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登记的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董勤发10月26日表示 ,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机构有望年内获批。
根据上海市政府与银监会的沟通情况,上海市金融办建议由上海国际集团和浦东新区共同出资,在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的基础上,由上海市政府向银监会提出申请,在浦东设立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机构,组建的初步方案已经形成。但目前还不清楚上海国际集团和浦东新区的出资比例。
2006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了国内首家信托登记中心——上海信托登记中心,但一直只是地区性平台。信托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办理信托各项登记手续、信托登记事项的公告、依法提供外部人员查阅、信托登记事项的注销等事务。
分析人士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信托业亟须从法律和制度上“正本清源”。实现信托产品登记、发行、转让、买卖的统一平台的推出,则是向这个目标迈出的第一步。
董勤发昨日还透露,目前,沪版OTC市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开发与相关协议规则的制定已经基本就绪。16家资质较好的企业作为首批挂牌企业的遴选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接下来要配合上海市金融办,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抓紧调整股权结构。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去年7月揭牌成立,今年6月完成场地装修。中心定位于证监会统一监管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目标是发展成为面向长三角地区利得财富的OTC市场。该中心注册资本8000万元,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国际集团、信托网分别以50%、30%、20%的比例出资持股。
⑵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和交行哪个好
中国信头登记有限公司和交行哪个好?我认为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是比较好点儿的。
⑶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5亿元。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规范管理,不断推进科学发展、自主创新,在市场上树立了品牌形象,赢得了良好信誉,综合实力居全国信托公司前列。
公司曾被国务院指定为全国对外融资十大窗口之一;获地方金融机构最高信用评级(穆迪Baa2、标普BBB-);被指定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首家合规试点单位;被推举为中国会计学会信托分会会长单位;发起设立中国第一家信托登记机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并被推选为理事长单位; 被一一致推选为第二届信托业协会会员理事单位和副会长单位。
公司先后荣获《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权威媒体评选出的“最佳信托公司”、“最优秀信托公司”、“最值得尊敬的信托公司”、“最佳知名品牌”和“最佳风控奖”、”最佳信托经理奖”等多项行业大奖。
公司现已获得资产证券化业务、代客境外理财(QDII)、企业年金业务受托人资格。公司长期致力于推进产品创新,在全国率先推出“优先劣后”受益权的结构性信托产品,在证券投资、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领域,逐渐形成产品特色,打造了“蓝宝石”、“红宝石”、“白金”、“明珠”、“现金丰利”等系列品牌,为不同风险偏好和理财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产品选择和服务。公司在2010年推出了全新的品牌形象,提出“信利正 睿见远”的品牌宣言,未来将秉持开拓创新的信念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决心,努力实践受托管理的庄严职责,全力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是由原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总部新设合并成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26.1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5年12月,公司成为全国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同时,公司也是上海国际集团核心成员企业之一。
公司现拥有各类专业人员1000余人,营业网点56家,已形成以上海为中心,北京、深圳、重庆、温州、南京、杭州等发达城市为主体的经营网络。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业务资格齐备。公司下属现有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海证期货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公司于2007年正式受让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实现了经纪业务的快速扩张,进一步推动了公司的战略发展。
公司成立以来,一贯秉承“诚信、专业”的核心价值观,以诚信经营为根本,以专业服务为中心;规范运作、稳健务实、开拓进取、和谐创新;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将致力于打造自身经营品牌,走现代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做强做大,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券商。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9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连续八年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评定为资信等级AAA级单位。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出“三个平台一个通道”作用,即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平台、资金资产管理平台和盘活国有资产的通道,在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思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积极参与国泰君安证券改制重组和增资扩股,以及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改制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等业务。