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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同一股东控股多家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6-14 23:55:02

❶ 控股股东可以有两个主营业务相同的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有2个主营业务相同的上市公司,这是违反禁止同业竞争的条款,这绝对不允许。

❷ 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这个是肯定可以的。但对法人股东来说有一定限制。
比如,你个人持有海螺水泥,是股东,对吧?同时你也可以买入华新水泥,也是股东,这个也没问题吧。但你看好这个行业的时候,手上持几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票,这个没有任务问题。
你如果是一个机构投资者,比如,基金、喜欢炒股票的企业。这个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有一种例外。
A公司同时持有B,C两家公司的股份,B,C经营类似或同样的业务,只不过区域不同。如果B或C想上市,那么A就必须把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股权转让出去或并入上市。这个在证监会的相关文件里有,叫作同业竞争。如果A公司是专门的财务投资者,应该不在同业竞争之列。
有空看看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希望能帮到你!

❸ 一家上市公司有多家参股或控股公司是怎么回事是统一管理还是分开管理啊具体财务什么的怎么回事啊

一家上市公司由多家参股很正常,但是多家控股是不存在的。上市公司通常是由一个最大的股东来组织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财务管理;

❹ 请问 有没有大股东同时控股两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有的话 能告诉我么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同一控股股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同一股东的情形.
仪电控股,下面有飞乐股份、飞乐音响、金陵股份、广电电子、广电信息5个上市公司

❺ 请问,上市公司说的参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都是什么“身份”

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
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

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或称母公司(Parent company),为企业中拥有另一家公司股权,其投票权足可以影响或票选其管理团队,掌握其管理及营运的公司。
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来描述任何拥有另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严格来说它指的是其存在只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通常,这一名词有强调一家公司不自己生产商品或服务,而只以拥有其他公司股票为目的的意思。控股公司可以使拥有者的风险降低,并取得其他公司的所有权及控制权。
有时候,公司为了使自己成为名实相符的纯粹控股公司,会在公司名称加上“控股”("Holdings" or "(Holdings)")字样

同一控股股东 持有股份超过50%的股东叫控股股东
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拥有控股股东就是同一控股股东

❻ 一个人可不可以做两家不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中国内地的上市公司不可以 根据 主板及创业板首次上市管理办法 之 人员独立性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以前曾经有两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是一人的情况,因为当时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现象非常普遍。但现在监管机构对“独立性”有严格的要求,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如果一家公司在上市前任命另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担任总经理,肯定会被发审委否决。但兼任董事是有可能的,因为董事不需要像总经理那样全职工作。

在国外,兼任两家上市公司董事长的事情不少见,兼任CEO的事则很少听说,乔布斯算是个例外,曾兼任苹果和Pixar的CEO。Carlos Ghosn的情况更为特殊,雷诺是法国上市公司,日产是日本上市公司。

❼ 同一家大股东控股多家上市公司

这样很正常。中国平安就是很好的例子。

❽ 民企能否能为多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能,但仅依题目设定条件及结果,不用和任何政府部门打交道。如实际操作,可能与政府部门有一定交涉。

1、如果收购已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需要打交道的对象仅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只需上市公司去打交道(在不进行重组的情况下);如果需要进行重组,则需要打交道的部门非常非常多,视资产而定,至少包括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资产有权审批部门(如果是国有资产)、地方国资委、地方环保局、地方工商局……不胜枚举……

2、如果收购拟上市公司的出资或股票,那么需要打交道的是拟上市公司。

3、如果自行设立拟上市公司,需要和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打交道。

4、如果未来的“控股股东”与A公司几乎是同一套班子,那么设立拟上市公司的话需要打交道的部门非常多……比第一种情况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