呢? 这是因为,在利润的形成过程中,除了扣减对应于债务资本的利息支出(债务资本成本或使用债务资本的补偿)外,却并没有扣减使用权益资本所应支付的补偿(理论上被称为权益资本成本),或者说,在计算作为企业经营结果的利润时,人们隐含地认为,使用权益资本是无须偿付报酬的。设想一下,如果作为经营结果的利润等于零,即企业支付了使用债务资本的成本,债权人(如银行)恰好收回其贷款利息(对债权人而言,属于与时间风险相关的资本让渡成本与体现在银行存贷利差之中的盈利或“毛利润”),那此时能不能说,股东也收回了其让渡资本使用权所应获得的成本性补偿或权益资本成本呢? 结论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股东未能通过企业经营而获得任何补偿,也就更谈不上在收回权益资本基础上的剩余了。也就是说,在利润的形成过程中,股东投入了资本,但没有收回成本,更没有得到资本成本以外的剩余(股东价值),当然就没有价值可言了。因为对于股东(国企出资人或投资者)而言,其所期待、要求的企业经营收益是超过其投入加该项投入的成本之后的剩余,即我们所谓的价值(但就一个考核期或一个财政年度来看,其投入的权益资本本身则是通过所对应的资产转化的当期费用获得补偿的)。即使利润大于零,也不能表明股东就能全额收回其让渡权益资本所应得的全部成本性补偿,因而无法判定股东是否取得了权益资本成本以外的剩余。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利润不代表企业为股东创造的价值,特别当利润小于权益资本成本[注1]时,企业不是创造而是毁损了股东的价值! 这也就是国资委作为央企出资人(股东)的代表为什么要引入EVA考核(或价值理念、价值管理)的主要动因,因为仅凭利润,出资人无法判定企业是否真正为其创造了大于其投入成本的价值!再回到前述利润与价值形成对照表。稍作归纳和解释可以了解到,利润与EVA之间存在着四个主要区别(仅就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中的计算方法而言)。 1.利润形成的资本基础只有债务资本(如银行贷款),因为它只考虑了以利息支出所代表的债务资本成本;EVA形成的资本基础不仅包括债务资本,还包括作为股东投入的权益资本,因为在其形成过程中既扣除了债务资本成本(利息支出),又扣除了权益资本成本,即扣除了全部资本的成本。2.利润形成过程中,将凡计入当期的经常性费用一律从收入中扣减;而EVA则要求将已计入当期费用中的研究支出另行加回(但须同时在资本中加回),这是因为,从股东的角度看,研究支出对企业的收益贡献只有在未来各期分别产生出来,而且这一处理方式(会计调整)也起到引导企业加大研究投入的力度、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作用。3.利润的收入来源既是主营或经常性业务收入,又是非主营或非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益);而EVA从股东的角度和持续经营的角度看,不承认非主营或非经常性业务的收入(益),故在其形成过程中予以剔除(《细则》规定了50%的剔除)。4.利润的形成过程除与独立来源的债务资本(贷款)相关的利息支出外,不涉及资产中用于主营或经常性业务的部分及其调整;而EVA则与资产的用途密切相关,为鼓励企业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将未对当前收入作出贡献的在建工程从资本中剔除,以保持主营或经常性业务与所占用的资本高度匹配。正是由于盈利指标(利润)和价值指标(EVA)在理论基础与衡量方法上存在重大区别,EVA考核的引入对央企传统管理模式形成了难以估量的影响。传统管理模式遭遇颠覆性冲击两个存在着内在冲突与不同理论基础的考核指标共存并行,使企业运作中的决策过程出现了双重标准:一项业务活动可能有利于利润却未必有利于EVA。例如,为增加收入和利润,企业追加对非主营或非经常性业务的资本支出,其后果有几种可能:1.(净)收入增加了,但要扣减其中的50%。利润即使增加,且超过新增资本支出的资本成本,以致利润和EVA同方向变化,但可能因增长的程度不同(EVA增幅较小)、指标权重不同(EVA较大)、考核计分标准不同(EVA取得超目标分数的条件较利润为低),综合考核得分虽有所增加,但是否最大化不得而知(也可能该项资本支出投在主营业务上,或以外包的方式而根本不支出该项资本,都对EVA与利润产生增进的效果,但因为EVA的权重及计分“优势”,该项业务对考核的综合得分可能贡献会更大)。2.利润增加了,但因增量利润小于增量资本成本而导致EVA下降,综合业绩考核得分的变化方向不明(取决于二者间的比较评价),或即使EVA的下降幅度小于利润的增加幅度,但EVA有较高的权重和计分标准的“优待”,也使综合考核得分的估计更趋模糊。此外,还有研究支出的资本化,它直接减少了利润,却并不影响EVA,反而在未来可能因产品或服务创新而促进附加值的提高,其在当期及后期如何影响综合考核得分?能否实现考核得分与负责人激励性薪酬同步最大化?