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为什么要把表内资产转到表外
银监关于银行的监管是很严厉的,特别是对表内资产,有无数的监管指标盯着。并且表内资产大量占用资本和信贷范围,影响了银行的信贷投放才能和资产收益率,因而,银行为了或腾出信贷范围,或减少资本占用,或为了进步收益,或为了减少税收等缘由,常常会有把局部资产从表内往外挪需求,或者挪到表外,或者找下家接手。这种资产转移过程肯定不能赤裸裸的做报表调整,必需借助某种工具,这个工具就是通道。 普通来说,通道需求契合以下条件: 一、可以完成资产出表,这是前提,不用多说。 二、可以躲避监管,这是根本请求。直接报表腾挪是违规,通道则是打监管的擦边球,银行也心虚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躲避监管,普通来说就是三个手腕:跨区域,跨行业,抽屉协议。跨区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让你不便当查;跨行业就是银行(银监会管)找信托、资管等(证监会管)做,让你信息沟通不畅;同样的,通道业务常常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谈的东西,因而很多状况下会有一份抽屉协议。 三、可以完成两端不入表。这里的两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笔通道业务中,资产的出让方和最终持有方都不把该资产入表,没人喜欢买一块资产来压着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完成两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 通道的类型大约有几种: 1、双买断方式,即卖方在把资产出卖的同时,又和买家签个远期回购的抽屉协议。关于卖方来说,将该买卖视为不相干的两个业务,在当期完成出表;而对买方来说,将该业务视为买入贩售,也不入表。这是最简单的通道业务,银监怒了,09年在《关于标准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直接封杀了。 2、信贷转理财,即银行经过发行理财富品筹集资金,再由该理财资金投向本来应由信贷资金发放的信贷项目。结果银监会又怒了,10年在《关于进一步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中又封杀了理财资金购置信贷资产。 3、受益权转让方式,即经过信托、资管方案等做包装,经过受益权转让的方式来完成资产出表。这一形式主要应用于拟投放的信贷项目。首先,资产出让方寻觅一家协作银行,由该协作银行出面作为甲方,与信托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一份协议,将该信贷项目打包成为信托方案或资管方案;其次,该协作银行将信托资管的受益权转让给资产出让方。有时分,该类型还会再增加一个远期受益权转让协议加一份免责函作为抽屉协议。这样资产出让方就完成了经过非信贷资金来给信贷项目放贷的目的。 4、拜托投资方式,该方式与受益权转让形式相似,只不过没有了信托和资管的包装,资产出让方将一笔资金以同业寄存的名义存入协作银行,同时与协作银行签署一份拜托协议,商定以该笔同业资金向特定对象投资。由于该拜托是抽屉协议,在出让方的表内只会表现为寄存同业,而在协作银行处则表现为代理业务。+\/衅号 wuqingshangdi 5、资产证券化,即经过中介机构,将拟出让资产打包成规范化产品(普通是债券)并在市场上挂牌出卖,为了完成这一目的,银行需求找一个(或者痛快本人成立)SPV,将该资产出卖给它,然后由SPV打包成债券,并经过评级公司评级之后才干出卖,很费事,本钱也很高,目前很少银行做,不过这种做法是合规的,不怕被监管查。
『贰』 银行债权可以转让给信托投资公司吗
银行债权是可以转让给信托投资公司的。
1、银行的债权本质就是信贷资产;
2、银行将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
3、打包给信托公司,就是信贷资产证券化。
『叁』 资产管理公司是怎么处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一、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第一仲模式是买断处理。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实践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断,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资产包的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性买断或分期买断的方式,分期买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压力。
第二种模式是合作处置。在政策性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并不能深入产业,现阶段可以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
第三种模式是反委托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可将资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资本占用,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第四种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至于不良资产后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国曾有过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发行金额总计约134亿元,但是2008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此项业务也被叫停。2015年,重启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渐高,预计不久之后该类业务将放行。
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范围仅限于本省。除了传统的处置手段以外,已经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逐步创新处置模式。
在不良资产快速增加的背景下,虽然资产管理公司面临无限商机,但是受限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机制,也面临较大的“去化”压力。对于交易到手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应通过分类管理,以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对于债权类不良资产,基于“冰棍效应”,由于本金部分并不会发生变化,收益来源是利息或罚息,利润空间比较有限。
二、银行相关业务模式
目前国内银行更多是通过债务清收、内部分账经营、坏账核销、发放贷款增量稀释、债务延期或重整、招标拍卖、债权转股权、实物资产再利用等多种传统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受制于处置效率,在不良资产急剧增加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创新处置方式。具体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
(1)资产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银行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认购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债券,将资金注入资产管理公司,然后资产管理公司利用从银行获取的资金接收银行的不良资产,达到银行出表的目的,同时银行承诺未来回购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银银互持模式。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再由银行与银行之间通过同业授信或利用理财资金对接。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或券商资管同为通道角色。
(3)银行与外部机构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购母公司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处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一方面,阶段性的出表为银行赢得了一定的空间,不良资产不用很快处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来的几年内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银行在付出资金成本的同时仍然要负责不良的处置,而在此后几年处置收回的现金可能还不足以覆盖资金成本以及人员运营费用,最终不得不降价再做一次买断式的出售,导致延误了最佳的出售时间,可能会得不偿失。
三、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1、以通道业务为主的资本中介
信托公司长期以来跟银行合作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城商行合作,因为这些银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资自己区域内的资产,但是非常愿意投资安全区域内信用较好的大银行的资产,信托公司可以扮演资本中介的角色,实现中小银行的资金和大型银行的不良资产之间的对接。
2、与资产服务机构合作,把不良资产产品化
