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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对外捐赠要求

发布时间: 2021-06-16 10:01:23

❶ 企业对外捐赠要交税吗交什么税

企业对外捐赠,增值税方面,要视同销售处理,计缴增值税;

企业对外捐赠,所得税方面,如果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税前列支;否则,税前不可以列支。

希望能帮助到你!

❷ 企业对外捐赠需要缴纳什么税

  1. 企业对外捐赠,增值税方面,要视同销售处理,计缴增值税。企业对外捐赠,所得税方面,如果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税前列支;否则,税前不可以列支。

  2. 不是捐赠给公益性组织的,不能获得税前抵扣资格,也即是说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能作为减项。没有其他的税要征,只是不能抵税而已。

  3. 企业对外捐赠,有的要交所得税,有的是免税的,比如说救灾,还有捐给红十字会等所得税法例举的几家机构是免税的,汇算清缴时应税所得3%以内可以扣除。

企业对外捐赠,有的要交所得税,有的是免税的,比如说救灾,还有捐给红十字会等所得税法例举的几家机构是免税的,汇算清缴时应税所得3%以内可以扣除

❸ 财务报表对外捐赠本年发生数什么意思

财务报表对外捐赠本年发生数,就是报告年度内,对外捐赠了多少钱。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捐赠货币性资产

企业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捐赠,直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论企业是直接捐赠给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非盈利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还是捐赠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其会计处理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对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捐赠资产扣除规定部分,即规定所进行的捐赠额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的,可 以税前列支,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否则,不予纳税调整。
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捐赠库存商品企业以自产产品捐赠活动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税法则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因而应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时,一般纳税人按商品的公允价值计算应交纳的销项税额,按商品实际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库存商品成本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

❹ 关于对外捐赠物资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对外捐赠物资是利好的一种行为

❺ A股上市公司公益捐赠支出有多少

披露了2016年捐赠支出的A股上市公司中,12家公司的社会贡献和慈善捐赠支出超过5000万元,超过半数的公司捐赠支出低于50万元。

以上数据由《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7》综合统计得出。

2017年1-5月,沪深两市共计792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自己的2016年度企业社会责任(CSR)报告(含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欧财富管理中心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大数据研究中心共同对这些报告研究整理后,统计出多项体现企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的指标,供投资者参考。

12月1日举办的“中欧全球影响力投资高峰论坛”上,《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7》正式发布。中欧金融与会计学教授芮萌对报告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做出了解读。

《报告》指出,社会贡献与慈善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共有76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其2016年度社会公益捐赠支出。其中12家公司捐赠支出超过5000万元,超过半数的公司捐赠支出低于50万元。捐赠均值为568万元,中值仅为41.5万元,捐赠水平不均衡,公司间差距较大。

此外还需值得注意的是,披露捐赠支出的公司仅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约四分之一。

按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平均捐赠支出最多,达687.61万元,而中值最小,为31.98万元;按地域分,东部地区平均捐赠支出最多,达696.92万元,而西部地区捐赠支出中值最大,为60.50万元。

报告指出,A 股上市公司中仅有约四分之一披露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体披露比例处于较低水平,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2017年,沪深两市共有792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其2016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较上年增长49家,同比增长约6.59%。其中有63家公司首次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较上年的55家公司略有上升。

社会责任报告是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发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非财务信息, 对于分析和追踪上市公司、了解公司如何维护企业形象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社会责任报告有助于改善公司的信息环境,进而有助于企业外部投资者的决策。

❻ 贵州茅台终止捐赠,为何部分股东不同意捐赠

因为捐赠这一行为是无偿的,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毕竟对外捐赠不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真实的利益互换,企业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是对的,但是作为上市公司,资产是属于所有股东的,这种完全对外输出的行为作为“交易”来对待有失公允,应该区别对待。

其实,早在2009年,国资委就曾发文加强央企的对外捐赠事宜,要求央企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其实这一点,应该在A股上市公司展开,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很多A股上市公司都有制定并发布《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其中制度中对于捐赠的决策程序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单笔金额超过多少要股东大会审议等,因为每家公司体量不一样,监管层可以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然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不是上市公司自愿制定。

从证监会和上交所现有的规则中看,茅台的对外捐赠并没有错,茅台错就错在,这么大体量的公司,竟然没有制定一个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或者有,只是投资者不知道)。

从之前的“持有100股的股东居心何在”到现在小股东们左右了A股第一市值上市公司的决策,真的是A股的进步。

证监会上周五刚发文要上市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可以预见的是,有了茅台这个例子,未来中小股东的话语权会越来越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