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托产品的受托人是指哪一方
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某一项目时,都需要第三方对此次投资的收益做担保,对这个项目附有连带责任,该第三方就是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为项目发起者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等。
❷ 信托受托人的定义
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1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设有限制。受托人有普通受托人、司法受托人和公职受托人之分。
其中基于财产授与人委任而产生的受托人为普通受托人,基于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受托人为司法受托人,依政府委派而取得受托人地位的公职人员为公职受托人。
受托人可以辞退委任;也可以基于全体受益人的合意或法院判决而被撤职。按照英美法观念,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即由信托条款所明确授与的,以及那些虽未明确授与但为实现信托意图所必须的财产支配权。
❸ 信托业务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呢为什么说信托产品的风险绝大部分是由信托业务人来承担急,谢了!
你的这个“信托业务人”是啥意思?从哪儿来的概念?
1、无论是依照国内现有信托相关法规,还是追述到海牙国际法院关于信托法律制度的国际公约中,信托这个法律关系中,只涉及三个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国内目前被大多数人视为一种理财产品的集合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和受益人往往是一个人,就是所谓的自益信托。
2、按照目前国内的涉及一般投资者的信托业务来看,且如果你问题中所谓的信托产品就是目前大家最常提及的集合信托产品的话,则信托产品依法定为投资类产品,信托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故此总的而言应当比照股票、基金等风险投资类产品,设定买者自负的原则,也即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为信托产品风险的首要承担者。信托产品在法律上存在本金折损的可能。
3、一般大家都会认为应该由信托公司(受托人)承担所谓“信托产品”的风险,这其实是错误的。严格的说法是:
委托人/受益人,承担信托产品的风险。在确认其信托本益未能按时足额获得清偿时,可以向法定有权机构主张对受托人尽职管理义务的追究。比如是否有违反信托合同约定,挪用信托资金引致损失等等。但这不能改变委托人/受益人是信托产品承担者这一事实。
❹ 谁能给我通俗的讲一下什么是信托。标准的解释里信托分为委托人,收托人,受益人,受益人和委托人不是一个
这么说吧,你有100W资产,但你不会打理,越理越少,而你又非常信任我,所以你把资产委托给我,让我打理,(这个资产的所有权在你,而管理权在我),规定个期限,一般按年算,你再指定一个受益人,就是这个资产到时候不论盈亏,都给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亲人,还能是陌生人。而我也能从中获得酬劳,这个具体数值看约定签的合同。
❺ 购买信托产品中存在受托人,受托人指的是谁
一个信托产品一般分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委托人指的是投资者也就是购买者,受托人指的是发行信托计划也就是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受益人现在都是指定和委托人为同一人。
❻ 什么叫信托受托人
信托受托人又称“财产受托管理人”、“信托管理人”、“受托人”。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与的信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
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1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设有限制。受托人有普通受托人、司法受托人和公职受托人之分。
其中基于财产授与人委任而产生的受托人为普通受托人,基于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受托人为司法受托人,依政府委派而取得受托人地位的公职人员为公职受托人。
受托人可以辞退委任;也可以基于全体受益人的合意或法院判决而被撤职。按照英美法观念,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即由信托条款所明确授与的,以及那些虽未明确授与但为实现信托意图所必须的财产支配权。
❼ 委托人是指 受托人是指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托人即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根据授权从事商事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经纪人。根据授权从事民事诉讼、仲裁活动的被委托人又称为代理人。
(7)信托计划中的受托人是指扩展阅读:
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第三人,委托人与第三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合同法作了如下四点规定:
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
二、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除外(《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一项);
三、受委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权;
四、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网络-委托人 网络-受托人
❽ 信托制度中的“委托人”与“受益人”有什么区别
用规范的法律术语来表示,确实是: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收益权的人。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委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委托的唯一受益人。
用大白话来说:
如果你爸爸有1亿,怕直接给你你乱花,所以就把钱委托给信托公司,这样你爸就是委托人。然后你爸要求信托公司做到每年6%以上的收益,收益按月打到你的银行账户上,那么你就是受益人。不过目前在国内,暂时还 不能容易滴做到委托人和受益人分离。现在流行的信托产品基本都是委托人就是受益人,因为监管要求资金谁账户的钱还要回到谁的账户里去,不见得是同一个账号,但要求是同一个人。信托计划可以转让,但需要签署转账协议,缴纳少量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