在传统考核体制下“本能”而“全透明”的决策机制与预期效果(俗称“闭着眼睛抓收入”),现在已因两个指标的并行作用高度复杂化了。如果作进一步引申(在中央企业或央企上市公司均已无可避免地面对),任何关乎经营业务的战略制定、战略规划与预算、经营、投融资以及业务整合等企业运作的各个环节,都将面临着EVA“黑箱”(会计调整与资本成本扣减)的复杂评价问题,面临着既定资源配置下的经营努力与综合考核得分相背离的情况(其后果是央企负责人难以获得最大化的激励性薪酬)。的确,传统管理模式将受到系统性、颠覆性的冲击! 资本市场估值之惑资本市场追逐价值。最典型和最具理论性的方法,就是采用以资本市场(包括被评价股票的交易)风险测度(Beta系数)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贴现法[注2],去评估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私募融资的情况下)的价值。这种价值评估方法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对公司未来多期现金流量的预测。在该现金流量中,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采取了与国资委EVA考核细则规定惊人相似的方法!它们都不承认来自非主营或非经营性业务的收入和成本(从投资者的角度即从持续经营的角度看,有谁会相信那些临时性、投机性的诸如炒股炒楼一类业务对一个制造业企业是持续性的业务呢?);它们都极度重视企业在研发领域的投入(投行摩根斯坦利分析员穷追不舍地追问被投资公司经理对研究支出的界定,就是个著名的国际案例),因为那代表该企业的发展前景和价值提升的永恒动力。二是对经过机构投资者“修正”的公司现金流量(恰如国资委提出的会计调整),进行以目标公司(被价值评估的公司)、资本市场共同的风险测度(Beta)为基础的资本成本测算(其结果性指标为现金流量贴现公式中,作为分母的资本成本率),在此又发现一个令人吃惊的雷同——那个作为贴现率的“r”,即是国资委EVA细则中要求的(全部)资本成本率!只不过国资委在初期引入EVA概念时考虑到央企的接受程度,而暂时性(三年)地采用分类统一的全部资本成本率而已。需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资本市场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是指一种成熟形态的资本市场环境,回过头来看看中国现今的内地资本市场,情况就颇为微妙了。无独有偶,中国的股票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估值方法,流行的是传统盈利性指标,即用每股收益率、投资回报率、市盈率等,而所有这些资本市场的“考核指标”都无外乎利润指标的(税后)变种。但同时,不少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也在内部采用国际通行的价值评价方法,不过仍属于“暗流”。换句话说,中国的股票市场也存在着央企现今面临的双重目标与标准的格局。只不过,由于国资委的推动和国家战略的需要,央企方面价值指标和标准居于核心地位;而资本市场由于发展成熟度的限制,价值评价方法与标准仍在表面上居从属地位。在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相互矛盾的双重目标、双重标准的环境中,央企上市公司既要面对源自国资委的上级母公司的考核(在这个战场,价值略占优势),又要在资本市场面对投资者的评价(在这个战场,盈利性指标处于相对优先地位),发出“做央企难,做央企上市公司更难!”的感慨想必在情理之中。如何面对双重大考 央企的上市公司较之非上市公司,在新考核体系下面对着更为复杂的局面。央企上市公司的管理模式必须做到“八面玲珑”。首先,新考核标准的引入已引起对战略、预算、经营、投融资、业务整合等一系列企业运作环节进行EVA评价或价值评价的需求,同时引发了着眼于盈利导向的(收入)规模与EVA为代表的价值这一双重(战略)目标契合度评价的需求。从战略到业务整合的企业运作的各个环节,任何一项或多项决策引起的业务流,通过预测或虚拟财务报表,将信息传导至利润指标、分类指标与EVA会计调整的“黑箱”之中。经过会计调整与下方框图的资本成本计算,计算出预测或模拟的EVA(即价值评价);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各考核指标的计分、指标间得分的比较,确定哪种方案下考核总得分达到最大(即规模与价值双重目标的契合度评价),并最终选择那个或那些导致综合考核得分最大化的方案。至此,通过建立新业绩考核体系下的EVA(价值)评价、盈利或规模与价值契合度评价的双层系统,国资委的新考核方案才算落到了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的“实处”。目前,由上海国资委与北大纵横研发的《EVA测算、评价与分析信息系统》及其相关成套评价模型,已在上海、深圳国资委EVA咨询项目中为多家直管企业进行了有效测算与评价。然而,对央企上市公司来说,任务还没完成,还需再建立一个资本市场的“第三层次”或更为综合的评价系统。