公司支持国有企业上市重组,收购重组B股上市公司上海阳晨公司,还参与了交大南洋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公司促进国有资本有序进退,通过各种业务运作形式历年累计盘活国有资产近百亿元,协助市国资委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不实资产处置业务的运营系统,累计接收处置73家(次)集团公司不实资产270多亿元。公司积极落实上海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投资污水治理工程,公司和旗下上市子公司阳晨公司控股的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是目前我国污水处理领域最大的BOT项目之一。公司实施并完成上海市政府对上海同盛集团、上海申铁投资公司等项目的战略投资。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规模市值近80亿元人民币。作为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投资控股框架下的资产管理平台,公司以自有资金杠杆社会资金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资产管理服务,具备完整的资本增值链条,作为集团金融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努力成为上海构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中坚力量。
成立20多年来,公司运用国际通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模式,形成直接投资、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专业化的业务功能,共开发了上百个大中型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涉及金融、地产、制造等行业,在直接投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资源,投资伙伴均为著名的国际国内企业。公司以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提供价值增值服务,并通过上市、股权转让等多种渠道实现了数十个项目的增值退出。公司经营稳健,业绩卓著,连续23年实现盈利。
公司秉承诚信、合作、坚韧、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团队整齐、资源丰富,具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连续六届十二年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是首批通过浦东新区企业社会责任评估达标的唯一金融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0年,公司被命名为“上海市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现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9亿元,主要从事与资本、资产服务和管理有关的各类投资、经营和咨询等业务。
公司前身是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后组建为“上海国际集团”)业务部,早年主要从事技术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曾为上海市的市政基础建设和技术引进做出过突出贡献。自2003年起连续三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2009年6月,根据集团战略部署,公司更名转型为投资管控型企业,开始了在金融服务领域的投资探索。作为集团金融服务板块的重要载体公司,公司承载着整合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资源,投资新兴金融服务业务领域,补充集团金融产业链,支持集团战略的重任。现阶段,公司主要在“衍生类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性中介及相关配套服务业务”两个领域谋求发展,通过对这两个领域内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经营,逐步完善业态布局,形成产业服务链,并成为集团金融产业链的有机组成和自然延伸。公司经营目标是通过3-5年的发展,成为以上海为核心、以长三角为基础的全国一流的金融服务公司,为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做出贡献。 上海国际集团(香港)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推动集团进一步发挥金融国资平台功能,联通沪港两地资本市场,积极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集团通过归集德国、日本、美国及原香港有关子公司和办事处资源,制订战略规划,重组转型香港公司,以发挥市属金融国资的海外投融资平台功能。
香港公司以“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为原则,做大做强资产管理和直接投资两大业务板块并形成经纪业务、投资银行等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成为集团金融主业新的增长点。公司将通过香港本地上市打通集团海外资本市场通道,最终发展成为与国内集团联动并行的海外金融控股公司。
香港公司的业务主体已在香港拥有成熟的运作经验,下属的香港沪光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上海第一个在境外注册和管理上市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
香港公司的转型发展将致力于为上海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努力探索和积累经验,在探索过程中充分发挥如下功能:
资源整合功能——通过搭建海外投融资平台架构和香港本地上市,集成与整合境内外两个市场的优势资源,推动市属金融国资国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提高金融国资证券化水平。
业务协同功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并以优势资源为基础,积极拓展资产管理和直接投资主营业务,在业务运作中建立协同机制,促进海外与上海金融机构展开业务深度合作,实现发展共赢。
人才培养功能——以培养锻炼集团优秀人才为基础,逐步发展成为市属金融国资国企的海外培训基地,吸引全球优秀人才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51%)和JP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股49%)共同组建。
