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转让存量贷款和信托贷款的问题
呵呵,你是个懒人,这些问题仔细在网络上搜搜都能找到答案啊。
1、存量贷款和信贷资产实质是一回事儿。银行既已发放的贷款,就是存量贷款,在其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信贷资产。任何一家银行所能发放的贷款的额度,即受央行总体宏观调控的限制,也受其本身存款额度的限制,就是所谓的存贷比。
在一个给定的期限内,存量贷款多到一定程度,受限于存款额度的限制,银行就不能再发放新的贷款了。可贷款与存款的利率差,是银行赚钱的根本,不能放贷款就不能赚钱了。怎么办,把存量贷款卖掉,收回现金,存量贷款下降了,现金增多了,不就能放新的贷款了吗?真是个好主意。
卖给谁呢?银行?大家兄弟,境况差不多。保险和证券?那俩就没贷款的权利。那就信托公司吧,丫也是有权贷款的金融机构啊。卖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没钱的话,银行可以发理财计划,信托与信托公司,并指定信托公司以来自理财计划的信托资金定向购买自己的存量贷款。爽呆了,银行卖掉了存量贷款,能放更多的贷款,又发了理财产品,吸引了更多的个人客户,存款有望增长,信托公司呢,基本没干啥事儿,还多少有笔手续费收,信托财产的规模也增长了。好事儿啊。
等等等等,信托公司啥事儿不干?那万一银行卖给我的这几笔信贷资产成了不良贷款、呆坏账咋办?以认购银行特定信贷资产为信托资产管理方式的信托产品,它的还款来源也是贷款本息的回收啊!好吧,既然啥事儿不干,那索性彻底些,你银行得承诺过程管理(银行去催帐),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的话,你银行得承诺收回去。不然就砸了我信托公司的牌子了。
这个交易结构是目前监管机构最恨的交易结构之一!都这么弄,到底实体经济中以贷款方式投放的货币总量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了。所谓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还搞毛啊!?而且这事儿吧,还一般不好弄清楚。你问银行,银行说我卖掉了啊!你问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我发的信托产品啊!你问投资者,投资者说我买的理财啊!把这几个人弄到一起查不就清楚了吗?监管机构说我得有那个权限和时间啊。大家都是短视的,只为自己的利益负责的,国家宏观调控?出了经济危机再说吧。
2、再说信托贷款。信托,指的是将要用于放贷的资金来源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人信托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的;贷款,值得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而形成信托财产后,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是,发放贷款。
因此信托资金的来源,就是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商业银行,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信托公司的固有资金,当然可以用来发放贷款。但自己的钱,就不存在信托这个法律关系了。当然也就不是什么信托贷款了。信托公司的固有资金和信托资金必须分账管理的。
说清楚没?
Ⅱ 长安信托车贷怎么样靠谱吗
个人自用车贷款:是指经办行向自然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非营利用汽车并以所购车辆为抵押的人民币贷款(不含二手车)。经办行不与汽车经销商合作,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自用车贷款,称为直客式个人汽车贷款。其中向已全款购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置换其前期购车的非贷款类债务的汽车贷款,称为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是直客式个人汽车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个人自用车贷款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还应指定一名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的当地居民为联系人);
(二)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四)信用记录和收入水平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五)购车行为真实,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办理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的,需已支付全部购车价款;
(六)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七)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八)仅以所购车辆作抵押的,个人信用等级应在A级(一般级)(含)以上;以组合方式担保的,由一级分行确定信用等级准入标准;
(九)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必须在新车登记上牌后半年内向银行申请;
(十)经办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个人自用车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与受理;
2.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3.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
5.发放贷款。贷款在落实完抵押登记(或公证抵押)手续后发放。详询当地农行。
个人自用车贷款利率按《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询当地农行。
Ⅲ 信托贷款资金可否用于还银行贷款
可以的,信托资金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企业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很多信托资金都是置换银行的贷款的
Ⅳ 银行信贷资金是否可以置换信托贷款
银行的信贷资金当然是不能够置换成信托贷款,这是不符合相关的财务制度
Ⅳ 信托投资和信托贷款有什么区别
Ⅵ 中票能置换企业信托贷款吗
中票是一种优于信托贷款的一种融资手段,
1、中票的发行难度很大,
2、参考评级、追踪评级、负债率、现金流、抵押物等招标,审批难度非常大,门槛相当高。
3、中票的成本相当的低,与企业债差不多
补充:企业能拿到信托贷款不代表能拿到中票融资,但是能拿到中票融资的主体,抵押物充足的情况下发信托比较容易。
Ⅶ 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有什么区别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的金融机构借款给用款人,受托人以委托人确定的借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发放贷款并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受托人只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如果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应根据其过错大小对于造成的贷款流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形式上,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协议可采取两种形式:一种为三方直接签订协议,另一种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借款人分别签订协议,但两份协议的委托内容一致。构成委托贷款的,存单原则上不作为委托借款合同成立与否的依据,法院不能仅凭金融机构开具存单否定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委托借款关系,但如果存单等是金融机构作为担保凭证开具的,对这种担保的性质如无其他相反证据,应认定为连带保证担保:
信托贷款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签订信托贷款协议,委托人将款项存入受托人处,委托人只提出一般投资要求,不指定具体对象,由受托人金融信托机构自选确定放贷对象。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
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的区别主要包括:(1)性质不同。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而在信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2)形式不同。委托贷款合同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分别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内容一致协议。信托借款合同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签订协议。即,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仅为委托人和受托人。(3)确定借款合同内容的主体不同。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贷款合同中,委托人对于借款合同很少干预,借款合同独立于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受托人确定。(4)责任和风险承担不同。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信托贷款中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