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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慈善信托所得税减免

发布时间: 2021-06-12 18:09:03

Ⅰ 慈善行为如何合理避税

你好!
如果是公募的慈善基金会,是可以免税的;
如果是私募的慈善基金会,恶意操作就可能有避税或逃税的可能;
基金会是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基金会的最大特点是隐秘性强,没有成员或者股东。募捐者将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全部转移给基金会。
创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创立人的意愿反映在基金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上,时间上可以规定期限或无期限。基金可以用于慈善、商业或家族目的。
慈善基金会的账目是不公开的,富豪捐款到里面的钱是可以逃避累进制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的,富豪子女在里面担任受薪顾问,

因为是所谓的非盈利,所以都不公开账目,也不报税。非盈利的意思就是所有利润不能直接以股东投资红利的形式拿走,但是可以通过给担任受薪顾问的股东子女开高工资或者高福利配给所谓高成本的形式变相享受,当然也可以扩大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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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公益信托中的两大法系对公益目的的规定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学术、技艺、慈善、宗教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在英美法中,公益信托通常也被译称为慈善信托,从其雏形出现迄今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在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十分普遍,在解决社会贫困问题、推进福利体系完善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英国,法律意义上的公益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救济贫困的信托;二是促进教育的信托;三是倡导宗教的信托;四是其他有益于社会,但又未列入前三类的信托。长期以来,英国的公益信托一直享受重要的税收优惠:第一,根据《1988年所得税和公司税法》规定,公益组织的收入只要用于慈善目的,通常会豁免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第二,公益组织完全占有或者主要为慈善目的而占用的土地,减半征收继承税。第三,公益组织出售他人捐献的物品可以豁免增值税。第四,任何人在生存期间或去世时将财产转移给公益组织的,均免征继承税。个人向公益机构捐款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从纳税收入中扣除。第五,根据《1992年公益收益税收法》规定,公益信托原则上豁免征收资本增益税。此外,将地产转移给公益组织的,还可以免缴印花税。为了防止滥设公益信托,英国根据《1960年公益法》成立了“公益事务署”,作为公益信托统一的主管机关。除依法享有登记豁免权的公益事业外,任何公益信托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由受托人向公益事务署办理登记。公益信托一经登记,即确定具有公益性,据此可享受法律和税收上的优惠。任何人都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设在伦敦的公益事务署和设在利物浦的公益事务署办事处请求阅览任意公益信托的登记事项。
美国的公益信托主要以基金会的形式存在,组织形式既可以采用单纯信托(公益信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公司的形式。在具体形式上,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公众信托,即对某一特定范围内的居民为了该范围内的人的利益而捐赠的款项进行管理和运用所产生的信托。二是公共机构信托,即由学校、医院和慈善组织等公共机构在接受捐款以后,将款项委托给信托机构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慈善性剩余信托,即由捐款人设立的一种慈善性信托,它允许捐款人获得一定比例的信托收益,以维持自身和家庭的生活,而将剩余部分全部转给某个特定慈善性机构,包括慈善性剩余年金信托、慈善性剩余单一信托和共同收入基金等。在美国,公益信托的监督权主要由州检察长依据《统一公益信托受托人监督法》行使。公益信托的受托人在受让信托财产之日起6个月内,向州检察长申请登记并附上信托文件的复印本。
日本有公益法人和公益信托两种制度。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居民财富增长迅速,一些人开始不满足于仅捐献给现有的法人团体。特别是由于有些公益法人的事务费用太多,经济上粗放,信息不透明,而受到诟病。在此背景下,日本开始对公益信托进行深入研究,认为公益信托虽不适合学校、图书馆、美术馆等拥有一定设备和专门人员管理的事业型公益活动,但对为各种公益活动提供奖金、补助金的供给财产型公益活动是适合的。此后日本公布了统一的公益信托许可标准,使得公益信托的受托业务有据可依。在1998年实施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以后的10年间,日本以社会福利、城市环保等为目的的公益信托在逐步增加。在日本,公益信托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业务仅限于扶助捐赠,由信托银行负责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批准,不需法人登记;二是信托银行作为善意的管理人,对信托财产实现严格独立管理;三是通过设定信托管理人来保护不特定多数受益人的利益;四是公益信托的名称中可载入财产捐赠企业或个人的名称,以赞颂其善意;五是对公益信托实行税收优惠。什么是公益目的,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范围和定义,因为公益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很难确定一个普遍使用的、客观的标准。例如,英国早期曾经把“资助贫困的未婚子女结婚”当成慈善目的,但目前,这一慈善目的几乎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相应的,由于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恶化对人类的威胁日趋显现,许多国家先后把环保作为公益目的。为适应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法院判例,来扩大慈善目的的范围。我国的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也应当在《信托法》第六十条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目的,对公益目的认定采取宽松态度。