『柒』 中国玻璃行业重点上市公司有哪几家对于中国玻璃行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有什么好的建议
中国玻璃行业重点上市公司: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玻璃行业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外玻璃生产技术和设备供应商、玻璃产品生产商纷纷进入中国,给中国玻璃行业带来大量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中国玻璃行业的快速发展。30年来,中国玻璃工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取得了革命性突破,创造发明了具有中国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浮法玻璃生产工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玻璃工业的技术结构、规模结构和产品结构都发生了质的飞跃;生产规模、产品品种质量等方面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金融海啸导致世界整体经济步入调整周期,但国内经济受到出口需求下降等影响已经开始出现减缓的迹象。2008年,国家先后发布了有关玻璃行业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文件。这些文件的贯彻实施,将对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控制产能过快增长起到有效调控作用,同时对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优的大型骨干企业,也将创造难得的发展机遇。
中投顾问2009-2012年中国玻璃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捌』 上市公司应对股东们应该付什么责任
股权确认,股权行使。
『玖』 民营上市公司债务违约频现该怎么解决
近一段时间以来,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加速暴露,一些民营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的集团接连出现债券违约,引发了市场的担忧。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债务违约,体现出金融与政府债务双重监管大背景下,一些企业自身经营和财务控制能力出现了问题,债券市场的风险整体仍然可控。
而在稍早之前,则出现了企业发债10亿元几乎全部流标的情况。5月21日,东方园林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债券已经获批,原本计划发行的10亿元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仅0.5亿元。业内人士认为,在信用收缩的大环境下,资质较差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部分城投平台再融资压力进一步加大,这可能将继续加快相关信用风险的暴露。
WIND统计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已经发生至少19起债券违约事件,涉及发行主体11家,合计债券余额为176.04亿元。除此前的春和集团、大连机床、丹东港、亿阳集团外,新增违约主体5家,分别为上海华信、富贵鸟、凯迪生态、神雾环保和中安消。与2016年不同的是,本轮违约多集中在民营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一些较知名的上市公司,因此引发了市场对风险蔓延的担忧。
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违约潮”并非事出偶然,本轮债务违约加速受去年底来融资环境收紧所驱动,尤其是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非标资产快速回表为地方政府与民企的资金链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同时,多项去杠杆宏观政策叠加,包括财政支出放缓、地方政府融资及基建投资监管趋严,表内信贷额度偏紧等,也加剧了企业融资的压力。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对记者表示,这一情况的发生,主要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调整所致。由于中国经济区域发展差异较大,违约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以及其他一些经济形势相对较差的地区。从行业来看,违约事件主要集中在一些面临较大行业分化和环保压力的传统产业。