借鉴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150余年享誉全球的专业资产管理经验,结合上海国际信托丰富的本地金融运作经验,上投摩根将全力打造中国基金业的旗舰品牌,奉献给国内投资者先进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国际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底,上投摩根已推出十二只开放式基金产品——中国优势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阿尔法基金、双息平衡基金、成长先锋基金、内需动力基金、亚太优势基金(QDII)、双核平衡基金、中小盘基金、纯债基金、行业轮动和大盘蓝筹,管理资产规模近600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0年,无论投资环境多空变幻,上投摩根均不负重托,为客户争取主动管理回报。凭借旗下基金业绩表现,上投摩根在业内脱颖而出,赢得独立专业机构高度评价,并迅速跻身国内基金业领先行列。 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德利万邦(欧洲)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是中国首家获准成立的货币经纪公司,开创了中国货币经纪行业之先河。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67%,英国德利万邦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3%。
公司从事以下交易的经纪业务: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06年获得进入国内银行间市场、开展人民币经纪业务的许可。2009年4月获准进入国内银行间市场开展外汇经纪业务。
公司将致力于在中国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在中国金融机构间特别是银行间搭建平台,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和优势,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经纪服务,从而为提高市场流动性、丰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体系、推动中国货币市场专业化分工、促进中国货币市场的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上海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背景下成立的,具有较强的国有背景和资本实力,是上海地区成立的第一家再担保专业机构。
公司经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于2009年8月27日挂牌成立,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公司秉承“市场化运作、政策性职能”的原则,全面支持上海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科学构建上海信用担保运营体系、努力规范上海信用担保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对上海市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贡献。
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通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和上海通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上海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两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合署办公。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房产)成立于1991年8月26日,注册资本现为7.7亿元人民币。上海通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初,注册资本现为12.205亿元。
作为公司前身的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房产部,早在80年代即投身刚起步的上海房地产开发建设,打造了许多上海第一批的涉外写字楼、公寓和酒店。20世纪90年代,公司参与大型居住区的开发建设和上海市区的商品住宅建设,建造了一批优秀住宅小区。公司还受托承建了市级和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上海市财税综合大楼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入二十一世纪,公司以上海为中心,在长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开发投资了多个较大规模的住宅项目。
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发建筑面积近300多万平方米,住宅开发项目多次获得“鲁班奖”、“白玉兰奖”、“人居经典大奖”、“环境设计金奖”等各种奖项。2003-2009年,公司连续荣获上海市房屋与土地资源管理局评选的“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2007-2009年,公司连续三年进入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行列;2007-2008年连续两年入选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成长性TOP10,2009年入选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稳健性TOP10。 上海华东实业有限公司原为南京军区军办企业,1999年整体移交地方后,隶属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5亿元,主要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提供与投资相关的咨询和服务业务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暂定)。
公司现主要资产为“新华东国际大厦”,位于上海市浦东南路1540号,总建筑面积3.2万平米,总投资4亿余元人民币,于2011年下半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两个:上海华东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和上海华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产、商务楼出租业务。
近几年,华东公司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加快企业发展转型,对原有的物流、汽车服务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处置,现已基本实现由生产服务型向资产管理型的转变。公司依托国际集团金融产业链优势,将分步骤参与中小型企业金融服务业的投资,以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为切入点,逐步向金融服务领域渗透,通过与集团其他金融板块的对接形成特有核心竞争力,最终形成以金融服务为主、资产管理为辅的经营业态。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注册资本270万元;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家持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院拥有强大的战略合作资源。其母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具有投资控股、资本经营和国有资产管理三大功能的战略控制型的以金融投资为主业的投资集团。上海国际集团控股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投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产业布局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等多个金融领域,并拥有一大批中高级金融投资管理专业人才。
