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怎样发债券
1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你对照看一下是否符合: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地方财政不会对公司债券进行担保。
3 如果你公司现在负债率太高,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应该都不符合,集资是国家不允许的,现在可行的道路是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即引进新的股东来注入资金。
❷ 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怎么发
刚刚通过的2015年预算报告提出,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赤字500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差额1000亿元,国务院均批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弥补。之前,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在两会期间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报经国务院批准,近期财政部已下达地方存量债务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地方政府债券”。
“上述地方政府债券各有用途,预计绝大部分都将采用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方式发行。”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说。
霍志辉介绍说,按照新预算法第35条“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的相关规定,今年国务院批复分别发行50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1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需要指出的是,从2015年起,我国对地方一般债务比照中央国债实行余额管理,在限额内当年到期债务可以借新还旧,不再采取在发债额中扣抵,这也就意味着,今年发行的50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将不包含2015年到期地方债券还本支出的资金。因此,整体来看,2015年预算报告中提到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000亿元和专项债券1000亿元,将分别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用于预算内必要的建设投资支出,以及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
“发行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则是我国稳步解决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偿还问题的有力举措,也是中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思路的一贯延续。”霍志辉说,去年国务院发布的“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因此,此次国务院批复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将全部用于置换地方政府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这只是债务形式的变化,不增加债务余额,也不会增加今年的财政赤字。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目前尚在清理甄别过程中,未纳入财政预算报表中,这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在2015年预算报告中无法体现。
霍志辉表示,作为信用债券的一种,地方政府债券一直是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进行公开发行,由市场投资者进行购买。
2014年财政部已在10个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此次两会期间的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到“今后绝大部分都准备要地方自发自还了”。因此,可以预计,2015年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000亿元和专项债券1000亿元将会进行公开发行,且绝大部分都将采用自发自还的方式。
“既然‘43号文’已经明确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那么批复的1万亿元置换债券实质上就是地方政府发行的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霍志辉分析道,比照国债余额管理的规定,只要在限定债务余额内,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置换需求,在国务院批复的额度内自行选择一般债券的发行规模。而考虑到目前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土地抵质押贷款而形成的,因此以未来土地出让收入为支撑发行专项债券来置换高成本债务也将是地方政府较好的选择。“市场传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购买置换债券并不可行。置换债券将按照正常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程序,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由市场投资者选择购买,且预计绝大部分也将采用自发自还的方式。”他说。
❸ 地方债发行流程是怎样的
它们的职能各有偏重,也有交差重叠的地方,但是都对中国经济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省市的派出机构为其下属监督执行机能。
下半年的企业债发行是重头戏!股市不好、融资功能尽失、发企业债、融资券成了耗资国企的无奈选择!
上述三部对企业债的发行数量、担保方、资信还款能力等级、扩容速度、对债市的影响等指标进行考核审批。
❹ 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
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流程: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2.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同一般公司债券。
3.可转换债券转股时的处理
❺ 土地债券与土地证券的关系是什么
台湾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法(1949修正)
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法(民国38年01月12日修正)
第1条 中国农民银行,兼办土地金融业务,发行土地债券时,依本法为之。
第2条 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以中国农民银行兼办土地金融处之全部资产及其放款取得之土地抵押权为担保。
第3条 土地债券之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前条土地抵押放款之总额,其每年偿还额,不得少于收回土地抵押放款百分之八十。
第4条 土地债券之面额,分金圆券五十圆、一百圆、五百圆、一千圆、五千圆五种。
第5条 土地债券为记名式。但于必要时,得为无记名式。
第6条 土地债券利率得低于中国农民银行土地抵押放款利率。但其差额不得超过二厘。
第7条 土地债券按债券面额十足发行。
第8条 土地债券之付息,每年至少一次,其还本在记名式债券,得定期一次或数次为之,在无记名式债券,得分期以抽签行之。但必要时,得自发行之日起满五年后,开始还本,并得于满二年后,随时提前还本。
第9条 土地债券每届还本时,中国农民银行应将债券到期或中签号数、偿还金额及支付日期登报公告,对记名式债券并应通知债券持有人。
第10条 土地债券持有人,对到期或中签债券及到期息票,须凭券于十年内向中国农民银行领取本金,五年内领取息金,逾期作废。
第11条 土地债券之发行,由中国农民银行直接对持券人为之,其偿还收回时亦同。
第12条 中国农民银行为持券人之便利,得委托其它金融机关或邮局代为兑付本息。
第13条 土地债券得自由买卖抵押,并充公务上一切保证金之用。
❻ 城投债是什么发行条件与流程是怎样的
城投债属于企业债,是根据发债用途不同而界定的,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亦即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
因此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主要受 《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 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的约束。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
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城投债的发行程序
城投债融资的基本操作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的制作。
主承销商制作全套申请材料、发行方案及组建承销团。
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
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审计报告。
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2.申请审批。
通过地方发改委(或直接)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发行材料。
国家发改委会签人民银行、证监会,批准债券发行。
3.债券发行。
向中债登、交易所提交发行批文等材料,安排分销注册。
在媒体公布债券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
正式发行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承销。
❼ 如何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需要什么条件
不少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发行债券,它们发行的债券你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也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
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义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正因为如此,国外没有将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构成的集合称为地方政府债券,而是市政债券。因此,如果将来地方政府可以获准发行财政债券,应该将其与中央政府债券一并纳入政府债券即公债的范围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而不宜教条地与市政企业收益债券一起形成市政债券范畴。
美国的市政债券是从偿还责任的角度来定义的概念,因此,市政债券并非完全的政府债券,也许正因为如此,没有称为地方政府债券。
我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较高,被认为是安全性仅次于“金边债券”的一种债券,而且,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税,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尚不能发行债券。
地方政府发债优点和缺点
地方政府发债优点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无疑解决了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更加灵活地筹集资金,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了自筹资金、自主发展的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将会有更高的积极性,中国的 宪政体制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
地方政府发债缺点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面临着《预算法》的制约。我国《预算法》严禁地方政府举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必须修改法律,而这样做就意味着,在短期内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不会成为现实。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一些地方政府过分举债之后,将会出现破产问题。而我国目前尚未对政府机关破产作出明确的规定,一旦地方政府破产,中央政府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地方人大将作出怎样的安排,所有这一切都必须通盘考虑。
❽ 怎样买政府债券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家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安全性高。由于国债是中央政府发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国权力的象征,所以发行者具有一国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风险较小,投资者亦因此而放心。 流动性强,变现容易。由于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国债的发行额十分庞大,发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个十分发达的二级市场,发达的二级市场客观地为国债的自由买卖和转让带来了方便。使国债的流动性增强,变现较为容易。 可以享受许多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投资者与购买其它收益证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 能满足不同的团体、金融机构及个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现是国债广泛地被用于抵押和保证,在许多交易发生时,国债可以作为无现金交纳酌保证,此外还可以国债担保获取贷款等。 还本付息由国家做保证,在所有债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资风险最小,固其利率也较其它债券低。 是平衡市场货币量的筹码。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缩市场货币量进而实现对宏观需求的调节。 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以公募为主。有的国家债券附有息票,持券人可按期领取利息,有的国债券没有息票,到期按票面金额一次还本付息。一般在国内以本市市种发行,称政府本市内债,有时也在国外以外币市种发行,称政府外币债券。政府在国外发行的外币债券与国外一般借款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的外债。 1994年财政部第一次发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国债,实现了国债期限品种的多样化。短期国债的出现促进了货币市场的发展,同时也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奠定了基础。 发行的具体时间,对象,数量就要看,新闻了。