Ⅲ 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的区别

私益信托指以个人或法人团体自身的利益而举办的信托业务,这种信托的受益人与委托人是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法人。受益人可能是本人,也可能是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他人。这里的衡量标准是看举办信托的目的,而不是以受益人是否是本人为标准。私益信托是信托业务中的主要部分。人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各种目的通过信托业务为自身的利益服务。
公益信托是由个人或团体捐赠或募集的资金,用于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信托。信托收益可以作为慈善事业的费用,科学研究的基金,支付宗教目的的费用,发展医疗、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也可以用于救济孤寡、贫困、伤残等用途。这种信托由于非营利性质,其信托收益可免交或部分免交所得税。

Ⅳ 慈善信托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慈善信托的几个特点让我们感受到离这个距离有点远。我们会看到受托人有大量的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很少,或者只作为双受托人之一。有些慈善组织的加入是作为慈善信托的项目执行人或受益人,或作为一个管道实现免税功能,因为慈善信托按照当下的税法,还不能享受公益捐赠抵扣的优惠,慈善组织的存在成了寻求税收利益的必然选择。慈善信托从本意上来讲应该就是免税的。又比如说慈善信托财产规模比较小,所有的慈善信托资金加在一起都不如一个集合信托计划,可能品牌效应对信托公司来讲大于公益效应。再者慈善信托的期限都是以固定期限为主,财产种类是货币为主,现在市场上仅仅是有一单的是股权形式,接下来还有几单的出现还在观望中。以上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在业界,更重要的是在政策的不明朗,或者有些政策存在大的误区。

商业能解决社会问题,而慈善是起步于商业止步之处,就是说商业无法解决的问题才是慈善大有作为的空间。讲究公益绩效是对的,但是仅仅关注公益绩效而忽视过程的慈善就犯了大忌,因为过程与目的不相吻合。

最后我以十三世纪波斯诗人的一句诗来结束今天的发言,“所有的人类都来自于同一躯体,最初是来自共同的精髓。如果时光用痛苦折磨一条手臂,那么另一条手臂也甭想安然休息。”

Ⅳ 美国对企业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这些资料可以在哪里查

美国企业慈善捐赠税收优惠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合格受赠人的界定
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170条第(c)款列出了五类属于经许可的受赠人组织。企业只要向这五类组织进行慈善捐赠,就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这五类都要求在美国或其属地范围内的,并且其净收益不以任何私人股东或个人为受益人。具体而言,一是以宗教、慈善、科学、文学、体育竞赛、教育或防止儿童或动物虐待为目的而组织并运作的社区福利基金、公司、信托基金和基金会组织;二是退伍军人分会、退伍辅助机构、与退伍军人有关的信托公司或与退伍军人有关的基金会;三是按照寄居制度运作的国内兄弟会、联谊会、共济会等国内友善团队和该制度下专门用于宗教、慈善、科学、文学或者教育的团队或协会;四是专门为了其成员的利益或者为了殡葬之目的而成立的公募公司;五是包括联邦、州、哥伦比亚特区、美国及其属地的政治分区以及印第安部落政府及其分区的政府实体以公益为目的的捐赠。上述五类合格受赠人,既有慈善组织也有非慈善组织。较多企业的捐赠活动都可得到税收减免资格,较大地提高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如此宽泛的界定范围既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做到救济贫困、提高社会福利、减少政府负担,也能促进各地区的宗教、科学、教育、艺术、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域差距。
2、 税收优惠额度
根据美国颁布的《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条规定,企业在参与慈善活动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一是免税:美国税法规定只要以宗教、慈善、科学、促进公共安全、文学或教育为唯一目的或以促进国家或国际业余体育竞赛或以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为唯一目的而成立并运行的公司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二是所得税豁免:由企业自行成立的公司基金会只要是在完全从事的慈善事业前提下,从捐赠、合同、服务费、投资等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所得税。三是税收抵扣:在美国,企业慈善捐赠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捐赠和间接捐赠两种方式,企业以直接捐赠的形式进行规定捐赠物的捐赠时,扣除限额为调整后毛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的10%;企业在通过间接形式进行慈善捐赠时,通过公益性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扣除限额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通过私人基金会进行捐赠则不能获得税收优惠扣除的。四是税额递延:《国内税收法典》规定企业向公益性慈善组织捐赠,其扣除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的10%,对于超出限额的部分,可在捐赠当年算起往后的5年内进行递延结转,如果在这5年内该企业还要进行捐赠,则之前结转的捐赠额要优先于当年的捐赠额进行扣除。譬如有一家企业今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美元,它向公益性慈善机构捐赠了15万美元,该企业当年获得的税收优惠扣除额为10万美元,捐赠额超出了税收优惠政策10%上限,剩下的5万美元可以递延结转到第二年作为税收优惠抵扣额。
3、捐赠物类型
捐赠物是企业慈善捐赠关系的客体。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就规定企业的捐赠物类型较为详细明确,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货币捐赠,另一种是非货币财产捐赠。一是货币捐赠。若捐赠物类型为现金的货币形式,企业将现金间接转让给慈善组织使用或直接捐赠,企业捐赠现金的数额就是以捐赠时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计量。二是非货币财产捐赠。美国联邦税法中就明确列举了允许享受税收优惠的非货币财产捐赠项目有:包括衣服、家具、设备、艺术作品、珠宝、汽车等在内的实物捐赠;向慈善组织或其代理人转移不动产的生效契约的不动产捐赠;包括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证券的证券捐赠;不可撤销转让的债券捐赠;所有权人将其全部利益捐赠给慈善组织的专利捐赠、企业向大学转移技术使用权甚至所有权的知识产权捐赠等,并拥有一套相对完整成熟的实物价值专业资格评估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美国税法上对可用以捐赠的非货币财产相对广泛,但却将企业代表慈善组织提供的服务排除在外,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对公司慈善抵扣作出一般规定显示,对于捐赠物的价值评估是以在捐赠时的公平市场价值计量,遵循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非货币财产同货币一样予以税前扣除。在企业非货币财产捐赠中捐赠物若为带有普通所得性质的财物,捐赠额则取捐赠时的公允价值和调整后的基值中的较小者;若捐赠物为带有长期资本增值性质的财物,捐赠额为其在捐赠时市场公允价值。
同时,为了进一步刺激企业通过非货币形式捐赠,美国税收优惠制度允许企业把由于捐赠产生的运输费等捐赠衍生成本计入到所捐赠存货的价值中去。相对货币形式捐赠,非货币财产捐赠行为加快社会产品的流通,能使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化,实现分配机制的稳健运行。正是由于美国税收优惠制度对于捐赠物类型清晰的界定,使非货币财产成为美国相对成熟的捐赠形式,在整个慈善捐赠体系中占有相当比例。

