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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资管信托产品

发布时间: 2021-06-16 01:34:54

1. 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有什么区别

资管产品:就是证券公司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合同要求帮客户管理资产的业务!
信托产品:就是通过社会集资,然后利用这笔资金去进行投资,或者贷款!

2. 资管计划与信托的区别有哪些


资管计划与信托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资管计划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2、管理内容和运用范围不同

资管产品只是一个投融资工具。信托除了可以是投融资工具之外,还在家族财富保全与传承、家族成员养老和教育、消费和娱乐、社会慈善和捐赠等众多领域具有运用价值。资管产品是资金的管理,信托产品除了资金管理之外,还可以对一些事物进行管理,尤其是在家族信托方面,事务管理比资金管理更重要。

3、优势不同

资管公司由公募基金、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这些金融机构控股,股东实力也都不算弱,但注册资本多为几千万元,相对于信托来说还是弱了一些。

但是,资管的投资范围方面比信托有优势,范围限制较小,例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目前只有少数几家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股指期货业务,融资融券还未对信托开放,而券商资管就不存在限制或者限制相对较少。另外信托产品的杠杆限制也比资管要多。

3. 什么是资管产品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资管产品?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而目前资管业务用来发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的结果,未来基金资管和券商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趋势。基金资管是证监会监管的产品之一,证监会监管产品统一要求资金托管某一指定银行,基金资管及券商不能接触客户资金,来保证资金安全。

108家公募基金公司,67家基金子公司,126家证券公司。150家期货公司,保险公司。这些金融机构都有发行资产管理计划的资格。也正是因为那么多金融机构都拥有发行资管产品的资格,所以在挑选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认清所选产品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资管产品。

怎么判断一个产品是不是资管产品?
主要看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合同里有明确的描述)。管理人是否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非常多;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层的双重风险审核
5.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6.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

4.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 信托三者的区别


1、形式和发行方式不同

集合理财也叫券商集合理财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管理、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将所持份额赎回或转让。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发行,因而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

2、投资者定位以及投资风格不同


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券商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下限最低可以为0,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仓下限为80%。


3、范围不同

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5. 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有什么区别

1、信托计划一般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即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

2、资管计划一般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顾名思义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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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托产品跟资管产品区别

产品的流程设计,风控方面都有一定的相似性,主要的区别在于信托公司是银监会监管的,资管是证监会监管的,信托的监管更加严格一点

7. 信托产品和资管产品有什么区别

  • 1、发行机构不同。

  • 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行,基金资管产品由基金子公司发行。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公募基金都成立了基金子公司。

  • 2、监管部门不同。

  • 信托公司由银监会监管,基金子公司的监管和公募基金一样,都是由证监会监管。

  • 3、行业发展时间长短不同。

  • 第一批基金子公司2012年11月份获批,基本上2013年才开展业务,当初设立基金子公司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股票市场长期处于熊市,基金公司日子比较难过,而同期信托行业却突飞猛进。所以基金子公司的出现带有平衡照顾的性质。

  • 4、经验积累有差别。

  • 基于上一条基金子公司比信托公司发展时间短,所以客观地说,其在风控经验积累、项目资源、客户资源方面,总体上要弱于信托公司。

  • 5、注册资本金差异较大。

  • 现在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基本都在10亿级别,而基金子公司的产品则在几千万的级别。

  • 6、“刚性兑付”的潜规则需要观察。

  • 虽然“刚性兑付”对行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但投资者还是非常关心这一问题。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多数项目还没到期,所以爆出风险问题的比较少,如果出现了兑付风险问题,能否延续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规则还很难说。

  • 7、小额投资者数量限制不同。

  • 一个信托产品最多只能有50个投资金额在300万以下的小额投资者,而基金资管产品最多能拥有200个投资金额在300万以下的小额投资者。

  •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信托产品总体上要优于基金资管产品。但是,基金资管产品的劣势主要体现在受托人层面,而在一个产品的风险主要还是取决于产品本身,很多基金资管产品的融资方、还款来源和保障措施都非常不错,比部分信托产品还要好,这种产品可以其实也可以考虑。而且,一般来说,基金资管产品的收益要比信托产品高1-2个百分点。

8. 资管和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资管和信托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同

①资管产品的监管部门一般是证监会

②信托产品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①资管产品以《证券法》为主

②信托产品《信托法》为主

3、发行主体不同

①资管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托产品的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9. 信托与资管的区别,资管和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资管和信托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同

①资管产品的监管部门一般是证监会

②信托产品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①资管产品以《证券法》为主

②信托产品《信托法》为主

3、发行主体不同

①资管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托产品的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10. 资管产品的分类有哪些资管产品与信托有什么区别

资管产品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

资管产品与信托的区别

一、本质相同,即发行主体不同

1、资管产品:资产管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2、信托:信托公司

二、监管不同

1、资管产品:证监会监管

2、信托:银监会监管

三、报备次数不同

1、资管产品: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2、信托: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

四、小额数量不同

1、资管产品:资管计划小额可以有200个

2、信托:信托300万以下小额50个

(10)资管信托产品扩展阅读

信托的作用是信托职能发挥的结果,包括:

1、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2、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

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

3、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4、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5、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

6、信托制度有利于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场规则的基础,而信用是信托的基石,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如没有诚信原则支撑,就谈不上信托,而信托制度的回归,不仅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对构筑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