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首例欺诈发行债券案一审宣判结果如何
1月31日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1日公开宣判上海首例欺诈发行债券案。上海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因被告单位中恒通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被告人卢汉旺欲发行私募债融资,经与被告人卢文煊、卢华光合谋,虚增营业收入5.13亿余元、虚增利润总额1.31亿余元、虚增资本公积6555万余元、虚构某银行龙岩支行授信500万元、隐瞒外债2025万元,并通过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审计报告。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欺诈发行债券罪对被告单位中恒通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被告人卢汉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卢华光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卢文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㈡ 案件查询。!车双领起诉张宇 债券纠纷一案。是不是移送到上海杨浦区法院了
诉讼的进展情况,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咨询了解。
咨询主办的法官,开庭时间是由法官来安排。
开庭之前法院会有通知,会下达 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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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中国第一支债券什么时候发行的
1984年11月14日。
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由上海飞乐电声总厂、飞乐电声总厂三分厂、上海电子元件工业公司、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公司静安分部发起设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及职工发行股票。
总股本1万股,每股面值50元,共筹集50万元股金,其中35%由法人认购,65%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市第一家股份制企业,而且飞乐音响公司这次发行的股票,没有期限限制,不能退股。
可以流通转让,也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人们亲切习惯地昵称其为“小飞乐”。
(3)债券第一案扩展阅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亚”牌、“Sylvania”两大百年品牌,国内拥有一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和一个全球产品检测中心以及九大研发生产基地,分别是上海亚明、北京申安、江苏亚明、四川亚明、山东亚明、湖北申安亚明、江西申安亚明、河南亚明、辽宁申安亚明。
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创建于1923年,是中国第一家民族照明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只灯泡的制造者。“亚”字品牌更是近一个世纪家喻户晓的著名民族品牌。
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壮大,公司业已成为集研发、制造、营销和工程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照明企业,形成了光源、电器、灯具、零部件产品系列,并以技术雄厚、规格齐全、质量上乘、服务优质而享誉海内外市场。
㈣ 国际法案例 湖广铁路债券案
这事儿是倪征燠教授在外交部担任法律顾问时经手办的,他2003年去世了,王铁崖教授也去世了,今年韩德培教授也去世了,问谁呀?自己研究吧。
印象,我政府当时以主权国家司法豁免为由要求美国政府干预,人家说司法独立,行政不能干预司法。我政府就以主权国家不受外国司法审判为由,不答辩,不出庭。人家缺席审判,并扬言强制执行我在美国因原无外交关系被长期冻结现正要解冻的资产,我政府才让司法部派人去特别出庭。当时报道没说美国政府配合了,也没说请了美国律师。我方除说主权国家司法豁免外,还说是恶债。好像说恶债的证据有二:一是李鸿章还是张之洞向皇上和太后的奏折,说广东有孙逸仙的革命党造反,四川民众也在蠢蠢欲动,如不赶紧修铁路,一旦出事,派兵来不及,此乃恶意举债。我政府乃革命政府,不能继承镇压革命的恶债。二是美国国会的辩论记录,有的议员反对向清国放债,有的赞成放债,赞成派对理由是只有支持清国修湖广铁路,美国货才能更多更快的运到清国腹地,那里的矿产才能运出来,这是以侵略、掠夺为目的是恶意放债。被侵略、掠夺国家政府不能偿还这个债。人家法院既要顾及自己国家的宏观利益,不宜过分得罪中国,又要给政府面子,还要给债权人和法院自己留脸面,于是说借钱修铁路是商业活动,既不能享受司法豁免,也不能说是恶意行为,但过诉讼时效啦,裁驳。
㈤ 中国历年发行债券情况
http://www.drcnet.com.cn/DRCnet.common.web/DocViewSummary.aspx?docid=1414789&chnid=3736&leafid=14327&gourl=/DRCnet.common.web/DocView.aspx
http://tjsj..com/pages/jxyd/20/32/_0.html
㈥ 327国债事件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一、1995年2月23日爆发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可以说是建国以来罕见的金融地震。
327品种是对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代称。由于其于1995年6月即将交收,现货1992年3年期国债保值贴补率明显低于银行利率,故一向是颇为活跃的炒作题材。
