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重点内容有哪些
1、重点一修改哪些内容?三大方面
一是规模。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二是频率。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资投向理财产品的规则。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重点二何时实施?自发布之日起
对于新政,业界最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时间上的新老划断。
今日的发布会上,邓舸介绍,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邓舸指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再融资监管政策的调整属于制度完善,不针对具体企业,所有上市公司统一适用。
3、重点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问题
据了解,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字2006年实施以来,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调整,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资倾向。
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有些公司偏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脱实向虚,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是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非公开发行股票品种以市场约束为主,主要面向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因此发行门槛较低,行政约束相对宽松,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
过分关注价差会造成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限售期满后,套利资金集中减持,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也不利于保护投资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和公发品种发展缓慢。
非公开发行由于发行条件宽松,定价试点选择多,发行失败风险小,逐渐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的首选再融资品种,公开发行规模急剧减少,同时,股债结合的可转债品种发展缓慢。
4、重点四着力点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订《实施细则》和制定《监管问答》,主要着眼于三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立足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规则调整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5、重点五理财产品敏感问题如何说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再融资的发行监管工作,督促保荐机构梳理再审项目并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继续加强监管理财产品等资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强化证监局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现场检查。
记者了解到,对于上述提到“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部的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
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中18个月的确定,则是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并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来的。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几大敏感问题解读
统计显示,去年全年证监会审核的再融资、优先股和可转债总金额在10000亿左右,其中,再融资涉及7000-8000亿元。
敏感问题一
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关于上述提到“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界定,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具体的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募集资金及财务性投资的多少来判定,具体会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进行判断,如募集资金很少但财务性投资很大的就限制,没有融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会受限,旨在控制过度融资。
敏感问题二
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
为避免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规定,如何理解这一问题?
1992年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月”,但该规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订中被删除,而此次新政重启了时间限制的规定,并根据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资距本次融资的统计测算、对前次项目募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的效果进行分析后测算出18个月这一考量,是给当前市场上部分上市公司频繁融资带上了“紧箍咒”。
业内人士指出,在再融资过程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确定再融资方案时就应把好关,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方案进行调整。
敏感问题三
如何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融资需求
“此次再融资新规是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金脱实向虚的重要举措。”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疏堵结合促再融资方式多元化,堵住监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还满足上市公司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融资结构。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实行新老划断,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给市场预留一定时间消化吸收。
B. 上市公司用发行股票集资来的钱,买期货,股票之类高风险的金融投资违法吗
这样做违反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C.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融资,融到的钱可是拿出来吗如果人们突然大肆卖出怎么办钱怎么还出来呢
融到的钱是拿不出来的,股东要按照募集资金时的说法去进行扩大投资的.人们卖出的是股票而不是募集到的资金,这是两码事
D. 怎么投诉股票公司违规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信访投诉电话可以投诉股票证券公司。
信访投诉电话:010-66210182、66210166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会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
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4)上市公司违规自融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E.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融资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F. 为什么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权融资偏好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深度解析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时普遍首选股权融资,而较少采用债务融资,表现为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例如,中国上市公司热衷于首次公开发行、过度使用配股额度与价格等。股权融资偏好虽然是企业融资行为的一种,但却是一种极端的融资行为,而且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已经对其健康成长乃至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股权融资偏好,这似乎表明股票融资比债券融资更有利。但是从传统的融资结构理论来讲并非如此,企业发行债券的综合成本应该更低,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上市公司如此偏好股权融资呢?