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以接受证券承销业务的公司都包括哪几类
接受证券承销业务公司不包括必须是国有企业,而且是业务资质的经营的经销股票
『贰』 证券承销业务的风险
销业务概述股票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借助其在证券市场上的良好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帮助发行人发行股票的行为,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券商充当承销商角色,对券商来说,证券承销业务是券商的重要业务并构成券商传统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证券公司的股票承销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对人力资本的依赖性。股票承销的成功与否和收益的大小更主要地依赖于股票承销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从业者不仅具备较好的财务、法律知识、还应该具备快速学习能力、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沟通能力。2.项目周期长,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一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公司都要介入前期的企业改制辅导工作,一般最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上报审批,直至决定股票发行承销,时间跨度很大。3.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一旦证券公司争取到承销项目,就能为证券公司带来一次性的巨额收益,但由于市场变化,其风险也很大。4.业务的创新性。特别表现在承销手段以及发行方式上的创新,更能给证券公司争取较多的承销业务。承销方式主要有两种:包销和代销。
『叁』 2016保荐代表人考试题型和题量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共120题,其中包括40个单选题、80个组合单选题。总分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组织的,主要由从事证券发行承销和收购兼并等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参加的考试。
考试合格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考试科目:投资银行业务考试。
申请注册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2、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3、所任职保荐机构出具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名的推荐函;
4、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5、未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肆』 什么是证券承销业务
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根据协议,依法协助证券发行人销售其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委托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承销业务分为代销或包销两种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全额包销是指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先全额买断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再向投资者发售,由证券公司承担全部风险的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是指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按照约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证券,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证券由证券公司负责认购,并按约定的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发行价款的承销方式。
为了防止证券公司超出风险承受能力承销证券,《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砸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其他证券公司组成。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违约责任;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伍』 证券承销业务有什么基本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这两种方式是证券承销业务的基本方式,也可以说是法定方式。为了有效地规范证券承销业务,明确在证券承销业务中发行人与证券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别对证券代销和证券包销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是:
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这一规定表明,在证券代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 发行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公司的责任是在承销期内尽力销售证券,期限届满时能销出去多少算多少,尚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基本上不承担什么风 险。相应的,证券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也较少。对发行人来说,自己要承担全部的发行风险,但发行成本较低,销售证券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实际中,代销证 券的方式适合于一些信誉好、知名度高、比较易于被社会公众接受的大公司的证券。
二、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购入的承销方式。在证券包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是 买卖关系,证券公司的责是按协议购入发行人的全部证券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购入未售出的全部证券,发行风险全部由证券公司承担。与此相对应的是证券公司包销 的收益较高,其收益主要来自低价从发行人处买进又以高价向投资者售出所赚取的差额利润。对发行人来说既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又能迅速筹集到资 金,所以,包销证券是证券市场中最常见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具体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这两种包销方式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又各具特点。
『陆』 证券公司的业务有哪些
你好,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1】经纪业务。就是代理买卖沪深股市的证券业务。投资者必须在证券公司开户,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与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证券公司收取服务佣金的业务。
【2】自营业务。利用证券公司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市场经验等等进行的自有资金投资经营的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简称资管业务。凭借证券公司在投资方面众多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即帮客户理财,从中赚理财服务费,亏盈客户自负。其代表就是证券公司提供的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
【4】融资融券业务。借钱给客户买证券或者是借证券给客户卖,从中收服务费。
【5】IB业务。即代理期货业务。
【6】发行与承销业务。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须要证券公司的辅导和推荐才能上市,这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金融服务项目。也只能靠证券公司的服务。上市之后帮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级市场承销。
【7】股权抵押。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股权质押贷款。
『柒』 证券承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所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等,在本准则中统称机构。
本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捌』 中国投资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业务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1、投资期限超短
产品投资期限仅3天(随法定长假调整),周五15:30之前扣款,周一上午9:00之前入账,不耽误投资人资金使用。
2、本金100%保证,收益稳定可靠
产品投资收益率以上海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波动,目前参考水平为银行一天通知存款的利率的150%。
3、认购省心、省力,终止灵活、方便
您只需一次签约,资金每周自动代扣,到期本息自动返还。自动扣款方式灵活多样,您可以指定金额扣款,也可以不指定金额扣款。如需解除产品的自动续约,您只需在当周产品扣款前(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5:30前)填写一份终止续约委托申请表即可。
保本经营稳挣不赔是真的,比存定期利息高两三倍就说不定
温馨提示:
1、“周末理财”起点5万元人民币,并以1000的倍递增;
2、各期“周末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因市场原因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3、如果扣款帐户内有部分资金不认购当期“周末理财”产品,您须在扣款前(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5:30前)将该部分资金从该账户中转出,否则视为默认以账户内资金认购当期“周末理财”产品。
『玖』 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检查
检查是基金监管的重要措施,属于事中监管方式。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也可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指基金监管机构的检查人员亲临基金机构业务场所,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中国证监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调查取证
查处基金违法案件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职责之一,而调查取证是查处基金违法案件的基础,是进行有效基金监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赋予中国证监会限制证券交易权。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4、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等。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承销业务的现场检查包括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