研究院与集团战略发展总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探索与研究》编辑部合署办公。研究院将紧紧依托股东资源,致力于经济与金融方面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及其实务应用研究,在金融专业高层次人才培训、高管人员领导力培训以及后备干部培训方面办出特色。具体业务包括,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支持;开展上海市金融业内横向科研合作;承接金融国资监管与战略布局方面的课题研究以及金融与投资实务咨询项目;提供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培训;建立国际国内金融学术与实务交流平台,举办高层次研讨活动等等。
⑷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⑸ 上海陆家嘴入驻企业的优惠政策
浦东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8项任务和措施。为抓好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小组,现作出以下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
1、完成陆家嘴金融城规划布局方案。此项工作由发改委牵头,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陆家嘴集团配合。按照尊重历史楼宇配置、尊重现实功能需求的原则,完善陆家嘴金融城规划方案:在发挥小陆家嘴地区(1.7平方公里)的核心功能的基础上,加快上海船厂地区(0.7平方公里)、崂山地区(0.7平方公里)和新上海商业城—竹园商贸区(1.2平方公里)的规划编制与完善,拓展陆家嘴金融城发展空间。7月,就金融城规划备选方案征求市规土局和市金融办等部门的意见;8月,根据市有关部门意见,对规划备选方案作进一步完善;9月,将完善后的规划备选方案提交新区规委会审议,确定最终规划方案,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工作小组:卫明、陈浒、王德宏、徐而进)
2、完善张江金融信息后台基地规划方案。此项工作由发改委牵头,张江集团、张江功能区、金融办配合。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完善张江银行卡产业园三期0.5平方公里的规划,在曹路等地区研究银行卡产业园后续发展规划,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预留空间。7月,完成三期0.5平方公里规划,形成详细的报告,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8月,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9月,方案上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年内,研究在曹路等地区规划银行卡产业园后续发展空间。(工作小组:卫明、金明华、过志英)
3、完善陆家嘴金融城及其延伸区域配套环境。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陆家嘴集团、陆家嘴街道配合。编制适合金融从业人员需求特点的商业配套方案,对存量商业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对新增商业设施,坚持规划和配套同步,持续改善陆家嘴重点楼宇的商业配套,增加必备的商业业态。7月,编制上海船厂和崂山地块商业配套方案,研究世纪大道沿线商业配套方案和黄浦江东岸景观设计方案;8月,将上海船厂、崂山地块、世纪大道沿线、黄浦江东岸沿线等地区的商业配套方案提交区府常务会议审议。年内,推进国金中心招商工作,对以高雅文化休闲娱乐为主的公益项目,给予财政扶持。(工作小组:陈中茂、卫明、王国栋、陈浒、王德宏、徐而进、吴安桥)
4、优化张江金融后台基地商业配套环境。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金融办、张江功能区、张江集团配合。加快张江银行卡产业园的商业、交通和生活配套环境建设,建立公共交通短驳系统,完善多层次商业配套体系。7月,研究张江交通短驳系统方案,研究出台补贴政策,形成方案上报区府常务会议;8月,编制在银行卡产业园的二期和三期中分别形成约15万和10万的生活性配套设施的方案,完成地块清理工作。(工作小组:陈中茂、卫明、王国栋、过志英、金明华)
5、制定出台新区促进商业配套机构集聚和发展的政策。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财政局、金融办配合。制定出台促进商业配套机构集聚和发展的政策,加快引进急需的商业业态。7月,在分析调研现有商业配套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急需引进的目标商业配套机构;8月,在调研新区现有商业配套机构的基础上,完成“促进商业配套机构集聚和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的起草工作,征求各部门意见后,10月底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工作小组:陈中茂、徐欣、过志英)
6、创新陆家嘴金融城动拆迁机制,争取市有关部门下放陆家嘴金融城动拆迁审批权限。此项工作由建交委牵头,发改委、陆家嘴集团配合。研究制定动拆迁政策,按照分批分期、滚动开发的原则,推进金融城扩容拆迁工作,争取市房管部门的支持。9月,在调研基础上,设计陆家嘴金融城成套公房动拆迁政策;10月,就金融城成套公房动拆迁政策向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年底,制定出台动拆迁政策实施办法。(工作小组:陶建设、吴强、徐而进)
7、加快重点地块动拆迁工作,推动进入土地转让程序。此项工作由陆家嘴集团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陆家嘴功能区配合。加快sn1地块、浦东大道141号地块等重点地块动拆迁,推动进入土地转让程序。年内,完成sn1地块的动拆迁工作,基本完成浦东大道141号地块动迁,进入土地储备;完成盛大金磐地块的回购和规划变更程序。(工作小组:杨小明、卢梅艳、陶建设、顾晓鸣)
8、加快金融城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此项工作由陆家嘴集团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陆家嘴功能区配合。做好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重大交通设施和重点金融项目,确保待建工程尽快开工、在建工程按既定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年内,加快小陆家嘴二层步行连廊建设、花园石桥路地下空间开发和北滨江改造;确保上海中心、国金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确保与上海金融交易广场(巴士地块)、新华08(cfc大厦)等重点金融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工作小组:杨小明、卫明、顾晓鸣、陶建设)