这构成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之迷”。 制度因素 作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主要背景的渐进式经济转轨,其实质是一场复杂的制度变迁,而证券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身就是这场制度变迁中的一部分。因此,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尚属于一种筹资制度而非投资制度安排,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反常行为则可以解释为制度安排存在缺陷,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所致。上市公司理所当然利用一切制度许可的方法来合理合法地筹集资金,而置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进一步从制度性因素的角度去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原因,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权融资软约束。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相当低,即使这个很低的成本也没有硬约束。因为上市公司具有充裕的权益资金,在现有资本市场弱有效与投资理性不足的情况下,股权融资成本是一种软约束而带来的软成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零成本。这些与政府关于股利的政策与规定的缺陷,以及会计制度的不严格有关。相比之下,债务融资成本是一种硬约束,而且债务融资中的长期负债成本比流动负债成本又高得多。 第二,股票发行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近年来,中国股票市场发行体制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从原来的“额度控制,行政选择”的审批制过渡到现在的核准制,股票市场的发行体制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但中国的核准制过多地强调人为因素,而非市场因素,而且中介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实质性加强。这导致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中的许多问题,如扭曲资源配置、诱发违规行为、增加交易成本等。由于制度惯性的存在,上市公司把配股、增发新股等当成管理层对其经营业绩好的一种奖励。因此,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不顾融资成本,不创企业价值,而只是为了获取额度“制造出”好的、符合配股或增发新股的业绩。 第三,对上市公司考核制度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使公司不注重优化融资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目标应该是实现股东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但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及投资者衡量企业经营业绩,依然习惯以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作为主要依据。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只考核了企业间接融资中的债务成本,未能考核股权融资成本,即使考核也很低,甚至为零。因此,上市公司总是厌恶债权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这种以利润为中心的效益会计核算体系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管理及经营业绩。 产业因素企业的产业特征也是影响其融资偏好的重要因素,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产品市场的竞争不同,而产品市场竞争通过影响上市公司收入来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与融资选择。 产业因素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影响 按照生产配置资源原则,资金理所当然地会流向那些经营能力高、业绩成长性好的公司。但在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属于相对成熟、成长性有限的公司,却符合增发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给予他们增发资格,显然并不是资金的有效率配置。另外还有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与信息披露的要求下,原则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属于上市公司自主权的范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资产结构的调整要完全取决于股东的意愿。但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过于宽松的增发约束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管得多了又违背市场经济的准则,如上市公司由于激烈竞争导致行业的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即使有好的投资项目也不能融资是一种很大的效率损失。同时,过多地强调募集资金主营业务方向的使用比例,容易导致产业结构固化的结果等。因此,在转型期的证券市场监管应该持有一个动态调整的政策以适应转型期的产业组织变化。 中国的产业组织在激烈变化之中,表现出一种利润率随企业规模增加的现象。从融资的角度来看,大企业的融资条件更为便利,因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了优势,这表现为大企业可以有足够资金进行研发、市场开发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组织与融资结构之间的互动是影响融资行为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例如家电行业,一方面,由于竞争的加剧,利润率越来越低,资金利润率低于债务利率,如果采用债务融资,很容易陷入财务困境,而且收益不稳定,面对着包括需求不足、消费偏好转换和同类产品竞争,以及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进入,使得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要保持竞争力,需要加大研发的投入,中国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因此企业需要持续投资,开发新产品,升级产品及制造工艺,提高制造效率降低成本,争夺市场份额。而且研发的投入数量大,风险大。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这些行业的企业为了避免陷入财务困境,必然减少债务的融资量。 在竞争激烈、价格战频繁的行业,企业当前资本结构将影响后续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高财务杠杆对企业后续投资能力与价格战的财务承受能力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使得公司处于经营与战略上的劣势。仅经营效率高并不能保证企业生存,只有经营效率高兼备与财务资源充足,即财务杠杆低的企业才能长期生存。当前选择股权融资有助于在盈利能力与现金流下降时,保持再投资能力;更进一步,如果竞争对手选择股权融资,选择债务融资可能会促使竞争对手发动价格战、营销战来逼迫企业退出。而垄断性行业,例如公用事业,产品不存在研究开发、更新换代和市场营销问题,收益的风险主要来自需求不足,而不是竞争。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比较稳定,利润率较高而且稳定,债务融资一般不会导致财务困境。所以这些行业可以用债券融资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产业分布与企业融资行为关系① 以1995-2003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所有数据除了另有说明外,均来自中国股票市场研究(CSMAR)数据库。在研究不同行业的融资结构是否存在差异时,选用的数据是2000-2003年的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样本行业中剔除公司数少于20家的行业。为了使计算结果不受异常值的影响,除了另有说明,我们把总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公司和被列为“ST”和“PT”公司,以及数据库中资料不详的公司剔除在样本公司之外。 表1显示,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行业有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及零售贸易业,其平均资产负债率均在50%以上;而近几年的数据在50%以上的行业有信息技术业;总资产负债率较低的行业有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社会服务业以及传播与文化产业,这些行业的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都在40%以下,采掘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最低,这是由于前五个行业为固定资产需求很高、经营稳定的传统行业,因而负债比率也较低。后两个行业为投资需求较少的服务业,因而负债较低;其他行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介于两者之间,即在40%-50%之间。可见,各个行业的负债水平都与其行业特征相一致。各行业负债的相对水平也大都和Bradley等(1984)对美国的研究相一致,但其中公用事业在美国属管制行业,负债率较高,而中国的水电煤气生产供应业却负债率很低,原因可能在于中国这些行业受管制较少而利润较高,稳定的高利润使公司负债较少。 