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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二审败诉

发布时间: 2021-06-16 16:07:44

① 一审二审败诉后,如何中请

一个案件纵使经历了一审和二审,但仍然可能存在严重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判决,但却不一定是公正的判决。
正是基于此,为了纠正法院审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我们国家建立了一整套审判监督制度,以及时发现生效裁判的错误,启动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尽可能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
何谓再审?
字面理解就是再次审理。没错,再审制度就是为了保证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的公正性,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实有错误的裁判再次进行审理的制度。
究竟如何才能顺利启动再审程序呢?五招助你成功通往再审之路。
(一)可以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有哪些?
1、生效的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除外)
(1)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多种文书,而判决书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如果你手上拿到的是生效判决书(标题通常为:某某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不服该判决,就可以申请再审。
(2)对于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仅仅对于判决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结果不能申请再审,但对于已分割财产的裁判结果不服的,仍可申请再审。
(3)如果你的案子已经再审过了,手上拿到的是再审后的生效判决书,是不能再次申请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2、生效的裁定(仅包括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两类)
(1)什么是不予受理裁定?
如果你去法院起诉别人,但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后认为你不符合起诉条件,通常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果你对生效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2)什么是驳回起诉裁定?
如果你去法院起诉别人,法院受理了你的起诉,但受理后发现你不符合起诉条件,通常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如果你对生效的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也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3、生效的调解书(仅限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调解书,且不包括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调解书)
(1)何谓违反自愿原则?
就是调解书的内容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代理律师未经当事人的明确授权而代为达成调解;法官要求当事人必须接受调解,否则威胁将对其作出不利判决等。
(2)何谓内容违反法律?
就是调解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比如:国有资产处置依法应当评估而未经评估即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调解协议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等。
(二)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再审?
1、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限要求
(1)一般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通常就是去法院签收生效判决、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
(2)特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③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④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限要求
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三)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
1、一般规定: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比如:案件的一审法院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应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特殊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何谓一方人数众多?一方人数为10人以上即为人数众多。何谓原审人民法院?即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
(2)特殊规定是为了诉讼便民。但当事人具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选择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四)申请再审时要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3、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经过了一审和二审的,包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五)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的处理流程和方式
1、再审受理阶段: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再审申请,予以受理。
2、再审审查阶段:未超过再审申请期限且再审事由成立的,裁定再审。
3、再审审理阶段:裁定再审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原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则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依法改判、撤销、变更,或者撤销后发回重审。
一定要找一个好律师。

② 王振华请求二审判决无罪,事情经过如何

6月17日,经过16小时的庭审,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根据王振华、周燕芬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当庭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6月18日下午,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社交媒体发表声明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陈有西表示,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王振华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王振华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

(2)上市公司二审败诉扩展阅读

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2019年7月2日,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于7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犯罪行为发生于2019年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涉案人王某五十余岁,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王振华,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复媒体称,王某涉嫌猥亵女童属实。

③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已过九年,可以申请再审或者重审吗

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由于超过两年申请再审的时限,法院可能不会同意再审。
但是,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案件确有错误,法院会以院长名义提起再审。
另外,如果没有再审,并且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还可以向法院抗诉或者建议法院再审。

④ 二审败诉后该向哪里上诉

我国民事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须执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第一百八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一百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⑤ 二审败诉,我该怎么办

一审判决败诉你可以上诉。但是二审败诉,就不存在上诉的可能了,我国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正常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到最后了,二审败诉结果很难改变。
当然你对于二审败诉可以选择申请再审,但是再审程序不一定能启动,即使启动了,也不一定就会改变原审结果。

⑥ 二审败诉,结果就不能改变了吗

现实困惑

黄某因腹痛到医院看急诊,被确诊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当日17时医院为黄某施行阑尾人工切除手术,医生施行手术时误将黄某的子宫摘除。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该医院赔偿黄某住院押金和治疗费1048元、将来医疗费25万元、误工费8000元、精神损失费50万元、律师诉讼代理费7800元。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原告胜诉。黄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那么,二审败诉,结果就不能改变了吗?律师点评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有个别情况会比较特殊,就是二审终审以后,案情仍有问题,就此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此外,另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经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为一审终审制,也就是只审理一次。根据两审终审的原则,本案二审应该是最终审。但是,如果被告能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并且该证据能够影响判决结果的,或者是检察院发现此案存在重大问题,就可以进入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再审。否则,二审就是最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特别提醒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法院的裁判结果或者裁判程序确实存在错误的,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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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二审败诉,申诉有希望吗

我国民事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须执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⑧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对终审判决不服,能不能再起诉

对终审判决不服,不能再起诉。当事人认为终审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8)上市公司二审败诉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