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机构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后,可以将自己的份额转卖给自己的职工吗
不可以。因为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29条的规定,机构所持有的信托收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B. 信托产品登记与信托收益权流转的推进会对信托产品托管产生什么影响
信托产品登记与信托收益权流转的推进肯定会对中国的信托业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1、信托产品登记是信托行业规范发展的现实要求。信托产品登记有利于加强行业信息披露,强化行业发展透明性,提升信托产品的公信力;通过信托产品登记,建立统一、全面的信托产品数据库,也便于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分析,实时掌握行业动态,强化风险预警与风险防范,确保信托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信托产品登记是提升信托产品流动性的迫切需要。信托产品登记对于信托产品非标转标、提升流动性、降低信托流动成本,以及引进更多的信托产品投资人,活跃市场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在信托产品登记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信托产品流通市场,利于形成风险分担机制,助推行业健康发展。
3、信托产品登记是保障信托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举措。信托产品登记业务以受益人为单位,开立信托登记账户、对受益权份额确权、提供账务记载和实时账务查询等相关服务,将从源头上保障信托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具有第三方机构的权威认证,更有利于广大受益人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督。从长远来看,信托产品登记业务或将逐步扩大到收益分配、质押冻结、受益权份额非交易过户等其他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受益人需求。
4、信托产品登记有利于信托行业整体发展。对信托公司而言,可以提高信托公司产品报数的效率,解放信托公司的后台维护人员,且信托产品标准化后,交易的需求将得到有效提升;对整个行业而言,由于数据是集中且公开的,市场的定价、评级机制就有了抓手,能够有效缓解行业内期限错配和刚性兑付的难题。
再来看信托受益权流转
1、信托受益权流转是降低投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根据流动性溢价(liquidity premium)理论,流动性低的资产其预期收益较高,而流动性高的资产其预期收益较低。信托产品流动性的增加可以降低投融资成本,有效释放投融资风险,降低转让方所需的流动性补偿,从而减轻实体企业的融资压力。
2、信托受益权流转是盘活存量和建立定价机制的现实需要。相对于银行、证券、基金等各金融子行业,信托产品缺乏流通转让的公共交易平台,搭建完善的信托产品流通场所,有利于盘活投资者手中的持有的信托产品,解决投资者流动性需求,也有利于提升信托产品竞争力。而信托产品流动性的提升,也会大大改善信托产品定价机制,打破目前仅仅依靠交易对手之间的议价的局面。
3、信托受益权流转是提升发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信托受益权流转将有望实现“非标转标”,进而盘活信托资产,满足投资者实现更优的资源配置;集中的信托受益权流转平台,能够解决交易信息不对称,实现价格发现功能,提升流转与发行效率。
4、推动信托受益权流转,将有助于完善信托行业的运行机制,降低信托行业的潜在风险,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
C. 我国主要的信托机构有哪些
我国信托公司正规的只有66家,他们受到银监会的直接监管,而主要的信托机构就是66家正式的信托公司,其中出名的是中信信托、中融信托、新时代信托等。而银行、三方理财公司还有证券公司,都有售卖信托理财产品。
D.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和基金托管人是什么关系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指从事基金份额登记业务活动的机构。
基金份额登记是指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存管和结算等业务活动。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担任。基金份额以协议转让、继承、捐赠、强制执行、行政划拨等方式转让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业务规则变更相关基金账户的余额,并相应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变更登记。基金份额因质押、冻结等原因导致其持有人权利受到限制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加以标记。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证券期货行业数据中心。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每日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完成数据备份。非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已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日通过该平台完成数据备份;尚未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月通过证券期货行业数据中心规定的方式进行数据备份。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登记数据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年。
基金管理人:就是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就是那些银行,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有资格托管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个就是广大的基民,也包括一些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个一般来说是基金公司才有发售的权力,估计你说的是销售机构,这个包括基金公司的直销,银行的代销和专门的基金销售公司的代销。
E. "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这条信托法里边的条文是什么意思,麻烦具体解释一下
这是在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3号,2007年3月1日起施行)里面,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也就是说,1个信托单位=1个信托受益权。
并不是对信托的预期收益率进行的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在信托合同中规定,认购金额的不同而区分收益率的。这不违规。
F. 信托登记的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董勤发10月26日表示 ,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机构有望年内获批。
根据上海市政府与银监会的沟通情况,上海市金融办建议由上海国际集团和浦东新区共同出资,在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的基础上,由上海市政府向银监会提出申请,在浦东设立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机构,组建的初步方案已经形成。但目前还不清楚上海国际集团和浦东新区的出资比例。
2006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了国内首家信托登记中心——上海信托登记中心,但一直只是地区性平台。信托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办理信托各项登记手续、信托登记事项的公告、依法提供外部人员查阅、信托登记事项的注销等事务。
分析人士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信托业亟须从法律和制度上“正本清源”。实现信托产品登记、发行、转让、买卖的统一平台的推出,则是向这个目标迈出的第一步。
董勤发昨日还透露,目前,沪版OTC市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开发与相关协议规则的制定已经基本就绪。16家资质较好的企业作为首批挂牌企业的遴选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接下来要配合上海市金融办,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抓紧调整股权结构。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去年7月揭牌成立,今年6月完成场地装修。中心定位于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目标是发展成为面向长三角地区利得财富的OTC市场。该中心注册资本8000万元,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国际集团、信托网分别以50%、30%、20%的比例出资持股。
