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托交易 » 信托贷款为正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贷款为正

发布时间: 2021-06-17 09:27:25

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有何区别

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

2、信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

二、形式不同

1、委托贷款合同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分别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内容一致协议

2、信托借款合同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签订协议,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仅为委托人和受托人

三、确定借款合同内容的主体不同

1、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托人指定

2、信托贷款合同中,委托人对于借款合同很少干预,借款合同独立于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受托人确定

四、责任和风险承担不同

1、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

2、信托贷款中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

❷ 信托贷款和银行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从获取资金的角度来看,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会有以下不同:
1、信托综合成本较高,一般在12-15%每年,但是该成本比较明确,不会有其他隐形成本。
2、银行贷款成本相对较低,一般6-9%每年即可,但是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存款、办理代发工资、办理信用卡、买保险等,另外银行贷款一般比较稳定,只要你经营稳定,基本明年还能获得贷款,信托不确定性较大。
3、综合来看,能获得银行贷款尽量到银行去,如果不行,而信托愿意给你做,就可以去信托做贷款

❸ 什么是信托贷款

楼主:您好!

贷款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如需要更深入的了解,可直连接 http://ke..com/view/636319.htm#sub636319

❹ 信托投资和信托贷款有什么区别

❺ 信托贷款有什么原则

1.以存定贷,以贷定存,存贷结合。发放信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的信托存款。
2.政策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发放信托贷款,要支持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用途正当合理、经济效益好,而银行正常信贷又难以解决的项目。
3.专款专用。信托贷款是一次性的,必须保证专款专用。
4.有借有还。贷款到期,企业必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5.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企业经营管理好、资金周转快、盈利多的项目,应优先予以支持。

❻ 信托贷款是什么意思啊

信托贷款定义 信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信托存款等自有资金,对自行审定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 信托贷款分类 信托贷款按委托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为标准,可划分为两大类: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以贷款的用途分,可划分为固定资产信托贷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和临时周转信托贷款。 根据项目选定主体的不同以及委托人的不同标准和要求,将贷款分为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所谓甲类信托贷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贷款项目,项目风险由委托人负责;乙类贷款则是由受托人选定项目,风险相应由受托人承担。 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的区别 委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由信托机构自行选定;国家对委托贷款的管理较松,而对信托贷款的管理则与银行贷款一样偏严。和银行贷款相比,信托贷款的利率有一定的浮动幅度,因此,信托机构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一些企业特殊而合理的资金需要给予支持。 信托贷款的主要业务 信托贷款业务主要有联营投资信托贷款、技术改造信托贷款、补偿贸易信托贷款、住房信托贷款等。

❼ 银行贷款与信托贷款有什么区别

信托和银行信贷都是一种信用方式,但两者多有不同。
1、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来融通资金、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其信托行为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用中介”筹集和调节资金供求,是银行与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行为主体不同
信托业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业务,为受益人服务,其整个过程,委托人都占主动地位,受托人被动地履行信托契约,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地发放贷款,进行经营,其行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强求。

3、承担风险不同
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信贷资金的营运风险,只要不破产,对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4、清算方式不同
银行破产时,存、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而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

❽ 信托贷款的现状

2011年来,贷款类信托产品的销售格外火爆。所谓贷款类信托产品,就是指以贷款方式运用信托资金,是资金信托的主要运用形式。贷款信托以实际获利、分红为原则,不允许受托人承诺保证信托资金的本金和最低收益,是一种带有变动利息的金融产品。
随着监管层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下半年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更为紧张,贷款将成为信托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贷款类信托产品或将迎来久违的“小阳春”。
发行数量遥遥领先
在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中,贷款类信托产品在发行数量和规模上,都遥遥领先于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等其他类产品。
从上周发行的信托产品来看,贷款类产品7款,拟募集资金10.34亿元,占上周发行总规模的53.91%,是运用方式数量最多且募集资金规模最大的一类。
收益率继续走高
从贷款类信托产品的收益来看,普遍高于其他类别的信托产品。数据显示,上周新发贷款类信托产品的平均期限为25.5个月,期限最长为60个月,投资于证券市场。其中12个月期、18个月期、24个月期、36个月期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33%、8.25%、9.78%、8.00%,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为11.00%、8.50%、11.50%、8.00%。
安全性进一步加强
银监会曾发布《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对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担保。
信托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占比显著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统计,今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为9.80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1.26万亿元。
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5.68万亿元,同比少增5977亿元;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4770亿元,同比多增1849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07万亿元,同比多增5625亿元;信托贷款增加848亿元,同比少增3924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9825亿元,同比少增9843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8397亿元,同比少1373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3515亿元,同比少113亿元。
从结构看,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58.0%,同比高1.0个百分点;外币贷款占比4.9%,同比高2.5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10.9%,同比高6.3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0.9%,同比低3.4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10.0%,同比低7.7个百分点;企业债券占比8.6%,同比低0.3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3.6%,同比高0.3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信托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在社会融资规模中所占比例显著下降。此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规避资本监管、计提拨备等要求,通过设计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将存量贷款、新增贷款等转出表外,导致虽然贷款已转出资产负债表,银行依然承担实质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银监会由此加强了对信托贷款的管理。
由于信贷规模紧张,银行压缩票据业务是银行承兑汇票占比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上缴基数客观上增加了银行此类业务的经营成本,导致票据转贴利率上行,给票据市场带来一定冲击。
信托贷款回暖
受银信合作产品被叫停的政策影响,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发行量一度跌至冰点。不过,随着宏观经济的进一步企稳好转,市场信心有所增强,投资者对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的接受度也有所增强,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发行又出现了回暖迹象。
从市场发行的信托贷款类信托产品来看,预期收益率普遍较高,多款该类信托产品取得了高于6.00%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对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正在热销中。该信托产品投资期限是18个月,预期收益在9%—9.5%之间。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设计合理的信托网,预期收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且产品的融资主体为包头市荣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财务资质好,到期偿还本金和收益安全性较高,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机会。
从在售的信托贷款类信托产品来看,产品的风险隔离安全保障还是相对可靠的。比如,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通过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新时代信托的固有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确保本信托资金独立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