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募集设立和发起设立有什么区别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募集设立的人员由对外募集得到,发起设立由已存在的人员进行整合设立,具体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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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是设立股份公司的一种设立方式,即募集设立。总体来讲就是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股份,其他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成功后验资,再去登记设立股份公司,其结果就是股份公司成立了。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也是上市之前的公开发行股票,这个一般是在股份制改制这个阶段完成,就是公司要上市的话,就必须设立股份公司,就要完善下股权就够,有的公司在这个阶段都会引进战略投资者,会向战略投资者发行一部分股份,可以存量发行(即转让一部分现有股权),也可以增量发行(即增资扩股),这次发行的股票在上市后1年内会锁定,1年后战略投资者就可以买了套现,即收回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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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上市吗
只有股份公司才有上市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股份公司当然不是一定要上市。上市、不上市,就这两种状况吧。
股份公司的设立可以是发起设立,也可以是募集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是发起设立,并且股东人数限制是[2,50]人。总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宽松。
下面这个,讲的比较全面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❹ 募集设立发起人是不是至少认购公司的35%股份
是的,至少要35%股份,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起人认购股份。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后,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要文件。招股说明书只有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送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❺ 股份公司的募集设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什么区别还有募集设立时也是发行股票的吗
简单一点说,差别就在于是否是上市的股份公司。前者一般就是普通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一般就是上市公司。
❻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是:
1、募集设立是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分为公开和非公开。
2、公开募集并且上市发行股票的可以称为上市公司。
3、非公开募集(股东少于200人)的称为非公开股份公司。
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只是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这一大类中的一个小类别——公开募集并且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
❼ 关于公司的募集设立和上市。我一直不明白公开募集设立和上市的关系,还有就是公开募集和定向募集设立区别
公开募集设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还一种是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设立股份公司,需要经证监会核准,设立之后其股票不必然上市,需要上市交易还需要经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开募集就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即,向不特定对象募集,或向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均为公开募集。如前所言,不管你是否上市,只要是公开募集,都需要经证监会核准。定向募集,就是向不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募集。如果超过200个,则成为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与定向募集的股票并无区别,都需要符合公司法中关于股票的规定。
IPO,意指股份公司第一次公开募集,其并无特别含义。从理论上来说,IPO之后也并不必然上市交易。但是实践中则是,IPO的目的就是股票上市交易。所以现实中IPO与申请上市交易是同时紧密进行的。
上市交易的条件当然比公开募集的条件严苛,所以为准备上市的公开募集,就会依照证券法对上市的要求,安排好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等。
(7)募集设立一定是上市公司么扩展阅读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低于200人的,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设立,不包括发起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综合以上条款,可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设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设立。
❽ 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股份公司是否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证监会的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对于上市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部分股权出质登记相应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对于非上市公司股份,一些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相应地,以这些公司股份出质的,也应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