不同行业总负债率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在进一步检验不同门类总负债率间的差异性时发现,除了农林牧渔业与社会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与综合类、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业、制造业与社会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水供应业与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与社会服务业、信息技术业与综合类、批发和零售贸易与综合类、房地产业与综合类之间的资产负债率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以外,其他部门之间的资产负债率均存在显著性差异。综上所述,在不同产业结构下、不同财务杠杆下,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差异性显著。公司所属行业是决定公司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产业特征因素或是行业因素能够很好的解释中国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 股权结构因素 上市公司融资不仅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还受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股权结构相当复杂。上市公司的股份除了公开发行与交易的社会公众股外,还有内资股与外资股,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A股、B股、H股及N股等区分,且呈现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状况。表2显示,1995-2003年中国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几乎没有发生变化,而且还略有下降。在总股本中还有近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股权过分集中。 我们用上市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情况。表3、表4显示了1995-2003年间实施配股的上市公司、1998-2003年间实施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状况以及同期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状况。结果表明:1995-2003年,配股公司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率普遍高于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并且大部分配股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要高于40%,有的年份的最高值甚至达到90%以上,这表明实施配股的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1998-2003年间实施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的平均值普遍要高于上市公司的总体水平,显示出其股权的高度集中,大股东有绝对的控制权,增发流通股对公司的总体控制权影响不大。总之,配股和增发行为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也就是股权结构有一定的关联性,公司的融资决策显然基本上由大股东操纵。 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影响到其融资行为。因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与外资股各自有着不同的目标函数,故融资方式偏好也不尽相同,进而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国有股股东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时会根据其自身的目标函数来进行。当与其他股东目标函数冲突时,其控股地位使它们常常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非流通性,其利益所在不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升,而是账面价值,即每股净资产,而社会流通股股东只能通过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或股利来获利。非流通股的转让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机构,其目标多重化,行为方式没有市场化,非流通股股东的财富最大化是以净资产的大小来衡量的,而发行股票融资的高溢价必然导致净资产的成倍增加,导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务融资则有定期还本付息的“硬约束”,这将会对它们的经营带来较大的压力。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对债务融资呈现出较为厌恶的态度,再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处于绝对地位,因此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的偏好也就不足为奇。 结论与政策建议 股权融资偏好是我国上市公司在其融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共同作用的非常复杂的综合结果,影响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制度因素、产业因素及股权结构因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最直接,抑或最重要的原因,它们交织在一起,共同驱动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通过前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强烈股权融资偏好,对公司自身与资本市场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股权融资对上市公司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更不能因此抑制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 目前我们所要做的是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上市公司融资的内外环境,规范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及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比例,纠正其不合理的股权融资偏好,将宝贵的股市资金配置到真正需要资金而又能带来良好效益,同时给投资者以丰厚回报,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调整股权结构。这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股权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国有股从大多数企业退出或减少,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但是,股权也不能太分散。许多研究已经表明,在类似中国这样的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健全的国家,股权的适度集中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而且股权应该集中在以非国有股权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手中,并使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能够流通,这既是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治理机制的效率要求。 第二,完善证券市场退出机制。发挥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上市公司不仅有进,更要有出,通过不断的吐故纳新来优化上市公司的结构,从而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 第三,完善投资者结构。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的力量无法与机构投资者相抗衡。在相关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和掌握的信息优势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努力将中国资本市场改造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券商实力、构造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第四,健全法制、法规与政策环境。具体工作包括:完善新股发行、配股及增发规则。如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只有发放股利的公司才有资格再融资等;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构建信号传递机制,是降低融资结构优化成本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在制定时的条件所限,所涉及的内容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条例在新的时期已迫切需要重新修订。
G. 曾涉嫌造假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多了去了,以下是比较著名的。
2011-内蒙古公司瑞金矿业(0246.HK: 行情)于5月27日停牌.此前有报导称,该公司向港交所和中国政府当局提交的会计账目差异很大.该公司股票目前一直在停牌状态.