市场在1994年底就传言327等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国库券可能要加息;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不可能,因为一旦加息需要国家多支出10多亿元的资金,在客观形势吃紧的情况下,显然绝非易事。
于是,围绕着对这一问题的争议,期货市场形成了327品种的多方与空方,该品种价格行情的最大振幅曾达4元多。
二、2月23日,财政部发出公告,关于1992年期国库券保值贴补的消息终于得到证实。多头得理不饶人,咄咄逼人地乘胜追击,而空方却不甘束手就擒。双方围绕327高地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战。
空方的总指挥是万国证券公司,二号主力辽宁国发(集团)公司。
在148.50元附近,空方集结了大量的兵力。但多方力量势不可挡,一开盘,价位就跳空高开,数百万的空单被轻而易举地吃掉,价格大幅飙升,迅速推高到151.98元。16时22分,离收盘还有8分钟。
正当许多人都以为大局已定时,风云突变,730万口(约合人民币1460亿元)的抛单突然出现在屏幕上,多方顿时兵败如山倒。
最后双方在147.50元的位置鸣金收兵。当日上海国债期货总成交8539.93亿元,其中80%即6800亿元左右集中在327品种上。若按收市价147.50元结算,意味着一大批多头将一贫如洗,甚至陷于无法自拔的资不抵债的泥坑。
交易刚结束,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管办就接到了指有会员严重违规操作的控告。根据后来的处理结果,327事件被定性为一起严重的违规事件。
它是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管理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大户蓄意违规、操纵市场、扭曲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所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
三、作为327事件主要责任者的万国证券公司,在这次大起大落的剧烈震荡中,一下子就陷入了灭顶之灾。万国证券成立于1988年7月18日,总裁管金生。
这家起步时只有3500万元资本金的证券公司在短短6年的时间就发展成资产规模数十亿元的综合性公司,是中国证券业的一大奇迹。
万国证券成立不到两个月就先声夺人,争取到为意大利国民劳动银行新加坡分行在伦敦发行欧洲日元证券作承销商,成为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从事同类业务的第一家证券公司。
1992年,万国证券又与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及香港长江实业集团联合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大众国际51%的股权,又创造了国内证券公司第一次在香港收购控股上市公司的奇迹。
1993年。万国证券在首批券商信用评级中成为唯一获得国内AAA最高信用级别的一家。
1994年,万国证券A股交易占上交所总成交量的22%,B股则达到50%,在上交所会员中首屈一指。当年上市的上海12只B股中有8只是由万国证券作国内主承销商。
如日中天的万国证券打起了“万国证券,证券王国”的旗号,声言要成为中国的野村、中国的美林。然而,在缺乏必要的监管条件下的过于顺利以及由此滋长起来的狂妄自大及膨胀野心,却成了它的“死穴”。
四、万国证券的总裁管金生是上海外国语学院法国文学硕士,毕业后先后就职于上海市级机关、上海信托投资公司。曾担任中美国际投资法研讨会秘书长,由此而受欧共体邀请,到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进修,获法学硕士及商业管理硕士。
1988年学成回国,即着手创办万国证券公司。人生经历上过于一帆风顺,同样容易养成一个人过于自负的性格。他风头出尽,被尊为“中国证券教父”。
327事件后,人们指责管金生用家长制的那一套来领导全国最大的证券公司,而他本人却感到还有一条,这就是万国缺少监督机制。
如果说管金生在327品种上走了眼不过是一种偶然,那么,他以及他所领导的万国在327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则是一种必然。自从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几乎所向无敌的虎狼之师,他们就太自以为是,也太自信了,他们以为国家不可能因其利率偏低而加息,因而一直在做空。
而当加息的消息被证实时,为了挽救公司可能出现的高达10亿元以上的损失,便不顾一切地铤而走险,违规恶炒。
2月23日下午,空方主力阵营中的辽国发临阵倒戈,突然空翻多,使327品种的创出151.98元的天价。
在大势既去的情况下,最后8分钟,急红了眼的空方司令万国赤膊上阵,先以50万口将价位打到150元,接着连续以几个数十万口的量级把价位再打到148元,最后一笔730万口的巨大卖单令全场目瞪口呆,把价位封死在147.50元。
在这一阵紧锣密鼓的狂轰烂炸之中,万国共抛出1056万口卖单,面值达2112亿元,而所有的327国债总额只有240亿元。也就是说,万国卖空的数额超过了该品种总额的7.8倍。
管金生的一步之差,令万国遭遇了它事业上的滑铁卢,在管本人而言也是其人生道路上的滑铁卢。
(6)债券第一案扩展阅读
“中国的巴林事件”
以万国证券公司为代表的空方主力认为1995年1月起通货膨胀已见顶回落,不会贴息,坚决做空,而其对手方中经开则依据物价翘尾、周边市场“327”品种价格普遍高于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财政部决策动向等因素,坚决做多,不断推升价位。
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品种上联合做空的辽宁国发(集团)有限公司抢先得知“327”贴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为做多,使得“327”品种在一分钟内上涨2元,十分钟内上涨3.77元。
做空主力万国证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当时的持仓量和价位,一旦期货合约到期,履行交割义务,其亏损高达60多亿元。
为维护自己利益,“327”合约空方主力在148.50价位封盘失败后,在交易结束前最后8分钟,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以700万手、价值1400亿元的巨量空单,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使“327”合约暴跌3.8元,并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造成了传媒所称的“中国的巴林事件”。