上市公司发债热情高涨
Wind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信用债发行规模已达4465.34亿元,而去年同期仅为979.41亿元,增幅高达355.92%。大幅攀升背后,上市公司偿债压力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A股上市公司存量信用债规模已达28188.96亿元。其中,年内偿债规模将达5436.61亿元。即使扣除年内发行的短融,偿债规模仍达3666.11亿元。
从行业分布来看,按照细分行业分类,房地产发债规模最高,达到了864.9亿元,紧随其后的是电力能源行业,达到了831.9亿元,采矿行业发债规模也达到了215亿元。这三类行业发债规模占上市公司发债总量的比例达42.81%。Wind统计显示,在年内上市公司债券到期情况方面,包含多个细分行业的制造业到期债券规模为1761亿元,其次为电力能源行业,到期规模为822.6亿元,房地产行业为717.86亿元。
东方金诚评级公司首席分析师苏莉认为,强监管下发生的信用收缩对债券发行人构成了一定的挑战,融资成本和再融资难度有了较大的提升,尤其是对“借新还旧”过度依赖的企业冲击较大。具体来说,部分负债高企、盈利能力出现显著下降的民营企业或较为边缘化的国企,尤其是处于产能过剩领域企业或成为信用风险暴露的集中区;部分面临债券到期和回售压力的房地产企业,在再融资难度明显上升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新的违约主体。
另一方面,公开信息显示,年报公布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正在受到交易所的高度关注。以飞乐音响为例,5月18日,上交所对其下发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要求该公司结合业务构成、资金使用安排、经营情况,说明报告期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并要求上市公司结合短期借款规模、流动资金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债券市场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尽管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仍然整体可控。李迅雷强调,从违约金额来看,信用债违约金额比例还不到1%,大概只有0.4%、0.5%左右,远远低于目前银行的坏账水平,在一个正常的范围内。李迅雷表示,从金融监管角度来讲,要打破刚性兑付,所以不排除接下来还有不少公司出现违约。他指出,应当要有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意识,做好预期引导。
中信证券则认为,近期频繁爆发的信用风险事件,各家主体违约的导火索和根源有所不同,其风险的积聚与爆发不在货币政策或流动性环境,而在于自身经营和财务控制能力。在稳杠杆和防风险目标下,预计原有风险处置将更加温和,防范新风险积聚。未来信用风险总体会更为缓和,但结构上低评级主体仍然面临一定风险。
中金公司建议,在政策层面,要遏制风险蔓延,短期内需要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及较稳定的政策预期,保持社融增速环比在一个较合理的水平有助于稳定总体融资条件及总需求,同时尽快颁布资管新规的执行细则及过渡期的安排也有助于“非标”资产有序退出,降低“踩踏”风险。中长期制度建设方面,金融去杠杆不能“单兵突进”,平稳去杠杆需要财税体制改革及低质量信用资产平稳退出机制等方面的配合。
苏莉认为,近期及后续可能出现的违约案例是我国信用债市场去除刚性兑付面纱之后呈现的信用风险本来状态,信用风险的还原和释放将促使信用债市场回归信用风险定价的本源,引导投资者理性平衡信用风险与收益,有助于消除系统性风险的隐患。不过,在相对集中暴露信用风险的阶段,也需要避免金融机构集体非理性和踩踏效应导致风险传染性加剧。建议债券市场投资者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和组合管理能力,对债券风险的暴露制定应对预案,冷静应对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