9、积极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在浦东率先试点。此项工作由金融办负责方案,国资委负责资产,金桥集团、张江集团、外高桥集团、陆家嘴集团配合。加强对参与试点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梳理和遴选合适物业资产池,做好方案的细化完善工作,尽快上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7月,和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中介机构开展现场工作,针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公募方案和信托方案两种方案;8月,试点方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月底前将方案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出台后,率先在浦东发行reits产品。(工作小组:施海宁、贾继锋、过志英、蔡嵘、陈恩华、林贤培、章关明、郭林)
10、配合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此项工作由张江集团牵头,金融办配合。配合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争取在张江功能区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6月,做好otc市场拟用办公场所的场地清空;8月,做好装修设计、招标等各项准备工作;10月,完成对长三角代表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调研,了解企业对otc市场挂牌的需求;年内,积极关注市金融办的各项工作进展的动态,配合做好otc市场的筹备工作。(工作小组:刘小龙、过志英)
11、争取建立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体系。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上海信托登记中心配合。争取银监会的支持和指导,配合做好国家信托登记立法工作,加快启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与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的进一步合作,争取合资公司尽快落地。8月,与主管部门沟通,了解《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提交情况和审议程序,促进该办法早日进入国务院会议审议议程;年内,争取中债登和浦东共同成立合资的全国性信托登记公司,双方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拟订《筹备工作方案》;做好全国性信托登记机构办公场地装修工作和二期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全国性信托登记机构在浦东落地。(工作小组:过志英、夏锋)
12、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在浦东率先试点。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配合。深化与商业银行、商业机构的合作,争取银监会的支持和指导,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在浦东率先试点,切实扩大浦东消费需求。7月,在选定主要合作金融机构的基础上,选择商业企业,组建专门的筹备小组,研究相关的配套扶持政策;8月,配套扶持政策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出消费金融试点业务,研究成立合资公司的具体方案;9月,总结试点经验,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全面做好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备;年内,密切关注银监会政策动态,政策出台的同时上报浦东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方案,争取在全国率先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工作小组:过志英、陈中茂)
13、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金桥功能区、张江功能区配合。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浦东更多的企业和银行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8月,召集新区贸易企业、业务总部或采购中心,邀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办等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9月,召开专题会议,了解新区商业银行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和准备工作开展情况;10月,将商业银行和企业的需求反馈给监管部门,争取更多的银行和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小组:徐叶青、陈浒、顾晓鸣、简大年、顾军、赵金龙)
14、推动重要金融机构在浦东落户。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陆家嘴功能区、张江功能区、陆家嘴集团、张江集团配合。深刻把握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结合sn1、浦东大道141号等重点地块动拆迁及盛大金磐二期地块回购,推进重要金融机构在浦东落户。8月,与知名证券公司签订落户协议,年内争取大楼奠基;年内,新区与重点金融机构签署协议,力争一批重点金融机构在浦东陆续落地,地块完成动拆迁的,力争大楼建设尽快开工,地块未完成动拆迁的,力争达成用地或建楼意向。(工作小组:施海宁、王德宏、赵金龙、徐而进、殷宏)
15、鼓励发展船舶融资。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金融办、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鼓励浦东融资租赁企业开拓业务领域,加快发展船舶融资业务;与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合作,研究设立专业的船舶融资租赁公司。年内,与知名融资租赁企业合作,鼓励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融资、资产证券化、单船公司项目融资等新型船舶融资业务;在鼓励现有金融租赁企业和融资租赁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启动与中国船舶等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合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提出在浦东设立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的试点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机成熟时,将试点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工作小组:陈中茂、陈浒、简大年、薛翔)