“327”国债交易中的异常情况,震惊了证券市场。事发当日晚上,上交所召集有关各方紧急磋商,最终权衡利弊,确认空方主力恶意违规,宣布最后8分钟所有的“327”品种期货交易无效,各会员之间实行协议平仓。
㈦ 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章,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
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年3月7日,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年6月6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
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年11月,他们向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同年11月1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
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法庭于1982年9月1日对本案做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另加利息和诉讼费。
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 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
中图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年8月11日和12日发表了声明。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依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8(E)条的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做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㈧ 债券的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啊
你好,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有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
(1)现货交易,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2)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3)债券期货交易,是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均不开通债券期货交易。
㈨ sinking fund 是什么意思在债券中
sinking fund指的是偿债基金,是债券发行者为保证所发各类债券的到期或不到期偿还而设置的专项基金。
债券的偿还从发行者未来收益中支付,但为了保证债券到期或特殊情况下持有人要求提前支付,一些国家的政府或公司还设置了专项偿债基金。
国家偿债基金一般是从国家预算中安排,公司偿债基金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按固定金额或已发债券的一定比例提取;二是按税后利润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有些偿债基金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债券发行时必须设立的,还有些公司把设立偿债基金作为其中一个发行条件载入债券发行契约,以增强所发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9)债券第一案扩展阅读
减债基金制度的采用在西方国家比较普遍,但有些国家的减债基金只是一种制度上的存在,现实中并未发挥作用。比如美国为了有计划地调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累积的国债,通过《1919年战争借款法》设立了每年用于偿债的支出权限额,后来从法律上加以确认。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国债余额大增,政府改减债基金为借新还旧的政策,减债基金也就有名无实了。
有些国家只存在一些特殊的少量的减债基金,但这些特殊的减债基金并不重要;有的国家则设有用于偿债的特殊基金或金库,即把超收的财政收入部分用于减少信用资金筹集或用于偿还债务。
减债基金比较完善的是日本,除了转换公司债采用减债基金外,国债减债基金特别会计法等也都规定了要设置减债基金。1967年度形成的现行减债基金制度规定了减债基金财源的交纳和偿还资金的划转。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偿债基金
㈩ 湖广铁路债券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理应坚决拒绝。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执行。1987年3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美国债券持有人的复审要求,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
3、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因为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中国政府无任何义务继承这笔用于镇压革命的恶债。因为,这涉及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债权问题,新政府如何处理债权取决了该政府政策利益等方面,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在这里,只涉及到新政府的债务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因此,我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不予承认这一债务,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且也为国际法实践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