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炒股委托书面协议,保证甲方保赚不赔,亏了乙方全赔,这样的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委托炒股在大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2. 一般代客理财的话收取对方盈利的几成比较合理
这个看盈利多少,双方风险承担怎么样,这个都是协商的。没有固定的比例。金主承担风险,操盘手不承担风险,肯定是金主多拿,操盘手少拿,如果是操盘手和金主一起承担风险,应该是差不多,如果是操盘手保底,金不承担风险,应该是操盘手多拿,金主少拿。希望采纳。
3. 非法代客理财炒股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定,代客炒股理财可以通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产品操作。
如果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虽然可能(或可以)签订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委托合同。因此,虽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双方或一方因此遭遇投资损失,将很难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感觉你以个人形式代客理财造成了客户账户浮亏出现,还要具体看你们当初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地约定(亏损由你全部或部分承担),那你就要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事先书面或口头约定,那此损失就要有对方自我承受。
另外,从你所描述的情况看,你很不成熟(恕我直言,请勿恼!),事前,你并没有就股票操作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加以特定的限制,也没有在盘前制定操盘计划和盘中止损,在你有保证金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在你的保证金达到一定标准时止损出局呢?请吸取教训,别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附加一句,如果你没有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说明损失的弥补问题,那只有对方自己承担,即使诉讼法律,对方也很难得到赔偿的(但不一定你就会心安理得的)。
4. 现货投资中,如果和客户签订了代客理财协议或者合同,然后动用客户账户帮客户操作,这个是否合法
在代理商和客户的角度来说如果双方是知情的那么是合法的。但是在代理商和会员单位或交易所之间来说则是明令禁止的,一般代理商和会员或交易所的合同上面都有写明严禁代客理财。但总的来说只要不产生客诉那么就没有什么问题。
5. 作为证券公司的员工与客户签订代客理财炒股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此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
这属于委托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是有效的。
6. 期货代客理财协议合同合法吗
只能说目前没有明文法律禁止这块 只要双方签订合同,都认可的话一般都会有效,但是说要有很强的效力的话很难达到 基本靠双方的信任
7. 法律问题,个人与个人签的代客理财协议合法吗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4、《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七十一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上述《股票投资委托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等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于无效协议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来承担。
8. 代客理财合同能分享一下吗
待客理财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9. 自然人之间签订的代客理财合同有效吗
有效,本来就是私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约定好了,按合同执行就行。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