16、支持发展航运保险。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8月,在保监会指导下,新区政府与平安保险、太保集团等知名保险公司合作,鼓励开发试航保险、船价保险、运费保险和船队保险等多种航运保险产品;年内,研究在外高桥保税区或洋山保税港区试行设立航运保险再保险市场方案,借鉴国际成熟再保险机构管理机制,吸引国内外保险机构入驻;在总结开展航运保险业务经验的基础上,与大型航运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提出在浦东设立专业航运保险公司或航运再保险公司的试点方案,提交区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机成熟时,将试点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工作小组:陈浒、徐叶青、顾晓鸣、简大年、吴蓉)
17、建立浦东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经委、科委配合。促进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加快设立信用再担保机构,发展担保市场,深化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服务工作。9月,全面分析新区担保资源,提出组建浦东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方案,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方案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信用再担保公司正式开业。(工作小组:施海宁、徐欣、徐叶青、李勇军)
18、探索投贷联动机制。此项工作由科委牵头,金融办、张江集团配合。促进金融与科技联动,支持银行创新信贷审核和业绩考核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等各种新型融资模式,推进投贷联动机制在浦东先行先试。8月,在备案基础上,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平台,新区和上海银监局合作,研究支持银行向张江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配套政策,报银监会批准后予以发布;9月,在上海银监局指导下,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给予配套政策,创新信贷审核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试点设立科技支行;10月,签订科技支行和浦东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合作备忘录。(工作小组:李勇军、过志英、林贤培)
19、促进银行综合授信转化为实际贷款。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科委、台办、张江集团、外高桥集团、浦发集团配合。建立政府、企业和银行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综合授信贷款额的统计分析和适时监控,确保综合授信按既定时间节点转化为实际贷款。年内,制定贷款发放时间节点表,每月对实际贷款数进行统计分析,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责任部门和集团公司进行督办;建立企业与银行信息交流平台,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授信按既定时间节点和额度转化为贷款;结合南汇并入浦东实际,对放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举行追加授信签约。(工作小组:过志英、李宇宏、蔡龙海、程渡江、林贤培、陈晓青、吕军)
20、促进金融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国资委,陆家嘴集团配合。以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为载体,理顺管理体制,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做大做强,使公司成为浦东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9月,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选定专业的管理团队,提升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完善国资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制定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发展战略;10月,结合浦东机构改革,借鉴上海市金融国资管理经验,明确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管理体制;年底,根据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整合现有国资金融资源,增强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长期发展能力。(工作小组:施海宁、陆方舟、杨小明)
21、促进中国银行业研修学院落户张江。此项工作由张江集团牵头,金融办配合。加强与中国银监会的沟通,促进中国银行业研修学院项目落户张江银行卡产业园。8月,帮助学院通过在建项目转让方式取得张江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地块,完成立项工作,并在用地面积、支持立项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帮助;年内,配合推进学院的筹备建设工作,争取学院尽快开业。(工作小组:殷宏、金明华、过志英)
22、加快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项目落地。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编办、社发局配合。积极推进与美国西门集团等国际机构的战略合作,促进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项目尽快落地。9月,新区政府作为主发起人,与美国西门公司合作,发起成立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同时组建中心理事会;11月,选聘中心主任及研究部主任,落实中心办公场地、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明年2月,培训正式开业。(工作小组:陈浒、金莎、张锦华)
23、推进金融社区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由陆家嘴街道牵头,陆家嘴功能区,金融办、社发局配合。兼顾百姓认同感,大力营造社区金融文化氛围,推进金融讲座进社区等活动,在陆家嘴街道率先试点,今后逐步向陆家嘴地区和全区推行。8月,支持金融机构同业公会编制金融知识手册,普及金融知识;10月,支持浦东司法机关举办提高居民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法制类讲座等工作;年内,和金融行业协会、大型金融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金融社区文化活动。(工作小组:吴安桥、宋占义、陈浒、张锦华)