Ⅵ 什么是”慈善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是英美的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翻译过来的。但严格来说,英美的慈善信托与公共信托(public trust)还是有区别的,有些公共信托不能构成慈善信托。而且,慈善信托较好地表现了现代公益信托的起源。)

Ⅶ 慈善信托如何实现税收

你好!
如果是公募的慈善基金会,是可以免税的;
如果是私募的慈善基金会,恶意操作就可能有避税或逃税的可能;
基金会是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基金会的最大特点是隐秘性强,没有成员或者股东。募捐者将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全部转移给基金会。
创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创立人的意愿反映在基金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上,时间上可以规定期限或无期限。基金可以用于慈善、商业或家族目的。
慈善基金会的账目是不公开的,富豪捐款到里面的钱是可以逃避累进制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的,富豪子女在里面担任受薪顾问,

Ⅷ 慈善信托新鲜出炉,都有哪些优劣势

(一)有效保证慈善信托财产安全

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可以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分割为名义上的所有权和实质上的所有权,使得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这一点是公益法人和非法人社团所无法比拟的。慈善信托一般为不可撤销信托,委托人一旦设置慈善信托,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一方面委托人当即丧失其对该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受托人的任何经济纠纷乃至破产都不会影响财产的存在和使用,使得信托财产得以与委托人及受托人各自的债权人实现有效隔离。

(二)结构简单,操作灵活

相较与公益法人,慈善信托在设立和管理上更为简单、操作更为灵活、形式更为多样。第一,慈善信托在设立上比较容易,仅须经特定主管机关许可,受托人要求比较宽泛。第二,慈善信托不属于法人,没有常设机构,具体运营由受托机构负责,无需支付额外成本。第三,慈善信托比较弹性,没有存续期限的限制,可以提供较为弹性的选择。由于慈善信托的委托人追求的是公益目的而非投资回报,因此不应按照现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不适用禁止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的限制,不适用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不适用对自然人委托人的人数限制,不适用对机构委托人的委托金额起点的限制,不适用对信托合同面签和双录的要求,而应该鼓励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进行广泛宣传,面向广大人群,不限金额、不限次数、不限人数、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地募集慈善信托资金。这一点正好与互联网金融所固有的分散、小额、多笔、远程、随时、随地等特点相契合,因此,慈善信托有望成为互联网信托的试验田。

(三)对受益人提供特殊的制度保护

信托监察人是对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的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受益人之利益。信托监察人是慈善信托的特有制度,因为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慈善信托设定之前并不确定,因此,要让不特定且不确定的广大受益人直接行使信托法赋予受益人监督信托之权利,在操作上不可行;而仅依赖委托人来监督来保护慈善信托受益人的利益,在法律上亦不足够。因此,信托监察人之设计正是针对慈善信托的特点,以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方式对慈善信托进行有效监督。

Ⅸ 违法所得进入信托有隔离功能吗

公益信托是为了实现公益目的,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因此,国家对公益信托给予优惠。从英美两国看,对公益信托的优惠主要表现在税收优惠上。在委托人将财产交给受托人,成立公益信托的阶段,减免所得税、赠与税、遗产税。在公益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所生的孽息,无论是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或投资所得,只要用于公益目的,免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