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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产权交易所与不动产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6-16 12:13:55

① 房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傻傻分不清么

看自己的选择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刚成立,有前景。待遇也相对较好,房管局的职能很多都被分割剖离了。房管局呢未来怎么发展职能怎么重新配置还是个问题。

② 房产交易中心,就是房管局吗

房屋交易所和房产局有区别。区别在于职能和级别。

1、职能方面:房屋交易所(房地产交易所)是服务单位,为房地产交易而服务,比如进行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

而房产局(房产管理局)是管理单位,代表政府行使房地产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政策指导、监督,负责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以及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2、级别方面:房产局的级别更高,房地产交易所是房产局的下属单位,被房产局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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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1)交易场所固定,给买者以信任感,安全感,信息畅通,交易方便,可长年吸引客户人场。

(2)交易活动公开。对自己组织的房源标价出售,对代售的房产科学地估价,同时不定期公布最高限价,可约束不法中间人和不法业主隐价瞒租、高抬房价的违章行为。


(3)市场服务范围多样,可提供销售窗口,可受托代售并估价,开办房地产抵押、购房贷款业务,办理立契验证手续,提供“一条龙”系统服务。

③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是一个地方吗

一样的啊。
但是现在部分城市有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你所说的产权登记中心可能就还包括这个不动产登记的哦。

④ 房地产登记中心与不动产有什么区别

房管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县)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⑤ 如何正确处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关系

建议按以下模式处理:

一、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体化,即一个机构负责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党政、人事管理直接隶属市(县)人民政府,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接受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管,不动产登记业务接受国土部门的指导监管,按时完成住建(房产管理)和国土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者,房屋交易隶属住建(房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隶属国土部门。两个机构在一个办事大厅,设立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做到“一站式”服务。即群众一次性申请,两个机构所需资料一次性收齐,一次录入(扫描)信息共享,然后分别审核,资料内部转递(分拣、建档),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发放不动产权证,房屋交易申请资料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分别归档。

三、只有做到房屋交易登记信息适时共享,才能降低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分设所带来的风险

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已经分设且没有在一个办事大厅设立综合性服务窗口的,为方便群众办事,防范交易登记风险,一定要做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信息适时共享。

如果不能适时查阅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楼盘表,不能随时查阅登记机构的登记簿,就不能确定房屋的权属、抵押、限制状况。

就有可能出现房屋重复买卖、重复抵押,将已抵押、查封的房产进行转让,不能上市交易或购买的房产被上市交易或购买,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造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法律诉讼和国家赔偿。

四、机构分设者,房屋面积管理和土地面积管理仍由房产、国土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房屋面积管理仍由房产部门负责的理由如下:

1、中编办文件规定房屋产权管理仍由住建部门负责,房屋面积是房屋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土资发 〔2015〕90号两部委文件已对该问题有明确界定;

2、房产部门有《房产测量规范》和政策法规,有专业的房产测绘队伍;

3、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房屋合同面积与实得面积纠纷,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算并记载楼盘表;

4、在房屋交易登记的前期工作环节确定房屋面积,且谁测绘谁负责,可有效防止因交易面积和登记面积差异引起的矛盾;

5、国土部门有土地测绘的政策法规和专业队伍,房产测绘和土地测绘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暂时还不能兼容;

6、还没有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市县,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不要盲目仓促“停旧发新”。

四、特别是要推行交易登记机构分设模式的地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1、要划清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责任界限;

2、要理清房屋转让、房屋抵押和不动产登记的流程、要件、档案管理和衔接办法;

3、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发的办公系统要能和房屋交易办公系统相适应,易于数据信息对接、共享共用;

4、最好由政府出资对原房屋交易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两个部门在一个办公系统上办公,如果做不到,应搭建交易登记信息共享平台,两个机构适时向共享平台传输交易登记信息,工作人员可适时到共享平台查阅所需信息;

5、先局部试点,总结经验教训,掌握规律,做好人员培训和政策措施储备后,再全面推开;

6、房屋交易和登记机构要通过协商沟通,共同研判研究疑难问题解决办法,慎重选择“停旧发新”的时间节点,防止二手房交易和抵押大面积滞压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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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使不动产信息在相关部门之间互通共享,建立信息依法查询系统,是规范不动产市场的治本之策。

长期以来,由于不动产信息资料过于分散,政府有关部门基于部门利益考虑,缺乏房地产信息共享的动力,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地方政府受制于土地财政而消极应对。

致使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迟迟没有进展,楼市调控政策因信息封闭,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而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之后,即可顺利打破信息藩篱,摸清全国居民住房基本状况,从而有利于辨识炒房者与刚需者,以区别对待并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

目前,包括土地在内,不同城市间的不动产信息查询并非完全通畅,这也致使一些监管政策在执行上不能实现预期效果,比如楼市限购政策,监管部门可以掌握购房者在本区域的房屋信息。

但对其外地房屋拥有情况的信息可能不能详尽了解。这种不动产登记的分散管理,一方面造成交易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削弱行业监管力度。

⑥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房产交易中心该何去何从

不动产登记局与原房产交易中心职能重合的,人员也重新分流,这本是改革的应有之义。机构调整后,原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摘牌。


不动产登记局(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网签、备案;

2、负责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

3、负责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存量房抵押备案;

4、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依法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

5、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6、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⑦ 房产交易大厅属于哪个部门

通常属于当地的房管局。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

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7)产权交易所与不动产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房地产交易所的工作职能:

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2、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

3、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

4、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督,调控市场价格,查处违法行为。

5、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和权属转移登记。

网络——房地产交易所

⑧ 房产交易中心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单位,还是公司性质

房地产交易中心是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业单位。

房地产交易所既是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又是房地产市场交易和管理和主要职能机构。房地产交易所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委托,按政策规定管理房地产交易事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指导、监督、调控、管理和服务。

(8)产权交易所与不动产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房地产交易所的工作职能:

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2)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

3)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

4)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督,调控市场价格,查处违法行为。

5)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和权属转移登记。

⑨ 房产产权交易中心是干什么的

房产交易中心主要是明确房产的交易方式,交易份额等,来维系其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进行土地出让、一手房(新房)产权的下发、二手房产权的过户和缴税、一些房产的拍卖等。

⑩ 房产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登记以前归房产局,现在是不动产登记,职能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