2011-2月公布的一份法院文件显示,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寻求冻结中国森林(0930.HK: 行情)行政总裁李寒春的资产.而中国森林则接受会计不合规调查.据路透获得的法院文件,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向高等法院申请冻结李寒春最多达3.98亿港元的资产.在会计事务所毕马威发现中国森林2010年会计年度可能出现违规之後,该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起一直停牌.
2010-中国纺织品公司洪良国际0946.HK2009年12月登陆港交所,而仅仅三个月後,即告停牌.香港证监会控诉其招股说明书"明显夸大"财务状况.香港证监会已经冻结了与洪良国际IPO融资额相等的资产.投资者资产尚未返还,相关方仍就证监会追回资金的方式在法院上辩诉.
2010--深圳证交所申斥绿大地(002200.SZ: 行情)和管理层严重浮报2009年和2010年利润.
2010--5月黄光裕因贿赂,内幕交易和非法交易获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黄光裕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数度盘踞中国富豪榜首位.
2006--中国电器制造商广东科龙电器和多位前高管因会计造假和其他违规行为受罚.该公司称,被发现在2002-2004年间虚报12亿元人民币营收以及1.2042亿元利润.前董事会主席顾雏军因财务造假和挪用公款判刑10年监禁.
2004--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航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巨亏5.50亿美元,震惊市场,成为1995年霸菱银行倒台之後新加坡最大的一起企业丑闻.新加坡一法院随後判处该丑闻核心人物--中航油前总经理陈久霖超过四年的监禁.
2004年--香港廉政公署(ICAC)指控,原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0751.HK: 行情)董事长兼常务董事黄宏生挪用公司逾600万美元的资金.随後,黄宏生因侵吞公司资金和认股期权诈骗被判入狱六年.创维是中国第三大电视机制造商.
2003年--中国排名第11位的富豪周正毅被拘捕,因其与中国银行(3988.HK: 行情)(601988.SS: 行情)借入一笔20亿元人民币贷款遭到调查.周正毅手中掌控着两家在港上市的公司.内线人士表示,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上海市政府高官在帮助周正毅获得一些市级重大项目的核准上起到了关键作用,而这些项目均牵涉丑闻.2008年,上海法院判处周毅正入狱16年,因其犯有五项罪名,其中包括挪用资金、行贿和伪造增值税收据.该丑闻一度令中国金融市场承压,且随着对周正毅案件相关上海市政府官员、和贷款机构进行调查,引发一波大规模逮捕潮.陈良宇于2008年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被判入狱18年.
2003年--中国富豪杨斌因商业犯罪被判刑18年,其罪行包括合同诈骗、伪造金融工具、行贿、非法占有且使用农田.杨斌曾是中国第二大富豪,据测算拥有9亿美元的财富.他所创立的欧亚农业于2004年从香港证交所摘牌.
2002-中国一法院以虚假会计行为判处郑州百文多位前任高管监禁缓刑.这家在上海上市的零售商曾在1998至2000年期间公布合计逾15亿元人民币的亏损.
2001-中国监管机构发现三九企业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不正当挪用了在深交所上市的三九医药资金,规模达逾3亿美元.
2001-中国证监会披露中国生物医学企业广夏(银川)实业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公布两笔虚假获利,规模各为1.78亿人民币和5.67亿人民币.该公司曾被广泛奉为蓝筹股.中国财政部稍後撤销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照,因其签字认可广夏的虚假获利.
H. 出具警示函 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
通常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就表示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事项。这样会使投资该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出现持股信心不足的情况,造成部分利空影响。
从而上市公司股票有可能会出现恐慌抛售的现象,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跌,上市公司的市值就会蒸发。并且,市场其他投资者会规避此类股票进行投资,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融资困难,加大上市公司资金压力。
(8)上市公司违规自融扩展阅读
当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时,说明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情况,这会引起投资者的恐慌,投资者为了避免损失,会抛出手中的股票,加大空方力量,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但是当上市公司整改之后,股价会继续按照市场行情发展。
因此,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在短期内是一种利空消息,会导致股价下跌,但是长期来说,其影响较小。
除了警示函之外,证监会也可以对上市公司出具监管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所可能会对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
1、信披不准确、不完善。
2、内部治理不规范。
3、股东、高管违规增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