在资产端,银信合作业务为信托公司积累了银行的资源,可以保证不良资产的供应。从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来看,虽然不良资产并不是信托擅长的领域,但是信托公司一直擅长房地产、基础设施、政府平台以及资本市场等各领域资产的产品化。由于资产服务机构本身具备资产处置的能力,信托公司可以联合专门的资产服务机构成立基金,通过结构化的分层设计以及增信措施,对应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这一模式可以使信托公司不断向资产证券化靠拢,同时培育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资产批发商
通过开展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培育对不良资产价值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在此基础上信托公司可以获取大量的不良资产包,并将不良资产的处置及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资产服务机构,实现共赢。在这一模式中,信托公司是一种“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间的SPV,又可做不良资产的批发商。
四、保险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看,保险资金体量较大,对不良资产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具体而言,保险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参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签订回购协议。
『肆』 资产管理公司是如何处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
第一种模式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实践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断,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
给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资产包的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性买断或分期买断的方式,分期买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压力。
第二种模式是合作处置。
在政策性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并不能深入产业,现阶段可以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
第三种模式是反委托处置。
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可将资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资本占用,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第四种模式是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至于不良资产后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国曾有过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发行金额总计约134亿元,但是2008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此项业务也被叫停。2015年,重启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渐高,预计不久之后该类业务将放行。
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范围仅限于本省。除了传统的处置手段以外,已经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逐步创新处置模式。
(1)输血性重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对一些能够起死回生的项目进行输血,帮助企业走入正
轨,实现溢价然后退出。
(2)以物抵债。对于一些优质的抵押资产,尽量不走漫长的诉讼途径,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的双赢。
(3)公开征集重组方或者投资人。在担任不良资产一级批发商角色的基础上,吸引更多专业的社会投资人参与不良资产的投资,共享行业的利润。
(4)联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资源,深化不良资产的处置,帮助地方政府剥离不良资产。
『伍』 银行转让信贷资产给信托,底层资产违约,信托可以起诉吗
起诉谁?
要起诉银行的话,那不可能,既然东西都转给信托了。和银行关系就不大了。
起诉只能起诉底层的资产相关责任人。
『陆』 信托的问题。比如A公司向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把贷款卖给了信托公司,信托把贷款资产证券化了问题如下
目前在实际中还不存在这类项目,在创新大会之后;这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柒』 资产管理公司是怎样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和信托公司又是什么关系
打包出售,拍卖,催债,转让等各种方式,信托公司可以和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让资产管理公司接手信托到期而无法按时还款的项目,让后由资产管理公司控制,当然,现在还有其他方面的合作
『捌』 银行将贷款资产表外化,移入信托公司,这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影响
目前没有影响,只是纳入监管,但是一旦信托资产到期,要么资产包企业归还本息,要么银行购回资产,这时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存贷比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今年我国的银信合作的总金额相当大。
『玖』 关于转让存量贷款和信托贷款的问题
呵呵,你是个懒人,这些问题仔细在网络上搜搜都能找到答案啊。
1、存量贷款和信贷资产实质是一回事儿。银行既已发放的贷款,就是存量贷款,在其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信贷资产。任何一家银行所能发放的贷款的额度,即受央行总体宏观调控的限制,也受其本身存款额度的限制,就是所谓的存贷比。
在一个给定的期限内,存量贷款多到一定程度,受限于存款额度的限制,银行就不能再发放新的贷款了。可贷款与存款的利率差,是银行赚钱的根本,不能放贷款就不能赚钱了。怎么办,把存量贷款卖掉,收回现金,存量贷款下降了,现金增多了,不就能放新的贷款了吗?真是个好主意。
卖给谁呢?银行?大家兄弟,境况差不多。保险和证券?那俩就没贷款的权利。那就信托公司吧,丫也是有权贷款的金融机构啊。卖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没钱的话,银行可以发理财计划,信托与信托公司,并指定信托公司以来自理财计划的信托资金定向购买自己的存量贷款。爽呆了,银行卖掉了存量贷款,能放更多的贷款,又发了理财产品,吸引了更多的个人客户,存款有望增长,信托公司呢,基本没干啥事儿,还多少有笔手续费收,信托财产的规模也增长了。好事儿啊。
等等等等,信托公司啥事儿不干?那万一银行卖给我的这几笔信贷资产成了不良贷款、呆坏账咋办?以认购银行特定信贷资产为信托资产管理方式的信托产品,它的还款来源也是贷款本息的回收啊!好吧,既然啥事儿不干,那索性彻底些,你银行得承诺过程管理(银行去催帐),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的话,你银行得承诺收回去。不然就砸了我信托公司的牌子了。
这个交易结构是目前监管机构最恨的交易结构之一!都这么弄,到底实体经济中以贷款方式投放的货币总量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了。所谓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还搞毛啊!?而且这事儿吧,还一般不好弄清楚。你问银行,银行说我卖掉了啊!你问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我发的信托产品啊!你问投资者,投资者说我买的理财啊!把这几个人弄到一起查不就清楚了吗?监管机构说我得有那个权限和时间啊。大家都是短视的,只为自己的利益负责的,国家宏观调控?出了经济危机再说吧。
2、再说信托贷款。信托,指的是将要用于放贷的资金来源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人信托与受托人信托公司的;贷款,值得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而形成信托财产后,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是,发放贷款。
因此信托资金的来源,就是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商业银行,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信托公司的固有资金,当然可以用来发放贷款。但自己的钱,就不存在信托这个法律关系了。当然也就不是什么信托贷款了。信托公司的固有资金和信托资金必须分账管理的。
说清楚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