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应付债券用实际利率法核算的一个问题
1、债券发行
借 银行存款 22000
贷 应付债券-面值 20000
应付债券-溢价 2000
2、第一年末计息
借 财务费用 440(22000*3%)
应付债券-溢价 160
贷 应付债券-利息 600(20000*3%)
摊余成本=22000+600-160
Ⅱ 想不通啊,关于实际利率法
先把实际利率法的整个流程写一遍:
1,债券发行:折价,溢价或者平价。
以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负债。资产平衡表上的数字就是实际发行债券收到的金额(根据相应会计准则,可能还要扣去发行债券产生的如财务费用,法务费用等)
2,债券存续期间,要在损益表上显示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 = 期初平衡表上的债券计价 x 发行当年的市场利率(根据发行的价格,票息,maturity可以计算得出)
而利息费用包含了两部分:票息+摊销
如果是平价发行,则摊销为0,利息费用=票息
票息和以上述方法算出的利息费用之间的差值(可能为正,可能为负,取决于折价还是溢价发行)就是摊销。
折价发行的债券:期末债券账面价值= 期初债券账面价值+摊销
溢价发行:=期初账面价值 - 摊销
网络解释可能不是很清楚。
债券的发行价格(也就是计入平衡表的初始债券账面价值)等于将该债券未来现金流(票息和本金)按照一定市场利率折现之后的现值的总和。
NPV=sigma CFi / (1+r)^i
债券的发行价格NPV,票息CF,本金CF,和债券周期i都是已知的,根据净现值法就能求得利率r,用这个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间去求利息费用和摊销额。到最后一起,恰好能将折价或者溢价摊销至0,使得最后一期的账面债券价值=债券票面价格。所以也可以理解为现金流量折现的反向运用,只不过我认为这个说法不是很准确啦。
Ⅲ 企业买入债券后,为什么会计核算时要用实际利率法核算,而不能分期平均计提收益
因为发行时间的预计时间和实际时间的差异,一般债券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都不一样
也就说债券一般都会溢价或者折价发行,为了使债券现值相同,当然采取实际利率法核算啊
Ⅳ 发行债券,实际利率法摊销,会计分录里的财务费用的金额如何确定这里的财务费用是什么意思
发行债券无论是溢价还是折价都涉及与票面金额有差的。这个差是要在发行年度比如5年,要按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分摊的,并要求计入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票面金额乘以票面利率=应付利息
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摊销额
应付利息与摊销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到"财务费用“中。
推荐你能看一看2013年度的《会计中级职称教材》第九章。
Ⅳ 债券直线法摊销和实际利率法摊销
直线摊销法下:
每年摊销额=账面价值/债券期限,特点是每期溢价折价的摊销额相等
实际利率摊销法下:
根据初始确认的账面价值确定摊余成本,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等于本期实际摊销数额。下期摊余成本=上期摊余成本—应收利息(按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利息费用(上期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的乘积),每期调整摊余成本和每期实际摊销数额
Ⅵ 会计中实际利率法是最初依据怎样的原理提出的,有在数学上验证其可行性但其财务费用的确定原理并不透彻
一、会计中的实际利率法中的实际利率,是根据使某项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于当前公允价值的折现率的原理提出的。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二、在数学上验证其可行性,其财务费用的确定原理是透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
2、对于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的核算,一般采用列表计算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分录模型中的金额。在确认后,计算实际利率时,编制“实际利率法摊销表”,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表上金额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以上的分析,摊余成本等于账面价值,那么,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时,可以不通过列表形式计算分录模型的金额,而直接按照摊销前该项金融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实际利率的乘积确认各期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或应分摊的成本费用,按照面值(本金或成本)与票面利率(合同利率)确认各期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债权或债务,差额作为利息调整项目。这样,避免了编表以及保管表格供以后各期利用的麻烦。
3、采用账面价值按照分录模型摊销,发生金融资产减值,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后,按照账面价值与新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本期的投资收益即可,不必重新编制摊销表,简化了核算工作。
Ⅶ 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的理解
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超过债券的面值发行,收到的金额高于票面价值总额,就是溢价发行;相反就是折价发行。
关于应付债券的“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的确定额,实际上就是发行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发行的债券的票面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溢价发行时,这一差额应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的贷方;折价发行时,这一差额就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借方。
摊余成本就是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通过各期的调整(利息调整)后的余额。这一余额又会作为下一期调整的基数,再次进行调整。一直将企业溢价或折价(实际上是多收或是少收的金额)而记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金额,调整完。到最后一期调整后则是摊余成本等于债券的面值。即“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余额为O。那么,溢价时,摊余成本=实际收到金额-每期的调整数,将成本为下一期的摊余成本。以此类摊。折价时,摊余成本=实际收到金额+每期的调整数,将成本为下一期的摊余成本。以此类摊。(第一期的摊余成本就等于发行时收到的实际金额)
每期的调整数(每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发生额)的确定:就是票面面值×票面利率与摊余成本×实际利率之间的差额。
具体的会计处理:
应按照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由于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所以为筹集发生的费用,就应记入“财务费用”。如果是为了某项特定事项而发行的专项债券,则应记入工程成本或相关费用中。如企业为建造厂房,而发行的债券,记入“在建工程”科目;为生产产品的,记入“制造费用”等科目。
Ⅷ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摊销的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有何区别它们对报表结果有何影响
直线法的特点是: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额相等。
实际利率法的特点是:每期实际利息收入随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而变动;每期溢价、折价摊销数逐期增加。这是因为,在溢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价的分摊而减少,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减少,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大于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溢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溢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而在折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折价的分摊而增加,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增加,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大于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折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折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因此,直线法比较简单易于操作,但不够准确。实际利率法比较精确,但是获取实际利率比较困难。对于在报表结果的影响当然由于摊销数额不同,利润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