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共同承租人能单方决定与房东解除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如不能单方决定,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个人认为不可以。原因在于两个人共同承租房屋就共同享有了对房屋的承租权,若想与房东解除合同应该得到其他共同承租人的同意。解除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在未得到其他共同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解约属于无权代理,只有在得到其他承租人追认的情况下才有效。此外,擅自解约给其他承租人带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❷ 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继续租赁房屋
房屋作为重要的不动产,是满足公民居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在房屋租赁中,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但也会有与其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需要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未与其生前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需要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当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住房,出租人不得终止租赁关系,但应当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这是对原共同居住人居住利益的特别保护。当然,如果原共同居住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❸ 共同承租人是否为连带责任
这具体要看这份租赁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付租金是共同支付吗?如果是的话就是同一主体,是连带的,多支付的可向另一方追偿。若是合租的,支付方式是每个人分别支付,就是按份。
❹ 租赁合同中作为共同承租人一方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需承担全部责任,不含刑事。承担后可向共同承租所有人要求分担。
❺ 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中,可以有两个共同承租人吗
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中,可以有两个共同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❻ 房改时共同承租人怎样继承房产份额
共同承租人没有房屋权,因此没有房屋继承房产份额,但是可以有承租权。
一,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由于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所以承租人只能承租,不能办理产权。
❼ 公租房共同承租人指什么_
按规定共同承租人是夫妻二人和子女,(子女指未成年或成年在上学的)所以是指夫妻和子女。
❽ 共同承租权如何行使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合同法上没有租赁期满后的优先续租权概念,只规定有租赁期之内的优先购买权。二、优先续租权常见于租赁合同中双方的自由约定,如有相应的条款约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按约定提出继续租赁的主张。三、如没有优先续租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就继续租赁房屋事宜再行协商。四、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❾ 房屋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可以共同作为被告吗
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房屋承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义务人,实际使用人是合同履行人。
❿ 承租人是两个人,谁负法律责任
如果能分清楚主责和次责那就好说,如果分不清,那就平分责任。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甲系本案所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甲作为出租人,有收取租金、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租赁房屋等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房屋被转租的,就出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关系而言,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本案中,乙在租赁甲房屋两个月后,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丙,丙在转租后又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丁在转租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仍在该房屋内进行经营,甲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房屋的占有人返还租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