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何谓「生前信托」?
「信托」(TRUST),是有法律效力的安排,「生前信托」,顾名思义,是在生前设立,通常由律师制定信托文件,详细列明遗产安排指示和条款。
信托一般分为可撤销(REVOCABLE)和不可撤销(IRREVOCABLE)两种,大部份生前信托都属前者,即订立人在生时,可随时修改甚至取消。因此,该信托对订立者的税务及资产产权并无任何影响,亦不会对债务起任何保护作用。
生前信托内订明,将来夫妇中任何一方离世,属于死者的资产应如何处理。信托可指定由未亡人或子女继承产业,或指定其遗产全部或部份归入特别信托内,该信托称为「绕道信托」(BY-PASS TRUST),或简称为「B信托」,为不可撤销的信托,作用是保留死者的个人遗产免税额。
举个简单例子:夫妇有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夫妇设立生前信托,将自住房屋及银行户口改由生前信托拥有,由夫妇作为共同信托人(CO-TRUSTEE),任何一方离世后,其所属之资产便归入「B信托」,由未亡人作信托人全权,并可取得信托赚得的全部收益;未亡人本身的资产,则继续留在生前信托内,并继续为该信托之信托人。将来未亡人离世,信托内预先指定的「继任信托人」(SUCCESSOR TRUSTEE) 便接过责任,将信托内的产业按信托条款处理,包括待子女成年后,将资产交予子女继承,之后,所有信托结束。
B. 生前信托的主要作用
对拥有房地产的人士,生前信托可能是比较有效的遗产规划工具。信托的主要功用,是避免后人要通过法庭认证手续;此外,信托可指定将来透过A/B信托,去保留夫妇各自遗产免税额,目前是每人一百五十万元。
假如房地产由夫妇直接拥有,待两人都去世后,后人需要聘用律师或会计师,向法庭申请认证,法庭批准后才能将产权转移。认证除了要花钱和花时间外,还会失去私隐权。有些父母在生前将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子女,这样做虽然可以避免认证,但却有税务和其他后遗症,尤其是假如房地产属于投资物业,更应该让子女通过遗产继承,去达到省税的目的。
生前信托本身不能增加遗产免税额,但透过成立A/B信托,将属于死者的遗产放入一个不可撤销的信托内,便可以利用死者本身的遗产免税额,将来即使产业大幅度增值,亦不会有遗产税的问题。
生前信托最大的好处,是避免将来子女承继遗产时要通过认证(PROBATE)手续,但对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生前信托还可以为他们提供保障。
假如夫妇当中一人离世,另一人当然可以继续拥有产权,和子女们的监管权;可是,万一夫妇都离世,假如没有预先透过遗嘱或生前信托,去指定遗产的管理权和子女的监护权,便要由认证法庭(PROBATE COURT)去按州法律作决定,而这些决定通常都是跟据亲属的亲疏关系,未必与您的愿望相符。
虽然在遗嘱中可以指定产权和子女监管权,但假如拥有房地产的话,即使有遗嘱亦要通过法庭认证,所以最好还是设立生前信托,在信托中清楚地指定一位信得过的继承信托人,并指定由他监管未成年子女。同时,在信托内也可以另指定一位候补的继承信托人,当原来继承信托人不可以担当任务时,由侯补继承信托人补上。
由于生前信托通常可以随时更改,到子女成年后,父母到时可以考虑修改信托,让子女来作继承信托人。
避免遗产争议
通常父母在遗嘱或生前信托内,都会指定将来遗产由子女平均分配承继,可是,有部份父母,由于各种原因,给予不同的子女不同的遗产价值。例如,顾及某子女生活较困难,或者某子女对父母特别照顾,便将较多的资产分给他;另一方面,可能有令父母对子女某不满,便故意将该子女在遗嘱中删除,或给予比其他子女较少之产业。
虽然父母有自由去决定如何分配遗产,但分配不均可能为后人带来争执,失了和气,甚至对薄公堂,不时有人到法院为遗产分配提出诉讼。
为了减少将来后人为遗产分配争执,如果不采用均分的方式,便要特别谨慎去避免争执。遗嘱较容易被争议所以找律师订立生前信托比较稳妥,有些家庭甚至将签署遗嘱或生前信托过程,用录像机录下为证,并录下律师对分配条款的解释。此外,在遗嘱中加上不可争议条款,令提出争议的子女丧失继承权,也是常用的策略。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经常对遗嘱作些微修改,用意是即使遗嘱受到争议,法院也会考虑到之前订立的遗嘱。
C. 中国有生前信托吗生前信托和一般意义上的信托有什么区别希望可以有专业资料,可以追加悬赏的,谢谢!
生前信托属于遗嘱信托的一种,是属于民事信托。在中国大陆,由于种种原因,民事信托业务尚不能开展。若了解只能借鉴西方有关资料,或港台。供参考。
D. 生前信托的目的
委托人设立生前信托的目的各不相同,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管理财产、处理财产、保全财产和增值财产。 委托人把财产信托给有丰富理财经验的受托人,由受托人经营,达到增加收益增值财产的目的。通过个人生前信托业务受托人利用自身的能力和经验及其它优势为委托人管理经营信托财产,既减轻了委托人的负担、解决了委托人的困难,又能提高财产的收益。
E. 集合资金信托属于生前信托吗
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
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向注册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提交有关推介情况、接受资金委托情况的正式报告。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集合信托计划。异地推介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亲自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银监局辖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向潜在的委托人散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或作口头宣传)并接受资金信托的行为。
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须先经注册地银监局审批其办理异地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并在开始异地推介前向推介地银监局和注册地银监局报告,每个集合信托计划最多只能同时在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银监局辖内(城市不限)和另一个银监局辖内不超过两个城市推介,而且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且机构委托人需同时出具其投资于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其净资产20%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委托人需同时出具个人稳定的年收入不低于十万元的收入证明。
F. 在美国房产办生前信托或办过户给子女有什么区别
生前规划是我们做父母的对子女的责任!在美国,由于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没有自然继承权,一旦父母发生意外却没有生前信托和遗嘱,您的房产和财产将被法院冻结等待法院分配和判决,在世的孩子将被送到政府设立的寄养中心或家庭寄养,您的孩子便成了“Foster Kid”,如果国内亲人想接走孩子,抱歉,您需要等待漫长的法院判决,很有可能在1到3年内您的亲人都接不走孩子。对于财产,您会面临极为繁琐的法庭认证程序以及庞大的费用,费用甚至超过总遗产的3分之1以上。另外,财产分配处置程序漫长,冻结时间平均1年至3年左右。倘若没有合法继承人,所有遗产就会被“强迫充公”(Escheat)。
相信对于很多人来说,最在意的不是财产问题,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很多在美的第一代移民在美国没有亲人,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孩子被送到一个条件不好的陌生寄养家庭,缺了爱将是多么伤心的事情。有了信托,指定了抚养人,我们心里才会踏实。
G. 生前信托关系设立的合法形式有哪几种
此信托非彼信托
H. 生前信托是怎样运作的
通行的模式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从各个投资者处募集资金,然后将集合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投资产生收益中的部分将分配给投资者作为回报.
如果您有15万元,可以尝试通过信托公司或商业银行购买相关的信托产品,签订信托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可以获得收益,并最终取回本金.
但是,信托产品的投资也有风险,请审慎选择,祝您好运:)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