G.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区别
登记机构只能是一个,用于登记持有人份额的变动;销售机构可以是多个,用于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份额
H.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四者有什么区别
基金管理人:就是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就是那些银行,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有资格托管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个就是广大的基民,也包括一些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个一般来说是基金公司才有发售的权力,估计你说的是销售机构,这个包括基金公司的直销,银行的代销和专门的基金销售公司的代销
希望能解决你的疑问
I.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谁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基金公司内部设立这个部门。另一种是委托其他登记机构处理这些业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听过没,专门处理上交所深交所的登记结算业务的。
J. 集合信托收益权份额需要注册登记吗
对于发力资产证券化对信托公司的要求,信托人士认为主要是考验信托公司发掘资产、评估资产和配置资产的能力。
近日,建信信托作为交易安排人发行了市场上首个以多个信托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嘉实建信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嘉实建信ABS”)。建信信托作为第一层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代表该信托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并作为交易安排人主导了项目论证、方案设计、中介组织、监管沟通、推广发行等全流程服务。
此前,信托公司多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人,通过SPV把基础资产变成信托资产,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但此类业务多为银行主导,信托公司若仅充当SPV,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项目利润微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推进,信托公司在业务流程中充当的角色也开始出现了变化,从“参与”变成了“主导”,从“受托人”转变为“交易安排人”。未来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看到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利润空间,拓展业务蓝海。
建信信托主导 首单信托受益权集合ABS
2015年11月27日,由建信信托作为交易安排人的“嘉实建信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嘉实建信ABS”)成功发行,并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挂牌交易。该产品是市场上首个基础资产为多个信托资产打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增信措施采用的是优先级/次级结构分层设计,回归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托于基础资产现金流自身的风险水平而与主体信用相隔离的本源。
嘉实建信ABS采用了“信托+信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三重SPV结构,实现了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该项目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称,建信信托作为第一层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代表该信托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并作为交易安排人主导了项目论证、方案设计、中介组织、监管沟通、推广发行等全流程服务,体现了信托机构在资产管理领域的优势。
该产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人民币26亿元,包括优先级A档24亿元,评级AAA,期限22个月;优先级B档2亿元,评级AA+,期限22个月;次级规模约为1.7亿元,无评级。产品推出后获数倍超额认购。
布局企业ABS SPV向交易安排人转变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工具主要分为三大类:人行和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
此前,信托公司多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人,通过SPV把基础资产变成信托资产,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但有业内人士坦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均为银行主导,券商承销,信托公司若仅充当SPV,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项目收费极低,然而仍要参与项目结构交易设计、文本撰写、项目审批报备、费用清算等工作,工作繁琐、耗时长,有点得不偿失。
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给信托公司带来的利润微薄,据业内人士介绍,信托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费用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按规模计算,可能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之间;一种按数量计算,一单业务收费30万元左右。
显然信托公司并不会满足于通道角色和微薄的利润。2014年11月19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行政审批取消,正式实施事后备案制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之后,信托公司开始涉足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中的角色也开始出现了变化,从“参与”变成了“主导”,从“受托人”变成了“交易安排人”。据嘉实建信ABS项目负责人介绍,建信信托充当了项目的发起人、受托人、交易安排人,并实际主导了该产品的销售工作,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的评级机构,嘉实资本为项目管理人。由信托公司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业内也居前。
此前,中信信托也曾主导发行“中信·茂庸投资租金债权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为国内首单直接以商用物业租金债权为基础资产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从参与到主导,很直观的好处就是利润的提升。从前我们从主导方手中分取项目费用,现在我们作为原始权益人和交易安排人,给其他参与方分拨项目费用。未来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会看到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也将是信托公司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上述项目负责人表示。
负面清单做指引 基础资产多样化可期
进入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信托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屡传佳讯,先有中信信托发行国内首单物业租金债权ABS,后有外贸信托参与国内首单微贷信托受益权ABS,建信信托主导国内首单信托受益权集合ABS成功发行。
从早期的个人住房及汽车金融等零售信贷,到信用卡、应收款,再到物业租金债权和信托受益权集合,信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日益多样化。
2014年年底公布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实施穿透原则,明确了不投向负面清单中所述资产的信托受益权均可以作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多样化扫清了障碍。
以嘉实建信ABS为例,以建信信托自持的多款存量信托计划为基础资产,打包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都是信托公司挑选的优质资产,因此在市场上反响热烈。
“该产品是标准化产品,于银行而言资本占用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因而受到银行青睐。”项目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发力资产证券化对信托公司的要求,上述信托人士认为主要是考验信托公司发掘资产、评估资产和配置资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