24、举办陆家嘴金融文化节。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文广局、社发局、陆家嘴功能区、陆家嘴街道配合。研究文化节主题、确定合作方,举办陆家嘴金融文化节,将提升陆家嘴金融城国际影响力和百姓认同感有机结合。9月,研究文化节主题、规格和合作方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10月,将活动方案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参会;11月中旬,正式举办陆家嘴金融文化节。(工作小组:陈浒、胡建平、张锦华、宋占义、吴安桥)
25、理顺银行、保险和交易所税收户管和结算体制。此项工作由财政局牵头,税务局、金融办配合。争取市财政局和市金融办等部门的支持,创新税收分成办法,形成理顺税收征管和结算体制的具体操作方案。7月,摸清银行、保险、交易所的税收贡献情况,理顺银行、保险和交易所税收户管和结算体制的方案;8月,就税收事权下放的操作方案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市金融办征求意见,争取支持;9月,根据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向市政府上报理顺税收户管和结算体制方案的请示。(工作小组:黄建中、蒋震平、施海宁)
26、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工商局配合。加强与著名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境外投资者在浦东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9月,在全国知名财经媒体宣传政策,邀请外资股权投资机构召开政策宣讲会,举办浦东与知名股权投资企业(包括黑石集团、安佰深集团、贝恩资本等30家左右国际国内知名机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年内,结合内资股权投资政策,做好政府服务,抓好政策落实,吸引重点股权投资企业落户。(工作小组:陈浒、孙永强、徐敏)
27、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的意见》。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法制办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促进浦东融资租赁企业集聚,促进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7月,在完成《意见》起草工作的基础上,向新区各委办局和融资租赁公司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交区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通过媒体、融资租赁协会等途径,对《意见》进行宣传,吸引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工作小组:过志英、李明、蒋薇薇)
28、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意见》。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借鉴国际航运金融发展经验,深入研究浦东航运金融发展举措,研究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9月,与上海海事大学等机构合作,专题研究构建航运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航运金融发展的薄弱环节,立足新区的定位,研究提出《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意见》;10月,分别召开航运金融服务企业和需求企业座谈会以及经委、财政局、金融办和外高桥专题会,对《意见》初稿进行讨论和完善;11月,将修订和完善后的《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工作小组:陈浒、徐欣、徐叶青、顾晓鸣、简大年、吴蓉)
29、研究在外高桥保税区和洋山保税港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的方案。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金融办、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争取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支持,借鉴发达期货市场在交割方面的运作经验,深入研究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设路径,提出保税交割的政策建议。年内,在市金融办的指导下,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加强合作,选择一家或几家实际参与期货交易的大型贸易公司,针对期货完税交割向保税交割过渡过程中突出存在的货权转移、清关核销凭证、结算价格、计价货币、外汇资金等关键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和路径建议,形成具体方案,邀请业界专家对方案进行讨论,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选择适当时机将方案上报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小组:陈中茂、陈浒、简大年、吴蓉)
30、研究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基金方案。此项工作由科委、发改委牵头,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委、张江集团配合。年内,在市发改委和市科委等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浦东优势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高科技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广泛利用专业管理机构的经验和浦东科技投资公司的运作经验,设立新能源产业化投资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化并购投资基金和张江产业化投资基金;同时积极研究设立综合性、大规模产业投资基金方案,邀请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业界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工作小组:李勇军、王勇、徐欣、过志英、蔡嵘、殷宏)
31、研究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方案。此项工作由经委、发改委牵头,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年内,在市发改委、市建设交通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围绕浦东航运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未来发展方向,研究提出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做好与国家发改委的沟通,争取支持。(工作小组:徐叶青、王勇、陈浒、顾晓鸣、简大年、吴蓉)
32、研究参与设立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此项工作由金融办、发改委牵头,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张江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配合。年内,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的指导下,围绕浦东现代服务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联合上海国际集团、国开行、国泰君安、通联支付等知名企业,研究提出设立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加快基金管理公司在浦东落地,促进基金投资浦东的网络支付、金融后台、商业连锁、传媒资讯等现代服务业。(工作小组:陈浒、王勇、陈中茂、王德宏、赵金龙、简大年)
33、研究金融支持新区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方案。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社发局、劳保局、财政局配合。年内,引入健康保险公司,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提出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建设方案,探索由新区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保障基金。(工作小组:陈浒、范金成、王德宝、吴惠平)
34、研究金融支持新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方案。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劳保局、财政局配合。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浦东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增厚养老保障,研究推进浦东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年内,研究推进新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案,选定合作的保险公司,研究合作推进养老金市场发展和创新,探索适合浦东新区的养老保障发展的方向,引导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工作小组:陈浒、王德宝、吴惠平)
35、配合研究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方案。此项工作由税务局牵头,劳保局、金融办配合。年内,和知名养老保险公司合作,配合市金融办等部门,争取上海保监局、上海税务局的指导和支持,成立专门课题组,专题研究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方案,邀请监管部门和业界专家评审,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开展试点做好准备。(工作小组:吴恩、王德宝、陈浒)
⑹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家族信托该如何兼顾
“家族信托”在中国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就字面意思上看,”家族信托”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它是一种以家族内部人为受益人的信托;第二,它是有一定规模的信托,一般适用在家族企业上。 我国在信托发展的现阶段当然没有《家族信托法》
⑺ 设立信托必须办理“信托登记”吗
是的。信托登记。第一,使得信托有法律效力,第二,使信托财产有独立性,第三,信托登记有信托公示的效力。
⑻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68弄1号楼11-12层(一)集合信托计划发行公示;(二)信托产品及其信托受益权登记,包括:预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更正登记等;(三)信托产品发行、交易、转让、结算等服务;(四)信托受益权账户的设立和管理;(五)信托产品及其权益的估值、评价、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六)信托产品权属纠纷的查询和举证;(七)提供其他不需要办理法定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的公示登记服务;(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状态:存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12-19法定代表人:文海兴法人对外投资营业期限:2016-12-19--注册资本:300000.000000万人民币发照日期:2016-12-19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文海兴
成立时间:2016-12-19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0000001683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68弄1号楼11-12层
⑼ 上海浦东所有信托公司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1层
上海建设银行江苏省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崂山东路320号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弄16号
⑽ 关于制版权信托登记申请是怎样的
制版权信托登记申请,信托登记是公告某项财产为信托财产而非受托人固有财产以对抗第三者的方法。是进行信托公告的方法。对于国家法规明确规定应登记或注册的财产权,在信托时如不进行或不按要求进行登记或注册,则无法对抗第三者。那么制版权信托登记申请是怎样的?制版权信托登记申请制版权信托登记申请:一、申请人应为委托人及受托人(共同申请)。二、应缴相关文件如下:(一)申请书一份。(二)信托契约书或其它信托证明文件。如前手之权利移转未经登记者,应检附原登记之制版权人至本案委托人间所有权利移转过程之让与契约或其它证明文件。(三)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如有下列情事者,应缴之各有关证明文件,列示如下:1、委任他人代理申请者,应缴委任书或代理权限之证明文件,或在申请书内载明代理人之姓名、地址或通讯处与委任代理之意旨,以及授权的范围,由申请人及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由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及其它机构出具之文书,均应经行政院设立或指定之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验证。3、持外国公文书申请登记者,该公文书应经中华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它经外交部授权机构验证;或经中华民国法院或民间之公证人认证。(四)文件系外文者,应缴中文译本。三、证明文件除委任书外,正本于核验后发还;影本应记载「本影本与正本相符,如有不实,愿负法律上之责任」字样,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